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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三句话,让万人迷为我做攻[快穿]/万人迷他为我做攻后[快穿] > 第131章(第2页)

第131章(第2页)

江梦嘉撩了一把头发,“你瞧,我这不成器的弟弟居然还没回来,我得打个电话好好说道说道他。”

“在这之前,你不如先换身衣服。”

虞归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番,蛇瞳转了转,“好。”

他应道,“还要麻烦……姐姐了。”

墨黑色的心脏?

不行,太丑了,和他的原色不符合。

琉璃色的又太花哨,不够柔软。

殷默抓着脑袋挑选着能用来做孕囊的心脏,但怎么挑选都不如意。

果然,还是直接和江无融为一体他才能彻底放心,不然哪怕是自己的一部分,殷默都要吃醋。

这场选择困难症,在殷初的帮助下终于做出了决定。

殷默选择了被自己藏在躯体的,最内里的,最柔软的那一颗心脏,这颗心脏连同他所有的感知,敏感至极,用来给母体做孕囊最是合适。

它是梦幻的七彩色,通透无比,像是杂糅了世间一切的美好,无论是诡异还是人类,都会在看它的第一眼被吸引住。

很难想象,这样丑陋的怪物体内居然能藏着这么美的存在。

“江无……”

他要江无和他永永远远在一起,不能有一点黑色与阴霾。

殷默蹑手蹑脚地爬上江无的床,就在他正要打开江无的被窝,打算取代自己留下的那根触手时。

刺耳的铃声响起,惊得殷默立即和那根触手融为了一体。

江无睡得迷迷糊糊,打开手机,上面属于姐姐的标志,像是流淌着鲜血一般猩红。

“江无,这么晚为什么还不回家?”诡异姐姐刺耳冰冷的声音传来。

听到回家两个字的江无瞬间精神了。

被江梦嘉追捕的恐惧倏然涌上心头,他猛地爬了起来,从善如流道,“姐姐,我这就回去,很快的我保证。”

江无说完就急急忙忙地穿上了衣服。

他转头看向自己的陪睡大触手,想了想,揣起它,准备将其一并带回家。

跑到客厅,江无只看见了殷初,“我要回家,很急。”

殷初诧异地看着他,视线主要是在看江无夹胳膊下的那根触手。

嘶……殷默这是又想做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江无又喊了一遍,殷初才回神,他轻咳了一声,但目光还是不自觉地在触手上停留,“我送你走。”

到了地方,江无火急火燎地冲上五楼。

“姐…姐姐……”江无喘了几口气,“我、我回来了。”

棺材真的不爱运动,这个世界以来,他的运动量真的狠狠超标了。

“哦?来得倒是比我想象得快。”

江梦嘉正堵在门口,她手中的钟表晃了晃,正显示着江无花了多久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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