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做梦!
“虽然安婆子平常时候说谎成性,但这事儿倒是真的。”
王秀菊尴尬了一下,但毕竟这脸皮厚度在这儿呢?又开始新一轮的挑拨离间。
“闺女,娘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说句你不爱听的。原来你在这胡同里住了这么多年,这林家怎么不认这个干亲?现在看你能挣钱了,女婿也争气了,她却扒上来,根本不是为了情,而是为了利。咱们是一家人,断了骨头连着筋呢?婚礼的事儿可不能交给一个外人。”
反正王秀菊是打定主意了,只要沈月灵一天不给自己儿子解决上学的问题,她就天天的过来刷存在感。
到底是生活在一起十几年了,这小贱人的脾气她还是摸得准的。
只要伏低做小,认真认错,她就能心软原谅。
为了自己儿子,捏着鼻子当孙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而且算下来自己也不吃亏,婚礼上能漏钱的地方多着呢?
再加上孟清塘又是个财大气粗的人,到时候自己装模作样的盯个几天,做足了面子,不但能落个好名声,还能昧下一大笔钱,多好的事儿。
可惜她的幻想被一阵叫骂给打断了。
刚才王秀菊为了表明态度那话说的可是慷慨激昂,送孩子回来走到胡同口的林婶子,正巧听的一清二楚。
林婶子本来就是个有脾气的人,再说了王秀菊是个什么货色,她早就了解的一清二楚,所以新仇旧恨,不让这老女人脱一层皮,就对不住她曾在乡下打下的名声。“你个不要脸的女人,敢在这里编排老娘,我和月灵虽不是亲生的,处的却是比亲生的还亲,我们的母女情,能是你这黑心烂肺的娘们能逼逼的。你是乌鸦站在黑猪背上,只看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打听打听整个县城,看有没有比你更不要脸的人,原先时候磋磨继女,长大了也不忘吸血,整天就见不得对方好。现在舔着脸要好处,城墙都没有你的脸皮厚。”
强者的输出到底是非同凡响。
王秀菊张了张嘴,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连安婆子想要提点点什么,在林婶子目光扫过来的时候,也紧闭了嘴巴。
林婶子毕竟年纪大了,输出的多了,恐怕影响心情,沈月灵赶紧顺着她的背,让她缓缓劲儿。
“娘,今天是个高兴日子,咱们不和这些人一般见识。我和清塘刚才在早市帮你买了不少东西,咱回家看看。”
孟清塘人高马大,背着个大包也不显,听到媳妇这样说,赶紧献宝似的将东西一一掏出来。
“这双皮鞋是鞋匠的藏品,我高价给您买下了,还有这两身新衣裳,对了这围巾听说还是丝绸做的呢?娘,您摸摸这手感滑溜不?”
林婶子一边说道着花这个钱干啥,一边喜滋滋的将围巾挂到脖子上。
“我老婆子这辈子可是值了,还能用上苏市来的围巾?搁以前,这可是进贡的东西。”
而王秀菊死死盯着这些自己一辈子也买不起的东西,眼睛都红了。
王秀菊自认为“能屈能伸”
王秀菊真想大声的喊,这些都是自己的!
她甚至还想去将这些东西给抢过来,但在看到孟清塘蒲扇大小的手掌之后,生生压住了这个冲动。
于是只能酸溜溜的说。
“这也太多了吧?娘知道你们挣钱不容易,花钱大手大脚可不行。”
她特意加重“娘”这个字的读音,希望沈月灵和孟清塘能听得出些什么。
可孟清塘却故意说,“这才哪到哪,要不是百货大楼没开门,我都打算去给娘买个大金镯子戴戴。”
这下子就连安婆子也抽了口气,自己可是个成功的女士,到了这个时候也没有混上一个金饰,这林婶子凭什么比自己强?
她也想要!
要是沈月灵能给自己也买一个,她愿意让远强再将她娶回家一次。
王秀菊也想穿新衣踩皮鞋戴镯子,她不甘心呀,这些都应该是自己的。
早知道沈月灵现在这么出息,当初她就应该稍微对她好点的。
如果没有见识到沈月灵的大方,王秀菊就是空手离开也不会有什么,但现在心里猫抓一样难受。
想了一下还是把沈大风的那个没出息的男人抛出来吧。
“闺女,你爸也挺辛苦的,你看要不要孝敬他点什么?”
孟清塘瞪了一眼。
“你不提他还好,提起他我就一肚子气。我和我媳妇处对象的时候,他就看不起我,对我多有诋毁,后来还为了私心把我闺女藏起来。这样的老丈人别想从我这里拿到一根针的好处。今天我就把话撂在这儿了,我媳妇就是有心孝敬我也不同意。不就是一点生恩吗?等他不能动了,我再找人伺候着。”
在别人看来,是这沈大风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这阔气女婿。
但沈月灵却明白孟清塘的良苦用心,对这个父亲,在他绑走妞妞那一刻,自己就没了任何念想。、
但在这个社会上,自己要是做的绝了,有些人总会道德绑架自己,让自己捏着鼻子认下这个不称职的父亲。
但孟清塘此举把所有责任都揽到他自己身上,这是在变相的保护自己。
这个男人,他对自己的保护从来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用实际行动渗透到方方面面。
王秀菊也按捺不住脾气了,既然伏低做小也得不到好处,那重新撕破脸吧。
她一把将锦华给抓了过来。
“你既然铁了心不念亲情,那我也不客气了,这小蹄子刚才可是伤了我。小小年纪就如此歹毒,长大了可还了得,看来是需要蹲蹲大牢改造改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