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功四年九月至次年二月,整整六个月时间,洛阳城都沉浸在大婚筹备的忙碌与期待中。
皇太女大婚非同小可,这不仅是两个年轻人的婚事,更是大周政治格局的重要象征。礼部、太常寺、内侍省联手操办,预算从最初的三百万贯一路追加到五百万贯——这几乎相当于大周全年赋税的六分之一。
“太奢华了。”林薇看着预算奏章,眉头紧皱,“江南水患刚过,北方还有旱情,这么多钱办一场婚礼不妥。”
礼部尚书郑虔躬身道:“殿下,此乃国婚,关乎大周体面。突厥、吐蕃、新罗、日本等国都已确认派使团前来观礼,若办得寒酸,恐损国威。”
“国威不是靠排场撑起来的。”林薇摇头,“是靠国力,靠民生,靠实实在在的强盛。传令下去,预算减半,省下的钱用于赈灾和水利。”
郑虔还要争辩,狄仁杰开口了:“殿下所言极是。老臣以为,婚礼当隆重而不奢靡,喜庆而不浪费。不如这样——保留必要仪式,削减不必要的排场;宴会用洛阳本地食材,减少珍稀贡品;乐舞用太常寺现有班子,不另请外班。”
姚崇补充:“还可以让百姓参与。比如,婚典当天,全城酒楼饭馆半价,由朝廷补贴;放喜饼喜糖,与民同乐。这样既热闹,又得民心。”
林薇点头:“好,就按狄公、姚相说的办。另外,从我的私库里拨五十万贯,加上省下的预算,全部用于各州水利建设和灾民安置。”
这话一出,众臣动容。
五十万贯不是小数目,林薇的私库大多来自这些年新政的赏赐和江南商会的分红,她竟愿意全部拿出来。
“殿下仁慈!”众臣齐声道。
消息传到民间,百姓更加拥戴。原本就对这桩婚事充满好感的百姓,现在更是赞不绝口。
“听说皇太女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修水利了!”
“这才是真正为民着想的储君!”
“婚典从简,民生为重,古往今来有几个君主能做到?”
民间舆论一片赞誉,这让原本想借婚礼奢华攻击林薇的保守派,彻底哑火。
然而,筹备过程中的博弈远不止于此。
更大的争议在仪制上。
按传统,女子出嫁,当从父家出,入夫家门。但林薇是皇太女,未来皇帝,这仪制该怎么定?
礼部提出三种方案:
一、按传统女子出嫁,从皇太女府出,入太女夫府。但这样一来,等于承认李元芳是“娶”,林薇是“嫁”,有损皇太女威严。
二、按帝王纳妃之礼,李元芳从府邸入宫,完成仪式。但这等于将李元芳置于“妃嫔”地位,显然不妥。
三、创新仪制,两人各自从府邸出,在皇宫正殿举行仪式,然后同归皇太女府。但这无先例可循,恐遭非议。
三套方案各有利弊,争论不休。
“殿下,”郑虔小心翼翼地问,“您觉得哪种合适?”
林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向李元芳:“元芳,你说呢?”
李元芳坦然道:“臣以为,既然陛下赐婚的诏书中说我们是‘天作之合,共治大周’,那仪制就当体现这一点——平等相待,携手并进。所以第三种方案最好。”
“可是”郑虔犹豫,“这不合礼法啊。”
“礼法是为人服务的,不是束缚人的。”林薇淡淡道,“我与元芳,不是寻常夫妻。我是储君,他是太女夫,未来我登基,他是皇夫。我们的关系,既是夫妻,也是君臣,更是合作伙伴。这样的关系,自然需要新的仪制来体现。”
她顿了顿:“就按第三种方案办。另外,诏书中要明确写明——‘太女夫李元芳,与皇太女共治天下,地位尊崇,仅次皇太女。’”
这话定下了基调。
然而,仪制之争还没完。接下来是礼服、仪仗、座位、称谓每一个细节都牵动着敏感的政治神经。
比如礼服——林薇坚持不穿传统凤冠霞帔,而要穿改制后的十二章纹龙袍,只是颜色用大婚的红色,样式更加华美。
“这这是皇帝朝服啊!”郑虔惊道。
“我是储君,穿储君礼服有何不可?”林薇反问,“难道因为我是女子,就不能穿龙袍?”
郑虔语塞。
最终,林薇的设计被采纳:她穿红色龙袍,李元芳穿紫色蟒袍,两人站在一起,既显尊卑有序(龙高于蟒),又显夫妻一体(颜色协调)。
再比如仪仗——按制,皇太女出行用半副銮驾,太女夫用四分之一。但林薇坚持,大婚当日,两人用同等规格的仪仗,只是旗帜和标识不同。
“这不合规矩”郑虔又要反对。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林薇一锤定音,“就这么定了。”
最棘手的还是座位安排。大婚仪式在皇宫正殿举行,届时武则天坐主位,林薇和李元芳该如何坐?
按传统,夫妻当并坐。但林薇是君,李元芳是臣
“臣以为,”狄仁杰提出折中方案,“陛下坐御座,殿下坐储君位(稍低),李将军坐殿下右侧(再稍低)。这样既显君臣之别,又显夫妻之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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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沉吟片刻,点头:“可。但元芳的座位,只比我的低一阶,不能太低。”
“是。”
就这样,经过三个月的反复争论、修改、妥协,大婚仪制终于确定。
这是一套前所未有的仪制——既保留了传统婚礼的喜庆元素,又体现了皇太女与太女夫的特殊地位,更昭示了大周未来的政治格局。
神功五年二月开始,各国使团陆续抵达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