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清欢琢磨了一下,宋父宋母两个人就可以当大厨,加上升级后的锅灶,效率够高,只要再多请一个大厨,三个人应该就能够兼顾得过来了。
送订单的活交给孙大柱就好了。
招财呆呆傻傻的,干些劈柴拎重物的体力活倒是可以,顺便充当店里的打手。
管账的交给孔元香就好了,她说过,她会理账,算盘打得又快又好。
还得再招两个跑堂的。
黎清欢琢磨清楚后,带着招财去了镇上。
她租的餐馆铺子够大,前面是吃饭的地方,后面除了厨房,还有一个大院子,带着五六个房间。
差不多是够用的。
把宋父宋母带到镇上去,她还得在附近给宋清霖找个私塾。
事儿还不少。
找私塾这种事情她并不熟悉。
于是,第二天黎清欢去红枫书院找宋宿。
顺便给他带了两身冬衣,还有两个食盒,里面放着十几个菜,都让招财拎着。
自从上次她在书院病瘾作,他再也没回过家。
她就知道,他肯定被她恶心到了。
她也不在意。
黎清欢去的时候,红枫书院的弟子们正在晨读。
她就站在学堂外面,学堂里的学生们都忍不住沸腾。
“快瞧!是宋师兄的娘子!”
“一定是来给宋师兄送吃食的!”
“好香啊!隔着门窗我都闻到了浓郁的香气!”
“是我的错觉吗?感觉宋娘子比上次来的时候更美了!”
宋宿眸色微闪,用戒尺敲了下课桌,出一声巨响:“肃静。”
学生们吓了一跳,连忙收回目光,继续看书。
黎清欢就站在廊外的屋檐下,梳着元宝髻,露出纤细白嫩的脖颈和娇嫩的耳垂。
元宝髻虽然只是用丝绦缠着,在脑后别了个蝴蝶结,垂下两缕丝绦在后背上,但却有种说不出的轻盈灵动之感。
她今天身上穿了件绛色的半衫和红色的藕裙,裙子上没什么花纹。
宋宿还是个举人身份,按照规制,她只能穿素色长裙,衣服上不能绣花。
但她的衣领和袖口处都滚着白色的绒毛细边,整个人看起来毛茸茸的,衬得她肤色越赛雪娇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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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里的门窗糊的纸并不很厚,能够朦胧地透出人影。
宋宿忽地又想起那日,她缠在他手上,无意识的脆弱妩媚。
乖巧得要命。
他的臂力,便是扛两百多斤的山猪都不在话下,何况是一个轻飘飘的她?
笨得怪惹人怜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