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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縣?

洪武十八年?

黃魯?

潘富案!!!

想起史書上的事,顧晨的眼睛瞬間迸發出了一道光亮。

你說他運氣怎麼那麼好,每次感覺到有些瞌睡了,都有人來給他送枕頭。

顧晨立刻從馬車上下來,顧安立刻通報他的身份開道。

“左都副御史顧大人在此,讓一讓,請讓一讓……”

老百姓見御史來了,知道有好戲看,便紛紛自覺地退開,然後又迅速地圍成了一個圈兒。

“你說這御史辦事,肯定比衙門裡的大人更公道吧,衙門裡的官官相護,御史大人應該不會吧?”

“應該不會,衙門裡的官兒,和那些知縣都是同僚,御史不一樣,人家御史是專門抓貪官的。”

圍觀的吃瓜群眾小聲議論,而衣衫襤褸的黃魯也抬起了頭,把手裡的冤字舉得更高了些朗聲道。

“御史大人,溧陽縣民有冤屈要告,求御史老爺呈報陛下,為民做主,為我們溧陽縣民做主。”

他之所以不肯去府衙,就是怕這狀會告不成。

他一定要鬧得應天府人盡皆知,鬧得不能遮蓋,上達天聽,他們溧陽縣的百姓才能有救。

所以,他才會選在百官退班的時候,在他們必經之路鬧起來。

“你這讀書人……”那衙役見御史來了,也是覺得無奈:“有什麼冤屈,上府衙說不是一樣的嗎?”

這種做派,倒搞得好像,他們府尹大人不值得信任似的。

說罷,他轉身,恭恭敬敬對顧晨行了一個禮。

“叨擾都御史大人了,府尹大人說,溧陽縣隸屬於應天府,百姓有冤,定然會公正審判。”

道上有條不成文的規矩,雖然人家是"副"都御史,可是在叫領導的時候,副字最好還是省下為好。

這樣領導高興了,你的事情也就更好辦了。

“讓小人請這小子去府衙說話,府尹大人已經等著了,可這小子卻不肯去府衙,非要在街上大聲喊冤……”

總結:這事跟我們大人可沒關係,是這人胡鬧。

“凡事要多反省自身。”

顧晨抬手,打斷了那衙役的話:“要是平日裡,咱們這些當官兒的真心把百姓當成自己的子女,老百姓會不信任嗎?”

御史說話,果然是站著不腰疼,可那衙役不敢反駁,只敢點頭應是,不敢囉嗦半句。

廢話,就是府尹大人在這兒,也得客氣一些。

何況他?

“這時辰都下衙了,你餓不餓,要不你跟我走,明兒一早,我帶你進宮見陛下告御狀如何?”

皇宮大內確實不好進,可重點卻是在那個內字。

說白了,也就是後宮那塊兒地方,但你要是有冤屈的話,百姓也能上奉天殿見皇帝的。

前提是,得先讓皇帝知道和答應。

“御史老爺……”黃魯握著狀紙,滿臉的猶豫不決:“您沒騙學生,學生真的能入宮告狀?”

他可是帶著全縣的希望來的,可不能被隨意忽悠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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