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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斯警長再次出現時,已是午餐過後,他手捧著兩本厚重的書冊氣喘吁吁地走進來。

“你應該直接放在門房那裡,”格蘭特說,“我又沒叫你滿頭大汗地爬上來拿給我。”

“我得上來一趟跟你說說情況。我沒空跑更多的書店,只去了一家,不過是街上最大的那家書店。他們說這本是他們現有最好的英格蘭史,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出比這更好的了。”

他放下一本外觀嚴肅的灰綠色大部頭,一副與己無關的樣子。“關於理查三世沒有專門的歷史記錄。我是說,書裡沒有他的生平。不過他們把這本給了我。”這是本色彩鮮豔的書,封皮印著盾形紋章,書名叫《瑞比的玫瑰》。

“這是什麼書?”

“看起來她是理查的母親,我指的是玫瑰。我不能耽誤了:五分鐘內必須得趕回蘇格蘭場,遲到的話頭兒會活剝了我的皮。抱歉我沒有找到更好的。回頭經過書店時我會再進去找找看,如果還不行,我再想想別的辦法。”

格蘭特對他表示了謝意。

威廉姆斯匆匆忙忙地走了,伴隨著他離去的腳步聲,格蘭特開始翻閱起這本“最好的英格蘭史”。

然而,這不過是一本所謂的“憲政”史,內容編纂嚴謹,並配以具有啟發意義的插圖。《勒特雷爾聖詩集》中的圖案裝點著十四世紀的畜牧發展史,一張當代的倫敦地圖橫跨在倫敦大火中間。書裡偶爾才提到國王和王后。坦納的《憲政史》只關心社會進步和政治演變,關心黑死病、印刷術的發明、火藥的使用和行業協會的形成等。但書裡處處可以看到,坦納(1)在提到國王或王室成員時不得不將各種可怕的聯絡強加進去。其中一種就關係到印刷術的發明。

一個名叫卡克斯頓的人原本在肯特郡維爾德地區的布店當學徒,這人後來當上了倫敦市長。當時他身上帶著主人留給他的二十馬克前往布魯日。這時,在秋雨綿綿的低地國家,兩個來自英格蘭的年輕難民正遊蕩在這些低地海岸的淺水中,正是那位來自肯特郡維爾德地區的成功商人拉了他們一把。這兩個難民就是愛德華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後來風水輪流轉,愛德華回去統治英格蘭,卡克斯頓也一同前往,英格蘭的第一本出版物由愛德華四世的妹夫執筆,為他而寫。

格蘭特翻著這些書頁,並驚奇地發現,沒有人物描寫的歷史書是多麼枯燥乏味。正如報紙的讀者很久以前所發現的那樣,人類的不幸不再是個人的不幸。一個人可能因驚駭而感到脊背發涼,但內心卻絲毫不為所動。上千人死於洪災不過是一則新聞,某個獨生子溺死在池塘裡不過是一個悲劇。所以坦納先生對英國種族進步的描述值得稱讚,卻平淡乏味。不過,作者在進行敘述時不可避免地會摻入個人的東西。比如帕斯頓信札的摘錄部分。帕斯頓家族有個習慣,就是把零零碎碎的史實當作三明治中間的那層色拉油,將諸如克萊門特在劍橋過得如何之類的問題也夾入三明治中間。要不就是描述那兩個約克小男孩喬治(2)和理查在帕斯頓家族的倫敦宅邸寄住時微不足道的家庭瑣事,而且他們的哥哥愛德華每天都會去看望他們。

確實,格蘭特心想,他把書往床單上放了一會兒,眼睛凝視著熟視無睹的天花板,在英國曆史上,從來沒有哪個人能夠像愛德華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那樣,從平民生活中走出來並登上王位。或者只有後面的查理二世能夠做到吧。不過,即便身處窮困潦倒、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他仍然是國王的兒子,一個與眾不同的人。而住在帕斯頓宅邸的兩個小男孩不過是約克家族的幼子。在帕斯頓家族寫下的信札裡,他們無家可歸,甚至可能毫無前途,即便情況扭轉,他們也沒有一絲一毫的地位。格蘭特重新拿起亞馬孫的歷史書,想看看愛德華當時在倫敦都做了什麼,結果發現他在招兵買馬。“倫敦人一直偏向約克派,人們紛紛熱情滿懷地投入年輕的愛德華麾下。”那本歷史書是這麼寫的。

愛德華當時十八歲,年輕有為,作為國民偶像,他正朝著第一次勝利邁進,而這樣的愛德華,竟然能抽空每天去看望他年幼的弟弟。

格蘭特在想,難道理查對他哥哥的一片忠心就是在這個時候形成的?

終其一生堅定不移地忠誠於兄長,對此這本歷史書不僅沒有否定,還對之進行了描述,以突出道德教育意義:“理查一直忠誠地陪伴著他的哥哥,一起走過風風雨雨,歷經滄海桑田,直到他哥哥臨終前的那一刻。但問鼎王位對他來說是個莫大的誘惑。”或者,歷史讀本的敘述更為簡短:“他一直是愛德華的好弟弟,但是,眼見有機會成為國王時,貪婪使他硬了心腸。”

格蘭特斜眼瞧了畫像一眼,心裡就斷定歷史讀本說的大錯特錯。不管是什麼讓理查狠下心來,以至於到謀殺的地步,但肯定不是貪婪。難道歷史讀本所說的貪婪是指貪圖權力?有可能,有可能。

不過,理查肯定已經擁有了凡人都渴望得到的所有權力。他是國王的弟弟,而且十分富有。與王位僅僅是一步之差,為什麼能重要到讓他對自己兄長的孩子痛下殺手?

這個計劃完全不可思議。

他正想得出神,廷克太太帶著他換洗的衣物走進來。她還帶來了每日必談的報紙摘要。廷克太太看新聞時從來不會讀到第三行,除非那條新聞恰好是個謀殺案,如果遇到這種報道,她會逐字逐句地看下去,回家給廷克先生煮晚飯前會順道買份晚報看。

此時,她正溫文爾雅地談論發生在約克郡的一起砒霜中毒開棺驗屍案,直到她發現今天的早報還原封不動地放在桌上的書旁,這才收起話匣子。

“你今天哪裡不舒服嗎?”她關心地問。

“我很好,廷克,沒問題,為什麼這麼問?”

“這份報紙你連翻都沒翻,看來我們的小護士照顧不周。你完全不關心報紙寫了些什麼。”

“別擔心,我恢復得越來越好,就連脾氣也改善很多。我忘了看報紙是因為我一直在看歷史書。你聽過塔中王子的故事嗎?”

“每個人都聽過。”

“你知道他們是怎麼死的嗎?”

“當然知道,趁著他們睡著時,他用枕頭捂住了他們的臉。”

“誰幹的?”

“他們邪惡的叔叔理查三世啊。你身體欠佳時就不要想這些事情。你應該看些美好愉快的東西。”

“你著急回去嗎?廷克,如果不急,能否替我去一趟聖馬丁巷?”

“不急,我有的是時間,去找哈洛德小姐嗎?她六點左右才會在劇院裡。”

“是的,我知道,但你可以給她留個便條,她去了以後就能看見。”

格蘭特拿出便箋本和鉛筆,寫道:“看在上帝的分上,請幫我找一本托馬斯·莫爾的《國王理查三世本紀》(3)。”

他撕下這頁,折起來,在上面寫上了瑪塔的名字。

“你可以把它交給後臺入口的老薩克斯頓,他會轉交給她。”

“但願我能到得了後臺入口,那裡的凳子排成一長溜呢,”廷克太太說,與其說她在發表意見,但不如說在陳述事實,“那玩意兒得沒完沒了演下去了。”

廷克把折起來的紙小心翼翼地收進廉價的仿皮手提包裡,這個邊緣破舊的手提包就和她的帽子一樣,已經成為她的一部分。格蘭特每年聖誕節都會贈送她一個新皮包,每個都是英國皮革加工傳統工藝的精良之作,從設計到製作都令人讚賞,堪稱完美,就連瑪塔·哈洛德都會隨身帶著去布萊格飯店參加午宴。但他送出去後,就再也沒見過它們了。由於廷克太太認為當鋪是個比監獄還要丟臉的地方,所以他相信她不會把那些禮物拿去換錢。據格蘭特估計,那些手提包還穩穩當當地放在某個抽屜裡,外面還包著原來的包裝紙。她有時候可能會揚揚自得地把它們拿出去給人炫耀。她或許覺得它們的價值可以使她提高身價,就像“有些陪葬品”可以使別人知道死者的身價一樣。下次聖誕節時,她會開啟這個破破爛爛的麻布袋,這個常年不離手的小包,往裝錢的那個夾層裡放些東西。她會慢慢把它用舊,當然,用在無關緊要的小東小西上面。所以最後她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拿它做了什麼。不過,生活中的瑣碎滿足,就像衣服上的閃光亮片一樣,要比擁有一堆放在抽屜裡的值錢玩意兒有價值多了。

廷克太太離開時,腳步聲和扭動腰肢時束腰發出的咯吱聲形成一支協奏曲。他的思緒回到坦納先生的書上來,並想看看作者究竟有沒有對人類產生哪怕一點點興趣。結果他發現這很費勁。

大體上,坦納對人類的興趣既不是出於天性使然,也不是因為職業需要。他對人類持有偏見,不管是先天還是後天原因。格蘭特費力地看著坦納先生的統計資料,想從裡面找到橡樹裡的國王(4),或者桅杆頂上的金雀花旗幟,或者衝鋒中騎兵馬鐙上拖著的蘇格蘭高地人。不過他至少滿意地從書裡得知十五世紀的英國人“只在懺悔時喝水”。理查三世時代的英國勞工,似乎在英國大陸受到了優待。坦納先生引用了同時代的一段法文資料。

法國國王不允許人們用鹽,除非以壟斷價格向他購買。軍隊從來都不勞而獲,稍有不滿就殘酷地對待人民。葡萄園的種植者要將四分之一的收成上交給國王。所有的城鎮每年都要付一筆高額年金給國王的軍隊。農民過著極其艱難困苦的生活。他們沒有毛衣穿,穿的是粗麻布做的緊身短上衣,褲子短至膝蓋上面,腿裸露在外,婦女們則全都赤著腳。

除了湯裡的培根油之外,人們吃不到肉。中上階層狀況也並不好,如果受到指控,將面臨私刑審問,很可能就有去無回。而在英格蘭,情況卻大不相同,沒人可以強佔他人的住房。國王不能強徵稅賦,也不能擅自修改法律,更不能重新立法。英國人只有在懺悔時才喝水,他們各種雞鴨魚肉都可以吃到,全身上下都穿著上好的毛織衣物,各種生活用品一應俱全。在沒有一般法定程式的情況下,英國人不會隨便遭到起訴。

格蘭特似乎覺得,如果朋友剛生完第一個孩子,你手頭拮据卻又想前去看望,與其乾坐在那裡發愁火車票錢的籌集,還不如放寬心去想一想,任何一家修道院都會提供遮蓋物和施捨物。昨晚伴他入眠的綠色英格蘭實在有著太多的優點。

他翻了翻十五世紀的那些章節,想從裡面找找跟人物有關的描述。或許只有個別地方的報道比較鮮活搶眼,能讓他有所啟發,就像一盞聚光燈,只照亮舞臺上需要強調的地方。但令人苦惱的是,格蘭特找到的故事和大家對理查三世的印象大相徑庭。按照坦納先生的說法,理查三世時期的議會其自由、進步的程度空前絕後。他想,如果因為理查三世為眾人謀福祉的願望而避談他的個人罪行,坦納先生這麼做究竟值不值。不過,關於理查三世,坦納先生就只談到了這麼多。除了不惜筆墨大談歷經幾個世紀的帕斯頓家族史,書中對人物描寫幾乎惜墨如金。

他將書從胸口拿開,伸手摸到了另一本書:《瑞比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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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坦納(1674—1735),英國主教,以蒐集史料,編撰歷史家詞典而知名。——譯者注

(2)第三代約克公爵和塞西莉·內維爾的第三個成人的兒子,愛德華四世和理查三世的兄弟。在玫瑰戰爭中,他是一個重要角色,也因在莎士比亞戲劇《理查三世》中被溺死在馬姆齊甜酒桶裡而聞名。——譯者注

(3)亨利八世(亨利·都鐸之子)任命的大法官托馬斯·莫爾所著的編年史《國王理查三世本紀》,首次將理查刻畫成暴君,詳細記載了理查如何命人殺死了他的兩個侄子。論者以為,在亨利·都鐸的年代,有必要消滅前朝合法性地位的方式,便是對其施以汙名化的手法。且尚無當代的第一手資料可以證明這件事,但莫爾的著作太過深入人心,以致理查三世在簡介中依然被控告“篡位者”與“殺侄”的罪名。——譯者注

(4)這裡出自一個典故:英國國王查理一世上了斷頭臺後,查理二世在保王黨分子的擁立下加冕為王。查理二世在一次戰爭中全軍覆沒,他隻身一人逃出了城,見追兵將至,便爬到一棵古老的橡樹上躲避,結果發現樹上還躲了一個人,此人名叫威爾。後為了躲避追捕,理查二世常常裝扮成護林人,重新回到威爾家附近的森林裡,躲在橡樹上。那棵橡樹後來一直被稱作“王家橡樹”。——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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