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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已經大致知道了福樓拜創作《包法利夫人》這部小說的初衷,以及這部小說在主題上的重心所在。然而在我看來,對於作者所勘探、表現的現實生活的深度與廣度來說,愛瑪並非是惟一的一根探測器。我當然不是說,被人戴了綠帽子的查理·包法利在作品中比愛瑪還重要,但這個人物對作品主題的深化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歷來的研究者和教科書似乎都忽略了這個人物的存在。他似乎只是一個陪襯或道具,可有可無。我們好像忘記了,查理·包法利在小說中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物,也屬於福樓拜塑造出來的特殊“典型”。而且,整部小說是以包法利上學作為開端,他的死亡作為全篇的終結——愛瑪死後,他又硬撐了一段時間,才在這個殘酷的世界上消失。如果我們把這部作品作為某一個人物的傳記來讀,傳主只能是查理·包法利,而不是愛瑪。也許有人會說,當愛瑪與魯道爾弗、萊昂打得火熱的時候,作者似乎把查理給忘記了,這話自然沒錯。在作品中的某些章節,查理的活動、思想的確描述得比較簡略,但這並不意味著這個人物不重要。事實上,當愛瑪死後,查理讀到妻子的情書時,那些被作者省略掉的部分便重新被照亮了,我們彷彿把小說又重讀了一遍。在小說的結尾,包法利獲悉妻子背叛後的心理活動過程,作者也沒有詳細的交代,然而我們即便把包法利本人的“弱智”、“遲鈍”和“憨愚”等特徵考慮進去,亦不能得出結論說,查理對妻子的偷情與背叛全然無動於衷(他最後輕易地就原諒了他的情敵魯道爾弗的時候,他想了些什麼呢?)。

愛瑪與查理具有完全不同的性格心理特點,我們不應在這一點上把兩個人物混為一談。然而,我認為,從一個更大的範圍內來說,在作者的某些特殊的暗示之下,這兩個人物不僅屬於同一個社會階層,而且屬於同一個文化型別。相對於那個日益成熟、嚴酷的資產階級社會來,他們兩個人都有著某種先天的缺陷。一個充滿熱情與幻想、浪漫與天真;一個缺乏生活情趣、智力平庸、感覺遲鈍,然而都屬於不合時宜的弱者。作者對愛瑪這個人物的任性、輕浮、不合時宜的幻想作了充分地展示,而對她的天真、淳樸甚至是純潔卻沒有正面表述,而只是作了一點暗示。比如,當公證人將與她發生肉體關係作為給予她生路的交換條件時,作者先是描述愛瑪“立刻就紅了臉”,然後寫她因吃驚而怪叫,似乎完全不相信世上竟會有這樣“無恥”、“下流”、“混帳”、“喪盡天良”的事情發生。最後,愛瑪感覺到了驕傲:“她從來沒有這樣高看自己,也從來沒有這樣小看過別人。”作者在這裡彷彿極其鄭重地提醒我們:應該重新認識愛瑪與魯道爾弗、萊昂的關係。作者正是透過愛瑪的“墮落”寫出了她的“純潔”。查理·包法利亦是如此,他的遲鈍、平庸、古板、懦弱的背後是寬厚、淳樸與善良,這樣一個人物如果出現在《十日談》或《堂·吉訶德》裡,也許還會帶上一點喜劇色彩,然而他是生活在19世紀中葉的法國,他會有怎樣的遭遇呢?

愛瑪看清了這個社會的真實狀況已為時太晚,她在面臨破產的威脅、百計無施之時,作者沒有容她多活一天,立即就讓她喝砒霜死掉了。因此,愛瑪是一個真相的目擊者,但她卻沒有時間去咀嚼苦難。而查理·包法利卻是一個苦難的承受者。他對苦難的承受完全是被迫的,如果沒有愛瑪,他可能終其一生都覺得滿足(因為他智力遲鈍,感受力比較麻木),然而他不僅目睹了妻子的慘死,而且透過她留下的情書獲悉了所有的隱情與秘密,進而認識了這個社會的基本真相。他不善表達,天性愚鈍,他在獲悉真相之後選擇了沉默。作者沒有過多地渲染他的悲傷、絕望和痛苦,而是讓他靜靜的一聲不吭地靠在牆上死去了。作者沒有寫出來的部分,讀者卻看得很真切。讓一個遲鈍、麻木的人去承受全部的災難,作者的確是殘酷了一點。所以,這部作品的主題在很大程度上都與愛瑪的悲劇有關,但卻是透過查理·包法利而最終完成的。

查理·包法利這個人物的遭遇,常使我想起美國作家辛格的短篇小說《傻瓜吉姆佩爾》。福樓拜似乎不願意將查理直接寫成一個傻子。包法利(Bovary)這個姓氏是作者生造出來的,含有牛的意思。《布法與白居榭》中布法(Bouvard)亦與此類似。“包法利”顯然不是傻子,只不過像牛一樣笨拙、遲鈍而已。我不能肯定辛格在寫作《傻瓜吉姆佩爾》這個膾炙人口的名作時是否受到《包法利夫人》的啟發與影響,但這兩部作品的主題十分相似,人物的遭際和命運亦有類同之處。像包法利一樣,吉姆佩爾也有著智力上的先天缺陷,全鎮的人都在欺騙他並以此為樂,他的妻子亦在公開地背叛他。讓吉姆佩爾這樣一個傻瓜去獲悉事件的真相似乎更為困難,因此辛格沒有采取“私信公開”這樣一個形式,而是讓妻子在臨死之前直接告訴他真相,吉姆佩爾不得不去承受苦難的重負。他在知道全鎮的人(包括他妻子)都在欺騙他之後,曾經有過片刻的猶豫,打算報復他們(在麵粉裡撒尿,以便讓全鎮的人都吃上摻尿的麵包),但他最終放棄這個想法,像寬恕妻子那樣寬恕了所有的人。在這裡,辛格使用了明顯的反諷技巧,彷彿在提醒他的讀者:如果在全鎮的居民中,還有一個誠實、有德行的人存在,那麼這個人就是傻瓜。

在《包法利夫人》中,查理·包法利寬恕他的情敵魯道爾弗這一節,是整部作品中最充滿溫情的篇章,當然也存在著許多疑問。查理為何要主動寬恕情敵呢(魯道爾弗並未請求對方寬恕)?是因為他天性的質樸、善良,還是他覺得這個無恥之徒的身上粘附著愛瑪的靈魂?或是他有著將所有苦難承受下來,將“無限的痛苦倒嚥下去”的行為慣性?作者儘管沒有明說,但從“錯的是命”這句“偉大”的話來看,上述情形恐怕兼而有之。在這裡,反諷的意味也顯而易見,包法利忍受著巨大的內心痛苦而給予情敵的寬恕,在對方看來只能是愚蠢、忠厚和下賤。傳統的價值準則,諸如誠實、忠恕和仁慈在現實社會中正在急劇貶值,就像愛瑪的“浪漫”一樣,已經沒有適當的位置。儘管作者聲稱他是一個虛無主義者,儘管他在作品中將自己隱藏得很深,但我們從查理·包法利這個人物身上亦能隱約看到作者的價值取向。

在歐洲文學史上,智力上的弱者形象可謂屢見不鮮。我們隨手即可開列出一個名單,比如全福(福樓拜《一顆簡單的心》)、伊凡(列夫·托爾斯泰《伊凡·伊里奇之死》)、闢果提(狄更斯《大衛·科波菲爾》)、迪爾西(威廉·福克納《喧譁與騷動》)、安娜(英瑪·伯格曼《呼喊與細語》)等等,奇怪的是,除了查理·包法利、吉姆佩爾之外,這些人物大多是保姆、僕人一類的角色(某種意義上查理·包法利也可以被視為一個“保姆”),她們既是苦難的目擊者,同時也是承受者。列夫·托爾斯泰筆下的男僕伊凡,“身上。散發出青草和泥土的香味”,簡直就是俄羅斯大地的化身。他們對命運逆來順受,對苦難有著巨大的消化力,他們的存在似乎是為了守住人類某種古老理想、價值的底線。他們既是模糊希望的託跡之所,亦是想象中的避風港,更是長久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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