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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過惡夢,也驚醒過,但是從沒在早上o6:oo的時候,一分不差的準時驚醒,且睏意全無。

因為,我夢見了昨天和安妮在辦公室裡說的那番話,可那番話的結尾卻並不是現實中所出現的,而是多了一句。

當時我無比渴望的問了一句:“我拿下整個金山角,能回家麼?”

這句話剛剛說完,我便驚醒了,不是大口大口喘息的被嚇醒,也不是瞪著眼睛的害怕,是十分平穩且充滿嘲笑意味的醒來,再回憶那個夢的時候,還在心裡罵了一句:“你都這個逼樣了,還想回家?”

下一秒,當我拿起手機,剛好o6:o1,筱筱甚至都沒有現我已經醒了。

夏末。

這是我在東南亞經歷的第三個夏天,可我來到這兒,才整整兩年。

我用了兩年的時間,從地獄裡的豬仔搖身一變成為了擁有一座城市兩個縣城的許爺,讓人人都以為我置身天堂,卻沒誰知道我最喜歡的是內蒙羊和酸菜湯。

譁。

我進入浴室放出了水以後,任憑噴灑在頭頂將溫熱的水流澆下,當我希望用熱水澡讓自己更加清醒時,卻現水蒸氣讓浴室遍佈迷霧。

洗完,我站在梳妝鏡前,看見的是自己頭頂被狙\/\/\/擊\/\/手用子彈留下的疤痕宛如託尼老師在廊親手製造的藝術體一樣一根頭也不長,是手臂上被布熱阿拔出木刺形成的傷疤宛如一個大包粘黏在了那裡。

我終於懂了陳浩南去學校裡替女友上課時,面對肥屍的唬爛,為什麼會說出那番話。

人生就是這麼奇妙,當年看那部電影只是覺著南哥帥、南哥威風,今天,我總算看到了他的可憐。

再抬頭,我居然在滿是霧氣的梳妝鏡裡又看到了那個骷髏。

我看見那個骷髏除了擁有眼睛和心臟外,還長出了頭,是黑。

這就對了。

因為我已經開始懂這個骷髏為什麼存在了。

也知道了之前為什麼每一次看到惡魔的時候都會深有感觸,看見骷髏卻不會。

畢竟……惡魔不是我,或者說我不是天生的惡魔,而這個骷髏,卻始終是我。

我笑了。

鏡子裡的骷髏也笑了。

我們倆的笑容彷彿在說:“傻逼,左右牽右手哪有感覺?”

對啊,自己去觸碰自己的軀體怎麼會有感覺呢?

即便是有,也早該習以為常了才對。

當我擦拭乾身體,從浴室走出,又換好了西裝……

這一次我沒有繼續選擇深沉的灰或者沉默的黑,而是一反常態挑了一身在衣櫥十分耀眼的白,當我穿著這身衣服走出臥室房門,眼看著就要走下樓梯,臥室裡突然傳來了一個聲音:“等會!”

是筱筱。

她光著腳從屋裡走出,一把拉住我的手將我拽回了房間,緊接著在衣櫥裡找過了一件我穿過不止一次的黑色西裝,扔在了床邊說了句:“換了。”

我納悶的看著她:“這不是你給我買的麼?”

筱筱搖晃著腦袋,頭都睡的炸毛了,依然倔犟的說道:“我不管,換了!”

我的整個衣櫥裡,所有西裝都是筱筱買的,卻只有這一件亮色。這件衣服的出現,是之前我們倆聊天的時候,她嫌棄我穿的衣服顏色太老氣,總顯得死氣沉沉,於是我回應了一嘴:“我不愛穿亮色。”

結果,第二天這件衣服就出現在了衣櫃裡。

這就是女人。

她們總想在試探中去嘗試著操控控制權,可你要按照她們心中對‘帥哥’的想法打扮,比如早上出門的時候洗澡、整理頭、穿時尚的服裝,用不了幾天一準疑神疑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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