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可能在很久以后。”
陈栖垂下眼,失落了一会儿,又重新抬头:
“没事,很久也可以的。”
“谢谢你带我来游乐场,今天可能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如果有下次见面,也会陪你去你喜欢的地方。”
“嗯。”陆聿珩点头,“一言为定。”
……
陈栖消失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事情被邓红芸唠了大半年。
“栖栖啊,以后人家给你棒棒糖你也不能跟着走呀。”邓红芸出门前,反复和他说。
陈栖点头:“知道了知道了,两只耳朵都听见了。”
“记住啊!”邓红芸人都出门了,又探一个脑袋进来。
这是如今的邓红芸每天出门前必备项目。
直到门关严实了,陈栖才悄悄从书包里拿出那个相册。
他从头翻到尾,很认真地看了一遍。
忽然跳下床,拿出那个小挎包里,陆聿珩给他写过的纸条,用胶水粘到了相册薄硬纸壳的内侧。
然后,在纸条的最下方一笔一划地模仿着写了一遍。
“嗯。”
陈栖很满意地看着字迹,心想。
现在他也会写陆聿珩的名字,如果再次见面,就算记不得相貌,也能记住他的名字。
那样就不会错过了。
番外:穿回老公年少时(1)
榆州附高。
十点的高校门外依旧人群拥挤,许多家长在等待晚自修结束的孩子,他们相互聊着天,内容大多是‘孩子成绩如何?’、‘我家囡囡又调皮了要买新手机’、‘我儿子说多考一分我就得给一百’。
没一会儿,陆陆续续有学生从校门出来。
黏人的直接扑进了妈妈的怀抱里,也有腼腆的,只是让爸妈帮忙背着书包,接过热腾腾的煎饼果子狼吞虎咽。
陈栖在校门外,站在大姨大妈中间很违和。
他一身黑西装,打着领带,成熟的穿着和那张清秀英气的脸蛋搭配起来,像是月色里明艳的玫瑰。
可恶的陆聿珩……
拥有穿回过去的能力,居然还没忘记欺负小小栖。
这次他可得欺负回来。
陈栖狠狠地嘟哝了两声,眯起眼,非常仔细地在人群之中寻找陆聿珩的身影。
附高的校服是白蓝色的,袖口到小臂一截,以及下摆和衣领是蓝色,其他都是洁白的。
穿在那群每天都在运动的年轻孩子身上,大多滚得不干不净。
忽然,一抹高高瘦瘦的身影一闪而过。
陈栖定睛一看。
果然。
陆聿珩的相貌没什么变化,长眼黑眸,肤色比读博时要浅些,鼻梁和眼睑的痣显得更明显了。
体型也没练得那么壮,隔着校服只能隐隐感受到青春蓬勃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