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包里翻出一个笔记本,翻开。
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名字。
第一个,赵老三!已经划掉了。
第二个,阿炳!洪门的人,那天晚上带队的那个光头。
第三个,李贵!和联胜的人,通风报信的那个。
一共十七个名字。
十七个人,参与了那天的围剿,是还是他兄弟的罪魁祸。
林大能看着那些名字,眼神越来越冷。
他把笔记本收起来,背起帆布包,走出地下室。
新的一天,开始了。
复仇,也要继续。
阿炳最近很得意。
他是洪门的人,跟了六爷十几年,也算是老人了。
那天晚上带人围剿三联帮,他亲手砍翻了十几个,尤其是对方的小头目黑子,立了大功,六爷赏了他五万块。
今晚,他在“金碧辉煌”夜总会开了个包厢,叫了一群狐朋狗友,还要了两个最漂亮的陪酒女。
“来!为了六爷!为了那晚的痛快!”
阿炳满脸通红,举着酒杯,左手还在比划着砍人的动作,“你们是没看见,那黑仔跪在我面前求饶的样子,哈哈!老子一刀下去,他就”
话音未落,包厢的门被推开了。
没有服务员,没有保安。
走进来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连帽衫的男人,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
“谁啊?滚出去!”阿炳的一个小弟骂道。
男人没说话,只是反手关上了门,并且——锁上了。
“咔哒”一声轻响,在嘈杂的音乐声中显得格外清晰。
阿炳眯起眼睛,酒精让他反应迟钝了几分:
“小子,混哪条道的?知道这是谁的场子吗?”
男人缓缓抬起头,帽檐下露出一双死寂的眼睛。
“阿炳,”
男人的声音沙哑,像砂纸磨过铁锈,“你记不记得,黑仔临死前,手里还攥着他女儿的照片?”
阿炳的酒意瞬间醒了一半。
这张脸虽然瘦脱了相,虽然满是胡茬,但那轮廓
“林林大能?!”
阿炳猛地站起来,酒杯摔在地上粉碎,“你你没死?兄弟们,上!弄死他!”
四个小弟同时扑了上来。
林大能动了。
他没有拔刀,只是侧身、撞肩、肘击。
动作简单、粗暴、高效。
那是无数次生死搏杀练就的本能。
“咔嚓!”第一个小弟的鼻梁骨碎了。
“砰!”第二个小弟的膝盖被一脚踹碎,跪倒在地。
剩下两个还没反应过来,林大能已经欺身而上,匕飞舞。
两人软绵绵地倒下。
整个过程不过十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