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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逼我扶弟?谢邀,我中了21亿 > 番外 是同路人是守夜人是回声(第3页)

番外 是同路人是守夜人是回声(第3页)

在玉宸做了这几年,我现赚钱和花钱都可以很有意义。赚的是合法合规的钱,花的是帮人救命的钱。这种闭环让我觉得我的工作不只是工作,是事业。

现在律所的业务越做越大,团队规模也越来越大。

新入职的年轻律师,我都要亲自面试。我问他们的第一个问题永远是:你为什么要来玉宸?有人说是为了钱,有人说是为了平台,有人说是为了跟沈玉学习。

有一个小姑娘的回答让我印象深刻。

她说她以前在一家红圈所实习,帮一个跨国企业省了几千万的税,那家企业给她了奖金。但她总觉得哪里不对,那些钱本应该是国家的税收,是可以用在民生上的钱。她觉得自己成了帮凶。

我说你来玉宸可能会赚得少。她说没关系,她想晚上能睡着觉。我当场就签了她。

那天晚上我跟沈玉汇报工作的时候说起这件事。

我说沈总,你知道吗,现在年轻人选择一份工作,不只是看薪水了。

她说这是好事,说明社会在进步。

我说不是,是你让他们看到了另一种可能。他们来玉宸不是为了打工,是为了成为你。

沈玉沉默了一会儿,说他们不需要成为我。他们只需要成为比昨天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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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年没有接沈玉那个电话,我现在还在银行里做什么?

大概还在帮有钱人变得更有钱,然后拿着丰厚的年终奖,过着看起来体面但内心空洞的日子。

不是说那种生活不好,只是跟现在比,太轻了。

现在的生活很重。

每个月要盯着财务报表,盘算着怎么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要协调律所和心火中心之间的关系,确保两边都运转顺畅;要处理各种突情况。

有时候是当事人来闹事,有时候是合作方临时变卦,有时候是某个律师突然要离职。

但这些都值得,因为我知道这些琐碎的事情最后会变成什么:变成林溪加班整理出的证据册,变成刘彦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变成白予安装上假肢后迈出的第一步。

这是我的位置。

我不上法庭,不直接面对受害者,不站在聚光灯下。但我为站在聚光灯下的人搭建舞台,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缺钱、缺人、缺资源而倒下。

我为此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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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队长:这个案子最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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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察三十年,我办过很多命案。

李磊案不是最血腥的,但是最让我愤怒的。

我到清河县的第一天,就被张科长的人盯上了。

他们在我住的宾馆门口放了一袋水果,附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交个朋友”。我把水果扔进了垃圾桶。

第二天,有人往我手机里了条消息,说张科长是市里的优秀干部,让我办案的时候注意分寸。我没回。

第三天,省里有人打电话来,拐弯抹角地打听案件的进展。我说还在调查,不方便透露。

挂了电话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喝完继续翻案卷。

这些把戏我见得太多了。

在基层干了这么多年,什么妖魔鬼怪我没见过。

但李磊的案卷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还是没忍住,把茶杯摔了。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被五个同龄人活活打死,全身多处骨折,内脏破裂。而他生前最后一次写在日记里的话是:我好害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谁能来救救我。

没人救他。

不是没人知道,整个学校都知道张磊那帮人长期欺负李磊。

班主任知道,装作没看见。校长知道,怕得罪张科长。教育局的知道,还要给他评优秀学生。

从警这么多年,自以为心已经够硬了。看到那本日记,还是红了眼眶。

我把日记拿给手下的兄弟们看,说你们记着,这案子不办成,别叫我安队。他们都没说话,但我知道他们跟我一样难受。

做刑侦的人见惯了生死,唯独见不得孩子的苦。

后面的事你们都知道了。

沈玉那姑娘带着心火中心的律师团队,硬生生把一个看似铁板钉钉的“过失致死”翻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顺带拔出萝卜带出泥,把张科长、王强、张宏明那一窝全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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