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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特躺在潔白的高腳病床上,凝視著天花板,眼神裡滿是厭惡之情。牆面乾淨整潔,上面的每一道新細微裂紋他都瞭然於心。是格蘭特臆造了它們。他要麼在天花板上勾畫出一幅幅地圖,併到河流、島嶼和陸地間探險;要麼玩各種各樣的猜謎遊戲,找出隱藏在上面的東西,像那些形形色色的面孔、飛禽和魚類。再不就是利用那塊天花板做做數學題,回憶那些定理、夾角和三角形,重拾孩提時代的感覺。他百無聊賴,只能注視著天花板,早已日久生厭。

他曾建議小不點把床稍稍挪一挪,這樣他就有塊新的天花板去探索,但房間裡的擺設似乎會因此而變得不對稱。在醫院,除了要求乾淨清潔,其次就是對稱了,其重要性遠遠超過對主的信仰。任何擺設一旦越過平行線,就是對醫院的褻瀆。他為什麼不讀書呢?她問道。他的那幫朋友老是給他帶來一些嶄新的小說,每本都價格不菲,他為什麼不堅持讀下去呢?

“這個世界人滿為患。人們寫了太多的字。印刷廠每分鐘印幾百萬字,想想都覺得可怕。”

“你怕是便秘了吧。”小不點說。

小不點是英厄姆護士,事實上她身高一米五七,身材小巧玲瓏,比例恰到好處。格蘭特處處聽命於她,出於報復,所以叫她小不點。腳沒受傷時,他能夠像拎起一件德累斯頓瓷器(1)一樣單手把她抓起來。眼下格蘭特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聽憑小不點指揮也就算了,他堂堂一米八二的身軀,她竟然不費吹灰之力隨意擺佈,這簡直丟臉丟到家了。很顯然,格蘭特那點重量對小不點來說根本不在話下。她掀起褥墊時就跟玩轉盤似的淡定優雅。她沒當班時,照顧他的是亞馬孫(2)女神,手臂粗壯如山毛櫸的樹枝。亞馬孫是達洛護士,來自格洛斯特郡(3)。每逢水仙開花的時節,她就思鄉成疾(4)(小不點來自萊瑟姆-聖安妮,那裡沒有水仙花,所以對她來說毫無意義)。她的雙手寬大而柔軟,一雙大眼睛非常溫柔,總是一副充滿同情心的模樣,不過即便稍稍出點力氣,她就累得直喘粗氣。總的來說,格蘭特寧願被小不點輕而易舉地擺弄,因為被亞馬孫像搬弄屍體一樣照料更讓他覺得沒面子。

格蘭特之所以臥床不起,不得不讓小不點和亞馬孫來照顧,全賴他跌到井裡。當然,這絕對算得上是奇恥大辱,至於亞馬孫和小不點輕鬆或不輕鬆的照料則是後話。踩到井裡簡直是荒唐到極點,好笑得有點誇張!他當時正熱火朝天地追捕賓尼·斯科爾,正因為一腳踩空,才使他不得不告別正常的巡捕工作。好在賓尼隨後在拐彎處被威廉姆斯警長逮了個正著,才給這令人無法忍受的情景增添了些許安慰。

眼下賓尼要“進去”三年,對臣民們來說,這令他們相當滿意了,不過賓尼只要表現好就能減刑出獄。而格蘭特在醫院,就算表現好也休想提前出去。

格蘭特不再盯著天花板,而是將視線轉向床頭櫃上的一堆書。小不點一直慫恿他閱讀這堆裝幀華麗、價格昂貴的書。最上面那本的封面印著瓦萊塔(5)難以相信的粉紅色照片。這是拉維妮婭·菲奇一年一度的作品。潔白無瑕的女主角一定是船員的妻子,可能叫瓦萊麗、安吉拉、塞西爾或丹妮絲。他開啟書,結果都會讀到拉維妮婭寫的這類主題。

《汗水與犁》是塞拉斯·威克利帶有鄉土氣息的作品,厚達七百頁。從第一段就能看出,情景和他上一本書並沒有實質性的變化:母親在樓上正處於臨盆的最後關頭,父親在樓下喝得酩酊大醉。大女兒和情人躺在乾草堆裡,其他人躲在穀倉裡。雨水從茅草屋頂滴落下來,肥料在糞堆裡蒸發。塞拉斯從來不會漏掉對肥料的描寫。肥料給畫面提供了積極向上的因素,這不怪塞拉斯,要是他可以發明蒸汽往下走的輪船,那麼他一定會放入書中。

在塞拉斯的書籍護封(6)刺眼的陰影和高光(7)下,有一本描述英王愛德華時代花邊風流韻事的書,內容雅緻,透著巴洛克式的荒唐。魯波特·羅赫在這本名為“她腳趾上的鈴鐺”的書中講述了詭詐的罪行。

魯波特·羅赫總是在頭三頁就把讀者逗笑。大概讀到第三頁時,你會發現魯波特正向幽默(不過當然不是惡意的)創造者喬治·蕭伯納(8)學習,照他的做法,要想達到詼諧的效果,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採用低劣而省事的手法,即似是而非的雋語。三句後,你就可以看到搞笑的段子了。

那本封面印著紅色閃光槍、背景為深綠色的玩意兒是奧斯卡·歐克利的新作。書裡惡棍嘴裡蹦出來的不純正的美式英語空洞無物,既不風趣也不尖刻。無非是金髮女郎、鍍鉻吧檯、驚險追蹤之類的。非常明顯的胡言亂語之作。

《遺失的開罐器案》,作者是約翰·詹姆斯·馬克,書裡的頭兩頁就出現三個常規錯誤,格蘭特花了五分鐘愉快地構思了一封寫給作者的書信。

那本壓在最底下的藍皮薄書是什麼書,他想不起來了。應該是本很嚴肅的書,統計學方面的吧,他想。關於舌蠅、卡路里、性行為或諸如此類的玩意兒。

即便在這種書中,你也能預料得到下一頁的內容。世界這麼大,為什麼就沒有一個人時不時做出點改變呢?難道每個人就那麼喜歡墨守成規?如今,那些作家按照公眾所期望的模式寫出大量的作品。大家一談到“一本新的塞拉斯·威克利”或“一本新的拉維妮婭·菲奇”,就好像在談論“一塊新磚”或“一把新梳子”一樣。他們談起“一本新書”時,才不會管作者是誰誰誰。人們感興趣的不是書,而是新書。他們很清楚新書會是什麼樣子。

格蘭特將厭惡的眼神從雜七雜八的書堆上移開,心想,如果全世界的出版社能夠停止印刷三十年,或許還真不是壞事。應該讓文學消停一陣子。某個超人應該發明一道射線,讓一切同時停止下來。這樣,當你躺下來時,人們就不會將一大堆無聊的東西送到你面前,也不會有什麼管家婆叫你去讀這讀那。

他聽見門被推開的聲音,但懶得去看一眼。他轉過臉去,面朝著牆壁,那神情儘管不誇張,卻分明寫著不滿。

聽見有人來到床前,他閉上了眼睛,不想搭腔。此時此刻,他既不想見到富有同情心的“格洛斯特郡”(9),也不想見到精力旺盛的“蘭開夏郡”(10)。不過隨後,一股格拉斯鎮(11)的田野特有的芬芳襲來,散發著淡淡的誘惑,有一種思鄉的氣息,撩撥著他的嗅覺,令他感到眩暈。

他盡情享受著這種芬芳,在心裡琢磨起來。小不點的身上是薰衣草撲粉的味道,亞馬孫身上則是肥皂和碘仿氣味。而此時,撲鼻而來的卻是蘭卡洛絲五號香水的味道。在格蘭特的熟人中,用這款香水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瑪塔·哈洛德。

他睜開一隻眼睛,偷偷瞄了一眼瑪塔。她顯然已經彎腰檢視過他有沒有睡著,這會兒正站在那裡,看起來有些躊躇不定——如果她的樣子可以用躊躇不定來形容的話——她的眼睛盯著桌子上的那一堆明顯沒有被動過的出版物。瑪塔的一隻胳膊下挾著兩本新書,另一隻胳膊抱著一大束白丁香。他在想,她選白丁香究竟是因為冬天適合送這種花(從12月一直到翌年3月,白丁香一直裝點著她在劇院的化妝間),還是因為她今天黑白混搭的時髦行頭不會被這丁香花奪去風采。她頭戴一頂嶄新的帽子,脖子上依然掛著那條珍珠項鍊。當初他正是用這條項鍊贏回她的芳心。她看起來風姿綽約,透著股巴黎時尚風韻。謝天謝地,她可真不像個在醫院裡工作的人。

“我吵醒你了嗎,艾倫?”

“不,我沒有睡著。”

“我好像多此一舉了。”她說完,將兩本書跟它們遭到輕視的同類扔在了一起,“你似乎對那些書不感興趣,我希望你會覺得這兩本書更有意思。我們的拉維妮婭的作品,你難道真的不想試著讀一丁點兒嗎?”

“我什麼書也看不進去。”

“你還感覺到痛嗎?”

“痛到極點,但不是腿痛,也不是背痛。”

“那是哪裡痛?”

“我表妹勞拉把它稱作‘無聊之刺’。”

“可憐的艾倫,你的勞拉說得簡直太對了,”她從一個看起來大太多的玻璃瓶中將那束水仙花拿出來,用一貫優雅至極的姿勢把它們扔入洗臉盆,接著把丁香花插進了花瓶,“有的人會認為無聊是一種很嚴重的倦怠情緒,其實當然不是,它微不足道。”

“微乎其微,不足掛齒,就像用刺草打人一樣。”

“你為什麼不幹點事情?”

“充分利用這大好時光?”

“來提高你的思想水平,更不必說你的心靈和性情。你可以找一門哲學來研究,比如瑜伽之類的。不過我認為一個擅長分析的人不適合去思考抽象事物。”

“我的確想重新把代數學一學。我覺得自己在學校時從來沒有認真學過代數。但我最近對著那個該死的天花板做了許多幾何題,跟數學運算倒離得有些遠了。”

“嗯,我覺得就你的狀況而言,讓你玩拼圖沒什麼用。來點猜字謎怎麼樣?如果你願意,我可以給你找本這樣的書。”

“你可千萬別。”

“當然,你可以自己來編字謎。我聽說編寫比解答更有意思。”

“可能吧,不過一本字典重達好幾磅呢。除此之外,我一向都很討厭查閱參考書。”

“你下棋嗎?我忘了。喜歡解棋局嗎?該白子走的時候,對手卻走了三步什麼的。”

“我對棋子的興趣只停留在畫面上。”

“畫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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