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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能忍了。

心一橫,終於,說了。

“我要唱歌!”

後果是帥哥眉頭微微挑起,非常不解的望著我。

我嘆了口氣,果然,我遇上的這個作者是後媽,怎麼倒黴怎麼尷尬怎麼難堪她就怎麼收拾我。

我決定認命。

於是,我很大方的對帥哥說:“麻煩你……你走開去二十步,不等我叫,你不要回來。”

好的,聰明的帥哥終於明白了。

扭頭就走,刷一下就閃人不見了。

頓時剩下我獨自一人呆在這荒山野嶺,林深草長的地方。

一陣風過,嗖嗖生寒,連月亮忽然也被烏雲遮住了,幾乎伸手不見五指。

這個……不會有老虎吧?

我真有點想哭了。

正在抖抖瑟瑟的時候,忽然遠遠傳來了歌聲,起先以為是幻覺,側耳傾聽,卻真的是歌聲。男子的嗓音,低沉清冽,彷彿一縷清風拂面而來。

啊啊!

雖然只交談不過廖廖數句,但我已經記得他的聲音,沒想到唱起歌也這般好聽。隔得甚遠,唱的是什麼詞聽不清楚,只聽他輕輕敲著樹幹,漫聲而歌,很明顯是在告訴我,他還在這裡。我眼圈一紅,差點沒感動得又要哭,我這兩天咋就這麼脆弱呢,可是知道他其實並沒有走太遠的感覺真好,起碼,我不怕老虎了。

奔波了大半夜,到了天亮時分,也已經找到市集打尖,但兩個人都不想說話,我是傷口疼,他想必是累的。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不知為什麼,傷口越來越疼,疼得我連粥都吞不下去一口,人也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覺。

見我委頓的樣子,帥哥也非常著急,但他還是十分鎮定,在集市上僱了一輛大車,買了幾匹馬馱著茶磚,又僱了幾個馬伕,自己也買了一套衣裳換了,扮作是販茶的茶商,安排得井井有條。才將我抱上了大車,對我說道:“敵人非同小可,眼下咱們只好往北去,等到了順慶府就有法子可想了。”

我對元代地理一竅不通,也不知道那個順慶府具體在哪裡,而且傷口確實疼得厲害,所以沒力氣說話。再說,跟有錢的男人在一塊兒,有一個好處就是萬事不必操心。僱來的這輛大車不僅十分寬敞,而且非常乾淨。車裡鋪了厚氈,軟綿綿的,我本來就覺得很累,在車裡躺著,搖搖晃晃,不一會兒就要睡著了。

這一覺睡得很長,雖然大車偶爾晃得傷口疼,但我精神不濟,總是迷迷糊糊的睡著。等我徹底醒轉的時候,已經是黃昏時分,馬隊正投宿一間客棧。店小二和馬伕忙著卸貨牽馬,我勉強爬起來扒著車窗往外看,不想使錯了勁,牽動胸口的傷處,不由得哼了一聲,頓時滿頭冷汗。就在此時,車幃一挑,露出帥哥那張非常養眼的臉,倒是十分關切的問我:“怎麼了?”

我不好意思說是傷口疼,只好說餓了。

跟著有錢男人的另一個好處就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吃到大魚大肉。

我現在充分理解為啥很多女人要傍大款,因為錢的好處實在太多了。比如現在,桌子上四盤大菜,分別是傳說中的芙蓉雞,酥骨魚,腰肚雙脆,團魚羹,還有一大海碗我不認識的湯,熱氣騰騰,鮮香無比。兩個人叫這麼多菜,真是奢侈啊……顧不上傷口疼,飛快得拿了雙筷子在手裡,兩眼放光瞅著這些香噴噴的大魚大肉,嚥了口口水,準備好生大吃一頓。

剛剛伸出筷子去,帥哥卻道:“且慢。”

吃飯乃人生第一大事,還有什麼比吃更重要的?

只見他從袖中摸出一枚蠟丸,捏碎了才瞧出,原來裡面是黑乎乎的大藥丸子,啊啊,好大一隻風乾獅子頭耶……不過這顏色實在太詭異了。他道:“這是治傷的藥,要飯前服下。”

這樣一隻藥丸子,足足有核桃那麼大,而且蠟衣一碎就聞到一股異味,像榴蓮又不像榴蓮,像臭豆腐又不像臭豆腐,總之聞著奇臭無比,我試探著拿得近些,頓時中人慾嘔,真令我非常懷疑這是不是毒藥。

鄰桌的客人已經在掩鼻了,我兩眼淚汪汪的望著帥哥,這樣的東西叫我怎麼吞得進去啊?

可惜帥哥竟然絲毫不憐香惜玉,只說了一個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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