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带血,照在了他仓皇逃窜的路上。
霍去病却觉得,应该说,这叫余照仍如烈火,正烧得人战意蓬勃。
“追!”
先前那叫穷寇莫追,现在他确定了,他要痛打落水狗!
……
“什么?”
刘彻拍案而起,目光凛然地看向了前来报信的侍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你说太祖走了是什么意思。”
若是他没记错的话,从太祖还阳至今,他都几乎没有独自骑马过,一度让刘彻怀疑,这当中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但他还是先用“刘稷”这具身体孱弱、还魂之事或有后遗症之类的理由,将自己给说服了,没将其再当一回事。
现在却突然收到了这样一个好生特殊的消息,直接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那报信的人也是脸色惨白,不知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
他眼看着太祖忽然飞身上马,以精妙绝伦的骑术绕开了众人,直接冲了出去。
拦当然能拦,但那要么就是直接射人,要么就是射马,谁敢冒此大不敬的罪名,做出这样的事情!
竟是让太祖夺路而出,离开长安城了。
刘彻:“……”
这对吗?为何会突然发生这样的惊变?
桑弘羊匆匆赶来,向着刘彻献上了一张绢帛:“太祖陛下的书房中,有一张手令。”
上面仅有两个字。
“要事。”
刘彻更懵了。
要事?
他就不懂了,什么要事能让太祖这么着急?
以他的身份,哪怕是要前去北方,也完全可以由刘彻专人护送,要昼夜不息赶路,也自有亲随轮班,何至于要让亲自跑啊。
掉不掉价!
是觉得这样去办要事更有体验感吗?
刘彻才不信呢。
当皇帝的人最擅长的事情,应该就是使唤手下,将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
反正他干不出来丢个纸条、抢上快马就跑路这种事情。
刘彻扶额,越看那张解释的留书,越觉无奈:“多少岁的人了,还干这么幼稚的事情?真是要事的话,我难道还会阻止吗?”
现在可好。
虽然祖宗平日里不骑马,为了表示对太祖的尊重,刘彻还是让人将京中首屈一指的好马,送到了刘稷的马厩中。
现在竟成了他跑路的利器!
再一抬头,就对上了桑弘羊欲言又止的神情。
刘彻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句“多少岁的人了,还干这么幼稚的事情”,好像是不太合适由他说出,用来形容祖宗。
但他是真的,很难不对此感到无语吧!
就算……就算祖宗在人间滞留的时间可能已不剩多少,他更希望这“家有一老”留在长安,不希望他在这个当口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