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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張總和段乘舟這邊的火爆, 邱娥和兩個財務人員的自曝顯得安靜了很多。

邱娥自曝進入“創星”以來,為了提升經紀人等級,用了很多見不得光的手段, 原本dream組合的經紀人應該是蔣希雯, 是邱娥用了手段, 從蔣希雯手中搶來, 但dream組合沒有預想中的紅火, 繼續拖下去也不會有前途, 這才聯手段乘舟, 搞了這麼一出。

邱娥列舉了很多她利用職務之便做過的事, 其中就有一首正當紅的歌《dreamer》, 真正的創作人不是段乘舟, 而是凌塵, 這首歌的原名叫《致兄弟》。

凌塵在試唱的時候,被段乘舟無意中聽見,段乘舟想買下這首歌,連署名權一起買下來,凌塵不賣, 段乘舟找到邱娥,邱娥替他和公司談,拿下了這首歌, 徹底抹去了凌塵的痕跡。

凌塵的創作很有靈氣, 段乘舟想讓凌塵專門為他寫歌,凌塵不答應, 邱娥從中作梗、施壓,讓凌塵一年來一直處於沒有工作沒有經紀人的狀態,凌塵是個硬骨頭, 寧願不寫歌,也不想讓自己的歌冠上別人的名字。

火維眼睛通紅,怒視著凌塵,“這樣的事,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凌塵嘆氣,“告訴你也於事無補,你這脾氣,肯定會去找段乘舟算賬,結果只會是我們都沒工作,我不想耽誤你。”

火維氣得啊啊大叫,後悔自己瞎了眼,才會覺得段乘舟是好人,還一直拜託他幫凌塵介紹工作,他真是個煞筆!

凌塵無奈,如果不是有合約牽制,完全可以起訴段乘舟,拿回自己的歌。

他在簽約時千防萬防,到底還是掉坑裡了,合同裡有一條,歌手在合約期內的所有作品,都歸公司所有。

也就是說,你寫出來的歌,公司許你署名你就能署名,不許你署名,即便是你寫的歌也不是你的,那是公司的歌,公司想給誰唱給誰,想給誰署名就給誰署名。

藺玖的合同裡也有這一條,只不過他不是創作型歌手,不用糾結這條,但凌塵不同,這條合約直接卡死了他。

凌塵以前喜歡寫歌,但寫的不好,一直不被認可,他只當興趣,想寫的時候寫寫,不指望有機會唱出來。可誰能想到,簽約之後,凌塵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脈,創作水平越來越好,組合的專輯裡,有幾首歌就是凌塵自己寫的,署名權也是凌塵自己。

如果不是出了段乘舟搶歌的事,凌塵根本想不起來還有這麼一條合約,公司用合約桎梏他,他沒辦法,只能讓出那首歌。

那首歌成就了段乘舟,卻打擊了凌塵的創作熱情,這一年來他沒有通告,也寫不出新歌,就這麼在公司裡乾耗著。

多虧了藺玖,他才能簽到森哥手下,以後他可以專心創作,再不用擔心署名權的問題了。

網上的爆料還沒結束,財務部的那兩人都是公司的老人,在公司幹了很多年,他們整理了“創星”這些年的偷稅漏稅證據,全都打包寄給了稅務部門,請他們務必來公司查查賬。

看完網上的自曝,斯敘看藺玖的眼神都不對了。

藺玖知道他們要做什麼,卻不知道他們會這麼迫不及待的表現自己,自曝比速度。

藺玖見斯敘看他的眼神不對,奇怪道:“看什麼?”

斯敘意識到,藺玖可能也是強化人,不然他想不到要用什麼樣的理由,說動一個人自毀前程,這些對自己百害無利的事情,瞞都來不及,又怎麼可能自曝?

“你的道理講得很好,他們很聽話。”

藺玖:“……”

悄摸摸拿出手機,先給凌塵回了條訊息,這才上圍脖看看,大致翻了翻,還沒翻完,手機再次自動關機,臨走時充那點電已經徹底耗完了。

藺玖:“……”

斯敘:“……”

斯敘無奈一嘆,拿過藺玖的手機,等紅燈的時候,把手機遞給司機,讓他充下電。

藺玖非常不好意思,“謝謝。”

斯敘的手機又響了,他看了一眼,立刻接通,“怎麼了?”

電話裡傳來陳姨焦急的聲音,“少爺,您能回來一趟嗎?夫人一直在哭,追問先生什麼時候回來,她想去找先生……”

“我馬上回去,你先哄哄她,別讓她傷了自己。”斯敘說完掛了電話。

藺玖見他著急,“我在這裡下車就好,你有事先去忙。”

“不用,你坐這輛車,我坐保鏢的車回去。”頓了頓,斯敘解釋了一句,“家裡有點事情,抽空我去店裡找你。”

司機靠邊停車,讓斯敘下車。

斯敘走的很急,似乎事情不小。

*

斯敘匆匆趕回家,客廳裡一團糟。

花瓶碎在地上,白玫瑰扔了一地,有的只剩花頭,有的被修剪的很好,還有花瓣被摘光,只留一根花枝。

陳姨站在客廳裡,非常緊張,花剪被她藏在身後。

看見斯敘回來,陳姨剛想開口,被斯敘抬手製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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