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芬·鐵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2.格蘭特探長,排隊的人,約瑟芬·鐵伊,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巴克警長伸出他仔細修剪過的手指,按響桌子底下白色的呼叫電鈴,一直按到手下出現在面前。

“告訴格蘭特探長說我要見他。”巴克警長吩咐道。這位手下本想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畢恭畢敬的一面,無奈最近身形過於肥胖,為了保持平衡,身子不得不微微往後仰,於是鼻孔朝天,完全就是一副傲慢無禮的模樣。自知事與願違,手下悻悻退出去傳達訊息,把心中的難堪埋藏到絕情的檔案堆裡。不一會兒,格蘭特探長來到警長的辦公室,兩人愉快地互相問候。看到格蘭特,警長臉上的陰霾不覺地消散了。

先不說格蘭特素來恪盡職守,睿智果敢,要再舉一個優點,那就是看不出來他是個當警察的。中等身高,體格偏瘦,而且他還——這麼講,如果我說衣冠楚楚,你肯定立馬聯想到服裝店櫥窗裡的陳列人體模型,想著他在人群中格外顯眼,那不是格蘭特;但如果你能想象一個人穿戴講究,而又有不同於服飾模型的那種,那便是格蘭特了。這麼多年來,巴克一直在努力模仿他下屬的衣著品位,卻差強人意,頂多算是打扮得過於用心了。他在衣著上,就像在很多其他事情上一樣,也是實在缺乏天賦。他是個刻苦耐勞的人,但這是對他最糟糕的評價。一旦投入工作中,共事的人都得跟他一起賣命,最後大家都情願這個人不要來到這世上。

他用羨慕的眼光看著格蘭特,不帶一點嫉恨,看著自己的下屬一大早神清氣爽的樣子——昨晚他被坐骨神經痛折騰得幾乎一夜沒睡,然後就來幹活了。

“高爾布里治警局麻煩大了,”他說,“事實上,整條高爾街暗地裡都認為背後有一幫人在搞鬼。”

“是嗎?有人被耍了?”

“倒是沒有,不過昨天晚上那起案子已是近三天來他們那一片的第五樁命案了,警局上下都受夠了。他們希望我們能接手昨天的案子。”

“什麼案子?劇院排隊那起嗎?”

“沒錯,就由你來負責調查。開始忙吧,你可以叫威廉姆斯幫忙,我想讓巴伯去一趟伯克郡跟進紐伯裡的盜竊案,那邊要請人家幫我們的忙,少不了多恭維幾句,我覺得巴伯要比威廉姆斯更會說。就這樣,現在立馬出發去高爾街吧,祝你好運。”

半小時之後,格蘭特詢問過高爾布里治的法醫。是的,那名男子在送到醫院之前就已經身亡,法醫說。兇器是一把短小,但極其鋒利的匕首,從男子背脊的左側插入,下手迅猛兇狠,以致刀柄緊緊地壓著衣服,所以血液才沒有淌出來,只能在傷口周圍慢慢滲出。在他看來,從男子遇害到被發現之間,已經有相當一段時間了,可能十分鐘甚至更久,一直到排在他前面的人移動,他才失去支撐,倒在地上。在那樣水洩不通的地方,即便他不動也會隨人流被推著向前走。事實上,如果一個人本來就想擠進混亂的人堆裡面,壓根就不可能倒下。他覺得很有可能男子也沒有意識到自己遇到刺殺。在那樣的場合下,難免會推推擠擠,多少會造成意外的傷害,突然的一下痛感又不是很強烈的碰撞自然也就置之不理。

“那刺殺他的兇手呢?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

“沒有,只知道這傢伙應該很強壯,而且是個左撇子。”

“不可能是女人?”

“應該不是,憑一個女人的力量,不足以把刀使成這樣子。你想想看,當時連擺動後臂的空間都沒有,兇徒只能直接出手。因此,絕對是男人所為,而且手法乾淨利落。”

“死者本人的情況如何?”格蘭特問道,他想聽聽科學人士對於案件不管哪一方面的看法。

“瞭解得不多。面色圓潤——大概生活頗是滋潤,可以這麼說。”

“醒目機靈嗎?”

“是的,像個聰明人,我認為。”

“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你是指,他做什麼工作?”

“不,這我可以自己查出來。我想你會稱為,什麼樣的——性格?”

“噢,性格方面。”法醫思索了一下,疑惑地看著發問的格蘭特,“這,誰也說不準——你懂我的意思嗎?”格蘭特表示認同他的說法,隨即法醫又說:“但我應該會把他歸為‘註定一事無成’的那一類吧。”他挑著眉毛試探對方的反應,確認沒有問題之後補充道:“光從相貌上看,感覺歷經磨鍊,但看他的手,又覺得沒幹過多少正事。你自己等會看看就明白了。”

他們一同來到屍體跟前,死者是一名三十歲左右的年輕男子,金髮褐眼,體形瘦削,身高中等。他的雙手,和法醫所描述的一樣,五指修長,沒有操勞的痕跡。“估計是經常站著,”法醫瞥了男子的腳一眼,“而且走路時左腳腳趾向內彎曲。”

“你認為襲擊者對人體解剖有沒有了解?”格蘭特問。難以相信一個如此小的刀口就能讓男子喪命。

“刀法還不到一個外科醫生那麼精準,如果你是這個意思。至於解剖學,基本上在戰爭中存活下來的人,都多少知道一點。可能是僥倖的一刀——我只能這麼說。”

格蘭特謝過法醫之後,便和高爾街的警察進行交接工作。桌上放著僅有的幾件遺物,是從死者口袋中找到的,格蘭特看到不由得一陣沮喪。一條白色棉質手帕,一小堆零錢(半克朗硬幣兩枚,六便士硬幣兩枚,一先令一枚,一便士四枚和半便士一枚),此外,出人意料地,有一把配發的左輪手槍。手帕已經發黃了,但上面沒有任何的洗衣標籤和商標字母。手槍是滿膛的。

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格蘭特仔細地檢查留下來的證物。“衣服上有洗衣標籤嗎?”他問。

沒有,什麼標記都沒有。

也沒有人來認領屍體?連過問的人也沒有?

除了那個瘋了的老婦人,但警察發現,每次有受害者她都會來認領。此外,一個也沒有。

好吧,他得親自看看死者的衣物。每一件他都徹徹底底地檢查過了。帽子和鞋子都已經很舊了,鞋匠的名字原本印在了鞋子的襯裡,但穿得太久,已經磨掉了。帽子當初購自一個在全倫敦和全國各省都有分店的品牌。鞋帽的做工都很好,雖然舊,但都一點沒破。藍色的西服以及外面灰色的大衣剪裁合體,頗為時尚。男子身上所穿的是質量上等但不太昂貴的亞麻布料,襯衫更是時下流行的款式。這身穿著打扮,實際上,像屬於一個要麼對服飾潮流感興趣,要麼混在時尚圈子裡的男子。也有可能是個男裝店的銷售員。和高爾布里治的警員說的一樣,沒有任何的洗衣標籤。這意味著,一種可能是男子有意要隱藏自己的身份,另一種可能是他習慣在家裡清洗衣物。由於看不出來有把標籤抹掉的痕跡,後者成為更合理的解釋。可另一方面,西服上的商標名稱卻被刻意地剪掉了。這一點加上死者少得可憐的遺物都一致指向,男子在試圖掩飾自己的身份。

最後——那把匕首。造型小巧細長,陰險邪惡。銀製的刀柄,大概三英寸長,刻著幾個蓄有鬍子,身穿長袍的聖徒人像,塗上了色彩明亮的瓷釉,有如基督教國家中那些裝飾精美的神像。總之在義大利和西班牙南岸類似這樣的玩意兒隨處可見。格蘭特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在手上。

“這東西有多少人碰過?”他問。

男子送到醫院,一取出來,警方就帶走了。之後就沒有人再碰過。但得知指紋檢測結果顯示一片空白的時候,格蘭特臉上滿意的表情立馬暗了下來,光亮的聖像表面上竟然沒有半點手印。

“就這樣吧,”格蘭特說,“我把這些東西帶走,再繼續看看。”他交代威廉姆斯去取受害者的指紋,還有把手槍拿去檢驗分析。以他的角度看,只是一把再普通不過的手槍,這年頭,對英國人來說,接連不斷的戰爭就跟落地大擺鍾一樣隨處可見。可就像前面所說,格蘭特喜歡聽取權威的意見。他自己一個人坐上計程車離開,打算用這天剩下的時間,探訪案發現場最靠近受害者的七位證人。

計程車四處穿行,他放任思緒遊走,回到那天晚上。他不抱一絲希望,這幾個人能夠給他提供什麼有用的資訊。最開始他們個個異口同聲地表示對男子一無所知。想必現在也不可能有什麼改變。再者,要是有人之前看到過死者身旁的同伴,或是察覺有任何不對勁,他們肯定想都不想就會說出來了。憑格蘭特的經驗,這樣的情況下,有九十九個人說的都是無關緊要的話,剩下的一個,無話可說,沉默不語。還有,法醫說了,男子被發現之前就已經遇害有一段時間了,兇手不可能在殺了人之後,還留在被害人附近等著被發現。就算兇手選擇留下來虛張聲勢混淆視線,以他和死者之間的關係,也很容易讓身邊有警覺的人起疑——一心要保護自己的人,往往都很機敏。不對,行刺的人肯定早已逃離了隊伍。他必須把當天曾經注意過死者,並且記得死者生前跟什麼人有過交集的目擊者找出來。當然了,有可能最後發現兩人之間沒有過任何交流,兇手默默地在男子背後排隊,事情一完,神不知鬼不覺地溜走了。如果是這樣,找一個看到有人中途離開隊伍的人,應該不會太困難。可以找媒體幫忙解決。

路上的餘暇,他在想兇手會是什麼模樣。英國人絕對不會使用這樣的兇器。如果一定要用鐵器,他會拿把剃刀割喉。但按他的習慣,應該會用棍子,沒有棍子的話,直接開槍。這起謀殺策劃精密,下手狡黠,有別於英國人一般的思維方式。整個作案過程籠罩著一股地中海東部黎凡特地區的陰柔氣息,或至少兇手帶有很多那裡的生活習慣。或許是名船員。一個常到地中海港口的英國船員可能會這麼做。然而,作為一名船員,可能在排隊的人群裡作出如此周密的部署嗎?他更像會等待夜深時分,在一條深巷中下手。格蘭特腦海裡浮現出一個黎凡特人的影像。英國人直截了當,喜歡用拳頭解決問題。毆打事件通常不會太棘手。

這不由得促使格蘭特思考兇手的殺人動機,最常見的幾個:偷竊,報復,嫉妒,恐懼。首先排除第一個,當時人群密集,行竊老手犯不著動用暴力,輕而易舉就能把男子的口袋翻個十遍八遍。報復或嫉妒?可能性最大——眾所周知,黎凡特人情感比較脆弱,你冒犯他們一次,他們就會記恨一輩子,你朝他們愛人不經意地微笑,他們就會發狂。男子那雙褐色的眼睛——無可置疑,惹人心動,難道是插足於一個黎凡特人和他的情人之間嗎?

不知怎的,格蘭特否定了這一想法。他不是絲毫沒有考慮過這種可能性,只是,覺得與此無關。剩下還有恐懼。那把裝滿子彈的手槍是否為偷偷在背後刺殺他的兇手而準備?死者是否原本打算當場射殺那個黎凡特人?兇手是否早已預感不妙,因恐懼而先下毒手?還是反過來?死者想把無補於事的手槍帶在身上以防不測?可是,至今身份不明的死者似乎故意隱藏自己的身份,這麼看,口袋中滿膛的手槍預示著這是一起自殺事件。但如果他想自殺,為什麼要推到看完表演之後?還有什麼原因會誘使一個男子掩飾身份?被警察給盯上了——通緝犯?想槍殺他人又擔心來不及逃逸所以刻意隱姓埋名?都有可能。

格蘭特暫且假設死者和黎凡特人之間有著非同尋常的關係,兩人間的熟悉程度足以相互產生摩擦,起碼這樣的猜想合情合理。格蘭特心中已經勾勒出兇手的形象,所以對地下團伙一說保留意見。根據他過往的經驗,搶劫、勒索、用盡各種齷齪的手段來牟取利益而一無所得才是地下團伙的風格。加之,目前倫敦的地下團伙還不至於這般囂張放肆,他希望以後也不會。他早就厭倦了乏味的逮捕命令。相較而言,一場頭腦與情感的較量來得更有意思。就像黎凡特男子和無名死者一樣。不管怎麼說,他得先查出那個身份不詳的男子到底是什麼人——以此往下追蹤兇手。屍體為何無人來認領?當然,現在為時尚早。隨時都可能有人過來認領。畢竟,對於認識他的人來說,不過就只“失蹤”了一個晚上,自己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夜不歸宿都還沒找回來,哪裡會那麼多人第一時間趕過來跟一個被殺的男子相認。

格蘭特按照原先的打算,順利地探訪了那七位證人,他對他們格外地耐心和周到,同時也保持著警惕。他不期望能直接在他們身上獲得什麼資訊,但想跟他們面對面地交談,好總結出大家所說的話。他發現所有人都在忙各自的事情,除了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事發之後她精神受到驚嚇,臥倒在床,有位醫生陪護在身旁。她的妹妹——一個可愛的女孩兒,頭髮呈蜂蜜色——接待了格蘭特。她走進客廳,就目前的狀況,無論是哪個上門來找她姐姐的警察,都能感受到她的不悅。不過,警察真的出現在面前時,她還是一臉驚訝,不覺地多看了一下他的證件。格蘭特表面微微一笑,心裡覺得甚是有趣。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抱歉地說道——並不全是客套的語氣——“但我希望你能讓我和你的姐姐談一談,就兩分鐘。你可以站在門外計時。或者一起進來也沒問題,當然,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們的對話不涉及任何的機密。只是我負責調查這起案件,我有職責跟當天晚上離死者最近的七位證人見面瞭解情況。如果我今晚就能排除他們的嫌疑,明天就可以調查新的線索,這將非常難得,不知你意下如何?雖然只是小小的例行公事,不過會對我有莫大的幫助。”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我在日本有座島

尚知天文

龍王快出獄,禍害你未婚妻去吧!

一方四季

賭坊恩仇

獨孤紅

大唐龍雀衛

和一

頹廢美人,靠苟爆紅了

鹽焗大龍蝦

召喚華夏人傑,愛妃何故造反?

楓樹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