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明:我最骄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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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启明,在启明律所干了十五年。
这十五年里,律所的门被砸过,玻璃换过,墙上被喷过油漆。最严重的一次,是处理农民工讨薪案的时候,对方找了几个混混来闹事,把档案柜都推倒了。
那天晚上我蹲在地上捡文件,捡着捡着就笑了。
我老婆打电话来问我还回不回家吃饭,我说不回了,忙着呢。她说你天天忙,也没见你挣几个钱。
她说的没错。
我在启明律所这十五年,确实没挣什么钱。
同期出来的律师,有的开了自己的律所,有的做了企业法务总监,最差的也买了三套房。
我到现在还住在人大旁边那套老房子里,车开了十二年没换。
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沈玉第一次来启明律所的时候,还是个刚上大学的小姑娘。
她看着墙上那些感谢信呆。
我问她有什么事,她说想当志愿者。
我当时觉得这孩子挺有意思,大一新生不好好享受大学生活,跑来做公益法律服务。
沈玉在启明律所当志愿者的那段日子,她整理卷宗比谁都细心,接待当事人比谁都耐心。
有一次一个老大娘来咨询遗嘱的事,沈玉陪她聊了三个小时,从遗嘱讲到她孙女的学习成绩,再讲到她养的那只猫。
老大娘走的时候拉着沈玉的手说,姑娘,你比我亲孙女还贴心。
再后来,沈玉跟我说,她想帮李老师重启被拐案。
我说这个案子很难,她问我要不要试试。
她跑遍了京市和合城的所有相关部门,找当年的证人,调档案,做画像。
案子最终立了,人贩子虽然死了,但买人的村子被端了,念念的遗骨被找回来了。
李老师抱着那个小盒子哭的时候,我站在旁边,想起我当年跟她说的那句“立案很难”。
难,但不代表不可能。
她的坚持和行动,一次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信念。
再后来,沈玉越做越大,开了玉宸律所,成立了心火中心,处理了很多轰动全国的大案。
但不管多忙,她隔段时间就会回启明律所坐坐。
有时候是带几个案子来跟我讨论,有时候就是单纯喝杯茶。
我一直记得她第一次来的时候,站在门口看感谢信的样子。
那时候她眼睛里有一种光,很亮。
这种光后来我见过很多次。
在她为农民工讨薪的时候,在她帮张娟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时候,在她跨境解救被拐女工的时候。
去年有人问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是什么。
我想了想说,是在沈玉还是一个普通大学生的时候,给了她一个当志愿者的机会。
那人笑了,说这算什么骄傲的事。
我没解释。
但我知道,如果没有启明律所那扇一直敞开的门,可能就没有后来的心火中心。
就像李老师当年给了沈玉一碗粥、一颗糖,沈玉后来把这份光变成了亿万星光。
我只是那扇门而已。
但我很庆幸,门是开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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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教授:我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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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大法学院教了几十年书,带过的学生成百上千。
沈玉不是最聪明的那个,也不是最努力的那个。
但她是我最骄傲的那个。
这话我从来没当着她的面说过,怕她翘尾巴。
沈玉第一次引起我的注意,是在模拟法庭上。
她和张弛合作整理案例,我路过资料室的时候,听到她在跟张弛讨论一个劳动纠纷案的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