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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第1页)

夕阳带血,照在了他仓皇逃窜的路上。

霍去病却觉得,应该说,这叫余照仍如烈火,正烧得人战意蓬勃。

“追!”

先前那叫穷寇莫追,现在他确定了,他要痛打落水狗!

……

“什么?”

刘彻拍案而起,目光凛然地看向了前来报信的侍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你说太祖走了是什么意思。”

若是他没记错的话,从太祖还阳至今,他都几乎没有独自骑马过,一度让刘彻怀疑,这当中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但他还是先用“刘稷”这具身体孱弱、还魂之事或有后遗症之类的理由,将自己给说服了,没将其再当一回事。

现在却突然收到了这样一个好生特殊的消息,直接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那报信的人也是脸色惨白,不知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

他眼看着太祖忽然飞身上马,以精妙绝伦的骑术绕开了众人,直接冲了出去。

拦当然能拦,但那要么就是直接射人,要么就是射马,谁敢冒此大不敬的罪名,做出这样的事情!

竟是让太祖夺路而出,离开长安城了。

刘彻:“……”

这对吗?为何会突然发生这样的惊变?

桑弘羊匆匆赶来,向着刘彻献上了一张绢帛:“太祖陛下的书房中,有一张手令。”

上面仅有两个字。

“要事。”

刘彻更懵了。

要事?

他就不懂了,什么要事能让太祖这么着急?

以他的身份,哪怕是要前去北方,也完全可以由刘彻专人护送,要昼夜不息赶路,也自有亲随轮班,何至于要让亲自跑啊。

掉不掉价!

是觉得这样去办要事更有体验感吗?

刘彻才不信呢。

当皇帝的人最擅长的事情,应该就是使唤手下,将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

反正他干不出来丢个纸条、抢上快马就跑路这种事情。

刘彻扶额,越看那张解释的留书,越觉无奈:“多少岁的人了,还干这么幼稚的事情?真是要事的话,我难道还会阻止吗?”

现在可好。

虽然祖宗平日里不骑马,为了表示对太祖的尊重,刘彻还是让人将京中首屈一指的好马,送到了刘稷的马厩中。

现在竟成了他跑路的利器!

再一抬头,就对上了桑弘羊欲言又止的神情。

刘彻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句“多少岁的人了,还干这么幼稚的事情”,好像是不太合适由他说出,用来形容祖宗。

但他是真的,很难不对此感到无语吧!

就算……就算祖宗在人间滞留的时间可能已不剩多少,他更希望这“家有一老”留在长安,不希望他在这个当口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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