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刚漫过蒙德城的风车尖,带着果酒湖清甜水汽的西风,
就从半开的西风骑士团大门钻了进来,拂过我系得整整齐齐的白色女仆围裙。
我握着浸过温水的抹布,站在骑士团大厅的橡木圆桌前,指尖能触到木质纹理里昨夜留下的一点灰尘——
这是我每天的,天还未亮透时,骑士团的一切,都要从“干净”开始。
我是诺艾尔,西风骑士团的女仆。
而藏在这层身份之下,刻在我心底从记事起就未曾动摇的心愿,是成为一名西风骑士团的正式骑士。
七天前,我参加了第七次骑士选拔,依旧是落选的结果。
走出选拔场地时,风卷着蒙德的蒲公英绕着我转,我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低头,
只是走到骑士团的后勤处,领了新的围裙和抹布。
旁人或许觉得惋惜,觉得我七次落选该心灰意冷,可我知道,骑士的修行从不是只有选拔场上的挥剑,
那些琐碎的、平凡的、守护着骑士团和蒙德日常的事,皆是修行。
就像我一直恪守的准则:
一个不多,一个不少,该有的全都有,不该有的不能有。
做好每一件小事,便是向那身荣耀的甲胄靠近一步。
抹布擦过圆桌的动作要稳,力道要匀,不能留下水痕,也不能放过任何一点污渍。
这是我做女仆的第三年,从第一次笨手笨脚打翻骑士的水杯,到如今能同时打理大厅、厨房、训练场的杂务,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技能,都是我一点点练出来的。
擦完圆桌,我转身整理靠在墙边的骑士披风,每件披风都要按主人的名字叠好,领口的徽章要擦得亮,
凯亚副团长的披风边角有一点磨损,得记下来,下午抽空缝补;
安柏的红色披风上沾了点蒲公英的绒毛,要轻轻抖掉,她总说披风要干净,飞起来才像风一样快。
我的脚步很轻,尽量不出声响,因为琴团长的办公室灯还亮着,她定是又熬夜处理公文了。
走到办公室门口,我轻轻推开门一条缝,果然见她伏在堆满文件的桌上,眉头微蹙。
我放轻脚步走进去,将一杯温好的牛奶放在桌角,又把散落的公文按紧急程度叠好,标注上简单的字样。
琴团长总是这样,把蒙德的一切扛在肩上,她是我最敬佩的人,也是我想要成为的那种骑士——
强大,温柔,始终把守护放在第一位。
“诺艾尔,又这么早。”
琴团长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却依旧温和。
我立刻躬身行礼,腰弯到标准的角度,这是女仆的礼仪,也是我对骑士团团长的尊敬:
“琴团长,您早。
早餐已经在厨房备好了,是您喜欢的全麦面包和熏肉,还有满足沙拉,您先稍作歇息。”
她看着我,指尖轻轻按了按眉心,目光里带着些许心疼:
“你总是把所有人的事都放在心上,七次选拔落选,你也该好好歇一歇。”
我直起身,嘴角扬起笑意,语气无比坚定:“琴团长,这不是辛苦,是修行。
成为骑士的路本就不易,我既想穿上骑士的甲胄,便要承受这份磨砺。
女仆的工作我会做好,晨练和剑术练习也不会落下,我不会拖大家后腿的。”
琴团长望着我,沉默了片刻,最终轻轻点了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一枚鎏金玫瑰胸针,递到我面前:
“这枚玫瑰,送给你。
蒙德的玫瑰代表守口如瓶,你是骑士团最可靠的女仆,也是最坚定的修行者,这份心意,值得被看见。”
我双手接过胸针,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心里却暖烘烘的。
我再次躬身,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谢谢您,琴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