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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不得不同意您的意見。”雷恩輕笑一聲,說,“所以兇手只可能是傑奇·哈特,依我所見,他的身高正好是我算出來的高度。這點在我從梅里亞姆醫生處讀到他的病歷卡時得到確切的證實,他身高四英尺八英寸——我的估計只差了一英寸,如此而已。自然,不可能是小比利,除了這想法明顯不合理以外,還因為他太小了,不到三英尺高。另外一點:路易莎說她感覺摸到的是一個光滑、柔嫩的臉頰,一般人馬上會依此聯想到女人——和你們一樣。但是十三歲的男孩也有光滑、柔嫩的臉頰。”

“真要命。”巡官說。

“所以,站在臥室裡聽路易莎的證詞,看她表演前一晚的經歷時,我迅速地計算了一番,得到了結論。看起來,傑奇·哈特是前一晚的偷襲者,是他在他姑姑的梨裡下毒,並且敲了他祖母的頭一下,導致她死亡。”

雷恩停下來嘆了口氣,望著他的天鵝。“我可以馬上告訴你,但這個結論似乎太悖理、太可笑了,我當時就把它拋棄了。那個孩子是需要以成人的智慧來籌劃的複雜計謀的編造者——而且還殺了人?太可笑了!當時我的反應和你不久前的反應一模一樣,巡官。我恥笑我自己:不可能,一定是哪裡弄錯了,否則就是有大人在背後指使那個孩子。我甚至還假想有個我從來沒見過的大人潛藏在暗處——一個類似侏儒的人,四英尺八英寸或九英寸高。但是這太愚蠢了,我不知道該怎麼想。

“當然,我沒有表露我的想法。當時如果我把我的計算結果透露給你們,一定會顯得很荒唐。我自己都不相信,怎麼能期待你們相信呢?”

“我開始明白……很多事情了。”布魯諾喃喃自語。

“真的嗎?”雷恩低聲問,“我想你還沒有明白一半——或四分之一。布魯諾先生,即使動用你全部的洞察力,能看出那個是怎麼回事嗎?路易莎·坎皮恩聲稱她聞到兇手身上有香草味。香草,我對自己說,和小孩並不矛盾。我探尋所有我能想到的香草來源——糖果、蛋糕、花朵,還有其他的,但你們知道,沒有進展。我獨自搜遍了房子,尋找可能的關聯、線索,仍然一無所獲。所以最後我放棄了與兒童有關的香草線索,把香草味往化學藥品方面想。

“我從英格爾斯醫生那裡得知,治療面板病的藥膏的配方——秘魯香油,有濃烈的香草味。我又從梅里亞姆醫生那兒得知,約克·哈特的手臂曾經患過面板病,而且確實用過秘魯香油作為療方,我還在實驗室裡發現有一瓶這種香油的記錄。約克·哈特!一個死人,他有可能沒死嗎?”

“那就是我走岔路的地方。”薩姆悶悶不樂地說。

雷恩未予留意。“的確有可能。認屍的結果並非絕對可信,我們只是假設撈起來的那具屍體是他。但是,身高怎麼解釋呢?巡官,你最初對我談起發現屍體的事時並未提及身高。即使那不是約克·哈特的屍體,他在耍欺瞞伎倆,他也應該會找一具和自己身材大致相符的死屍。所以知道屍骸的身高對我會有幫助。但是我最後還是從梅里亞姆的病歷卡上知道了約克·哈特的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所以路易莎摸到的不可能是約克·哈特——兇手比路易莎矮多了,至少在五英尺以下。

“那麼為什麼會有香草味呢?按照邏輯推理,謀殺案發生那晚的香草味的來源應該是秘魯香油,它是一種化學藥品,在兇手挑選毒藥的實驗室裡就有,擺在架子上,伸手可得,而且我找不出其他香草味的來源。因此,雖然覺得案發當晚的秘魯香油味不可能由約克·哈特帶來,我仍然追蹤這條線索,期望能找出一個解釋:為什麼會有其他人使用這種香油。我所能想到的兇手在案發當晚使用這種香油的唯一理由,是他刻意要留下這條線索,期望警方能借此發現約克·哈特在過去使用過秘魯香油。但這又好像太愚蠢了——約克·哈特已經死了,抑或沒死?這問題在當時非常令人困擾。”

雷恩嘆了口氣。“下一步是實驗室。你們記得架子上瓶罐的排列方法嗎?一共有五層架子,每一層架子分隔成三段,每一段上面擺了二十個容器,每一個容器依順序編號。一號擺在最上層最左邊的第一段架子上。你記得,巡官,我指出的裝番木鱉鹼的九號瓶,在頂層第一段幾乎正中央的位置。而且我們發現五十七號的氫氰酸,也在頂層,但是在第三段或者說右手邊的那一段。假使我不在場,僅由你向我描述這個情形,我也會知道瓶罐是按照由左到右的次序排列在整層架子上:第一段,而後第二段,而後第三段。除非依照這種順序,否則九號瓶和五十七號瓶不可能擺在它們所處的位置上。到此為止,沒有疑問。

“秘魯香油,根據索引,是在三十號罐子裡。火災和爆炸發生以後,那個罐子不見了。但是根據我對這些容器擺放順序的瞭解,我可以確切地說出它原來擺在什麼位置。因為每一段有二十個容器,而且其間沒有空隙,所以三十號應該是放在頂層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經查出來,馬莎·哈特是家裡除了約克本人以外,唯—一名知道約克有面板病的成員。我把她叫來,她證實了這點:沒錯,她知道他使用一種軟膏——她不記得名稱——但是她知道那聞起來有香草味。當我問她那個罐子通常擺在哪裡時——我事先擺了一些作假的瓶罐在頂層中段——她走到中段前面,取下一個擺在三十號秘魯香油原來位置的罐子。然而當時,我發現了一件重要的事,一件和氣味本身一點兒關聯也沒有的事!”

“是什麼事?”薩姆巡官著急地問,“我當時沒看見任何重大的事情發生。”

“沒有嗎?”雷恩微笑著說,“那麼你欠缺我所擁有的長處,巡官。馬莎·哈特是如何取下罐子的呢?她踮起腳尖站著,才能勉強夠到罐子。那表示什麼?馬莎·哈特,全家最矮的兩個成人之一,必須伸長了手,踮起腳尖,才能拿到頂層的罐子。但是重點是,她站在地板上就能夠摸得到頂層的架子!”

“可是那有什麼發人深省之處嗎,雷恩先生?”布魯諾皺起眉頭。

“你馬上就會明白的。”雷恩的牙齒閃閃發亮,“你記得火災之前,我們最初調查實驗室的情景嗎——我們發現架子邊緣有兩個印跡,兩個都是橢圓形的,顯然是指尖留下的。第一個在第二層架子的邊緣,正對著六十九號的瓶底,另一個也在第二層架子的邊緣,正對著九十號的瓶底。這些印跡並未進一步延伸到整個架子的深處,而只出現在邊緣的前半部分。而無論是九十號瓶或六十九號瓶,都和本案毫無關聯。前者裝著硫酸,後者裝著硝酸,但是印跡的位置另有重要意義。正對著第一個印跡的六十九號瓶,恰好在九號瓶的正下方,而正對著第二個印跡的九十號瓶,則恰好在三十號罐的正下方,都是在往下一層的架子上。而九號瓶和三十號罐都和本案有關——九號瓶裝著番木鱉鹼,被用於第一次下毒,摻在路易莎的蛋奶酒裡面;三十號罐裝著秘魯香油,兇手在哈特太太死亡當晚身上散發出那種味道,顯然,這不純然是巧合。所以我的心思馬上跳到另一樣東西上。那個三腳凳,依積塵上的三點印跡來看,它通常擺在兩張工作桌之間,卻被發現放在中段壁架下方,而且凳子有使用的痕跡——凳面有擦痕,灰塵分佈不均勻。很顯然,如果只是坐在上面,不會造成這麼不均勻灰塵,因為坐下來應該會留下一個平滑的臀印,或者把大部分灰塵整個兒抹掉,不可能造成摩擦的痕跡。現在這個被搬離原位的凳子,記住,被擺在架子中段的三十號和九十號容器的正下方,這一切代表了什麼?為什麼要使用這把凳子?如果不是用來坐,那麼是為了什麼?顯然是用來站,這樣就可以解釋擦痕和不均勻的灰塵的由來。但是為什麼要站在凳子上?如此一來,故事就很明瞭了。

“第二層架子邊緣的指印顯示,有人試圖取得再上一層架子上的九號和三十號容器,但是卻夠不到,他的指尖只能夠到第二層架子的邊緣。要拿到那些容器,這個人必須站在某個東西上面,所以凳子就被派上了用場。當然,取容器的努力想必是成功了,因為我們知道這些容器被動過。

“這能匯出什麼結論?匯出以下這點:如果某人在六十九號和九十號瓶子底下留下指印,那麼從留下指印的架子到地板的距離,必然代表了這個人的高度。當然不是他的真實身高,而是他拉長,或者伸手的高度。因為如果你想取得某樣超出你的手所能及的範圍的東西,你就會拉伸你整個人的高度,自動踮起腳尖,並把手探到最大的垂直極限。”

“我懂了。”檢察官緩緩地說。

“是的,馬莎·哈特可以不必站在凳子上,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從頂層架子拿到罐子!這表示本案中的每一個成人,都可以不必使用凳子,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拿到頂層的秘魯香油,因為馬莎和路易莎是本案中最矮的成人。所以那個在第二層架子的邊緣留下指印,站在凳子上取瓶罐的人,比馬莎還要矮很多,而且不是一個成人。矮多少?很容易計算。巡官,我借了你的尺,量了兩層架子之間的距離,發現從頂層架子到留有指印的下一層架子之間,正好是六英寸。我也量了架上隔板本身的厚度,是一英寸。因此,留下指印的人,大約比馬莎矮六英寸加一英寸再加一英寸——因為馬莎的手探到罐子前一英寸高的地方——也就是說,比馬莎矮大約八英寸。而因為馬莎和路易莎的身高相同,路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高,所以留下指印的人大約是四英尺八英寸高!驚人而又不容置疑地證實了我原先的推算。這再度表明,這是一名五十六英寸高的兇手,又指向傑奇!”

一陣短暫的沉默。

“我不敢相信,”巡官喃喃自語,“我真的不敢相信。”

“不怪你。”雷恩陰鬱地回答,“我比原先更加鬱悶。一個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推論,竟然得到了證實,但是事情實在太過分了。我不能再回避真相,傑奇·哈特不止在梨裡下毒、攻擊哈特太太的頭部,而且還是那個拿番木鱉鹼摻在蛋奶酒裡,並且取用秘魯香油的人。這一切都是兇手的傑作。”

雷恩停下來,深吸一口氣。“我清點事實,至此毫不懷疑,雖然看似瘋狂,但十三歲大的傑奇確是我們要追緝的活躍的罪犯。不可思議,但是也毫無疑問!然而他的謀略相當複雜——就某方面來說頗為聰明,而且不可否認老成又睿智。無論如何早熟,也完全無法想象這個十三歲的小孩,有辦法自己想出這樣一套方法。所以我可以毫不費力地這樣說,只可能有兩個解釋:其一,他只是一個成人運用的工具,這個成人想出計策,然後想辦法叫這個小孩付諸實行。但是這很顯然不對,大人可能拿小孩——這種最不可靠的物件,來當工具嗎?有可能,但機率太小,這個成人要冒的險太大了,小孩有可能因為不知事情的輕重,或只是淘氣,或耍威風而洩露機密,或者有可能在第一次警方審訊時就承受不了壓力而把真相全盤抖出。當然,小孩有可能因為暴力威脅而三緘其口,但這似乎也說不太通,小孩是最直率的了,而且從傑奇的一般行為來看,他不是那種會受恐嚇脅迫的孩子。”

“我對這點沒有意見。”巡官咕噥道。

“當然沒有。”雷恩微笑著說,“現在即使假設有個成人利用這個男孩做工具,在策略的執行上仍有一些顯然矛盾的地方,而那些都是成人不可能認可的——是成人絕對不可能允許發生的。這些做法,我待會兒會說明,處處指向一個孩童,而非成熟的心靈。基於這些矛盾,我拋棄了有個成人在指揮傑奇行動的想法。然而,我仍然無法相信,這計策不是大人制定的,所以我就面對一個這樣的問題:計策如何可能由一名成人策劃,由一名小孩執行——而他們兩人之間沒有共犯的關係?這隻有一個可能的答案——亦即我兩項解釋中的另一項——這個小孩根據一個由大人制定的計劃行動,而那個大人完全不知道這個小孩在執行他的計劃,否則他應該會馬上向警方透露。”

“所以這就是您追查到那個大綱的由來。”檢察官沉思著說。

“是的。此時我覺得自己找對了方向。有沒有什麼線索指向誰是那個策略的成人設計者?有。其一,對毒藥能運用自如,這當然指向這群人裡的化學家,約克·哈特;另外一點,芭芭拉·哈特在早先的證詞中提到,她父親曾經嘗試寫作小說。我回想起來,覺得心頭一震。小說!然後,還有秘魯香油,只有約克·哈特一個人用這種東西。所有的跡象都指向他,不管他是死是活。”

雷恩嘆了口氣,伸了伸胳膊。“巡官,你記不記得有一次我說,我有兩條必須偵查的線索,而你顯得十分訝異?第一條是我曾經描述的香草氣味;第二條,就是我對芭芭拉·哈特的拜訪,為的是追究那個成人設計的策略。從她那裡,我很高興地發現,我對約克曾經致力於寫一部偵探小說的臆測是正確的。處理犯罪的小說就是偵探小說,我知道一定是這種小說。除了哈特曾經說他在寫大綱以外,芭芭拉對此一無所知。這麼說來,有可能存在這樣一個大綱!我相信,約克·哈特基於創作小說的意圖,至少曾經策劃過一個謀殺策略的大綱;沒有料到在他死後,卻給小杰奇提供了一個活生生的犯罪藍圖。

“傑奇依照大綱行事。他會不會把大綱銷燬了?不太可能。按照兒童的心理,他把它藏起來的可能性大於把它銷燬。至少,仍值得動手搜尋。如果他把它藏起來了,可能藏在哪裡?當然是在房子裡的某處。然而房子早就被搜查過了,並沒發現類似的東西。此外,我覺得一個十三歲的男孩——在這種喜好海盜、牛仔和印第安人,流血與暴力,正義與惡魔的搏鬥的年紀——一定會選一個非常浪漫的地點來藏這個大綱。我事先已經發現這孩子進入實驗室的方法,經由煙囪和壁爐。我猜測這個相當浪漫的入口,同時也可以成為一個浪漫的大綱藏匿點。既然這似乎是一個很可能的地點,我便去搜查煙囪和壁爐的內部,發現在磚砌的隔牆上方,有一塊鬆動的磚塊,磚塊後面藏了大綱。這看起來也是合乎道理的,傑奇確信別人都不知道這個出入兩個房間的奇妙辦法,把大綱藏在那裡,可以保證大綱不會被人發現。

“就煙囪來說,無疑這個孩子——頑皮搗蛋,乖張倔強,不服管教——只因為他的妖魔奶奶禁止他去實驗室,就搜遍了房子上下,刻意去找一個能夠讓他得償心願的入口。正如一般兒童有時會找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物,傑奇一定曾經在臥室這邊的壁爐探查搜尋過,看到那堵牆並非整個兒封到頂,就爬到那上面,由此發現不必透過門就可以進入實驗室。然後他一定在實驗室裡東看西查,我猜他從檔案櫃我們發現空空如也的那個夾子裡,找到了哈特自殺之前放在那裡的手稿。一段時間後,可能就在他決定要把虛構的罪案付諸實施的時候,他把煙囪裡的那塊磚弄鬆——也可能本來就是松的,他只是順便利用把它當作藏物點。還有一件事:記住,從發現大綱到第一次下毒,他有很長一段時間去思忖那個引人入勝的謀殺計劃,拼出艱深的字眼,瞭解其中的要旨,無疑雖然沒讀懂一半,可是也到了足以明瞭如何行動的程度。因此,記住,發現大綱是在第一次下毒之前,然而是在約克·哈特死亡以後。”

“只不過是個小孩,”巡官喃喃自語,“所有那些……”他搖搖頭,“我——媽的,我不知道要怎麼說。”

“那就洗耳恭聽好了!”布魯諾粗暴地說,“繼續吧,雷恩先生。”

“回到大綱本身。”雷恩繼續說,此時他的臉上沒有了笑容,“當我找到的時候,我不能把它拿走,否則傑奇會發現大綱不見了,而且我要讓他以為自己是個了不起的成功者。所以我當場抄了一份,把原件放回去。我還找到了一支裝滿白色液體的試管,我知道一定是毒藥。為了安全起見,我用牛奶替代了那些液體——還有一個理由,等你們讀了稿子本身就會明白。”旁邊的草地上有一件舊夾克,雷恩伸手把它拿過來,“我已經隨身攜帶好幾個星期了,”他平靜地說,“一份引人入勝的檔案,我想在我繼續之前,你們二位先把它讀一遍。”

他從那件夾克的口袋裡拿出鉛筆謄抄的約克·哈特的大綱,交給布魯諾。兩位訪客趕緊一起閱讀,雷恩沉默地等他們讀完。當他們同樣沉默地把大綱交還時,兩張臉上都有恍然領悟的神情。

“剛才我說,”雷恩把抄本小心收回以後,接著說,“在執行這個其實說起來算計老練的策略時,有一些很明顯的幼稚的矛盾之處,我依照它們在調查中出現的順序,一一加以說明。

“第一,毒梨。暫時先不談有沒有殺死路易莎的意圖,無論動機是什麼,至少下毒的人就是要在梨裡摻毒藥。我們發現用來注射毒藥的針筒掉在房間裡。我們知道,那個梨一開始並不在房間裡,那是下毒的人帶進來的,換句話說,下毒的人帶著一個沒有毒的梨進來,在他的犯罪現場實行下毒的步驟。這多可笑!事實上,多麼幼稚!成人會這樣做嗎?由於有被發現或干擾的可能,可以料想,這個犯罪行動應該是很倉促的。一個成人想在梨裡下毒,會在進入要放梨的房間之前把毒藥注射好,這樣就不必在每一秒鐘都十分寶貴、隨時都有可能被發現的情況下,還站在那裡進行把注射針插進梨裡的工作。

“確實,如果兇手是故意把針筒留在房間裡的,那麼我就無法下結論說,帶針筒進來的理由是要在房間裡給梨下毒,如此我也無法確知梨是在房裡還是房外下的毒。然而暫且假設注射器是被故意帶進來留在房間裡的,為什麼呢?只有一個合理的可能:要引起人們注意梨被下了毒。但這未免多此一舉,我們已經證明謀殺哈特太太是預謀犯罪,不是意外!尤其是在這之前已經有過一次下毒的陰謀,梨被下毒的事一定會被發現,因為警方會尋找下毒的跡象——事實上,薩姆巡官正有此舉。因此,所有的跡象指出,注射器是無意間被留下來的,這表示,把注射器帶進房間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要用它在房間裡給梨下毒。當我閱讀大綱時,這點得到了證實。”

他再度從夾克口袋裡把大綱拿出來,開啟。“大綱上實際是怎麼說的?它說:‘這一次的方法,是在一個梨裡下毒,把它放在……水果盤裡’,等等,然後接下來說,‘Y……挑選……一個已經腐爛的梨,把它帶進房間。梨裡注射了滿滿一針筒的毒藥’,等等。以一個小孩的心思來看,”雷恩把大綱丟在草地上,繼續說,“大綱講得很粗略,並沒有特別說明應該在進入房間之前還是之後在梨裡下毒,而且也沒有指定要把針筒留在房間裡。就如任何成人的想法一樣,哈特理所當然地以為,梨會在帶進犯罪現場之前就被下了毒。

“因此,無論解讀這個大綱的指示的人是誰,是依照字面意思理解,在死者的房間裡給梨下毒,我馬上看出,這是心智不成熟的跡象,換句話說,這是一個由成人構思、但由小孩執行的案件。該行動顯示出,當指令曖昧不明時,童稚的心思是如何運作的。”

“絕對錯不了。”巡官喃喃地說。

“第二個矛盾。你們記得實驗室地板上的灰塵裡有許多腳印,沒有一個是完整清晰的。這些灰塵不可能和哈特原來的計謀有任何關聯。顯而易見——因為根據該計劃,他自己還住在實驗室裡,根本不會有任何灰塵。所以那些腳印和任何由其推斷出來的結論,都涵括於真實情況之內。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出,實驗室的使用者把所有清晰的腳印全都磨掉了——一方面,對一個小男孩來說,做法十分精明,然而在房間唯一的那扇門附近,沒有一個腳印——不管是被破壞或沒被破壞的!成人不會忽略在門附近留下腳印,因為他進來的真正方法是透過煙囪,而這點應該要當作秘密嚴加保護。門附近的腳印可以誤導警方以為闖入者是從房門進來的,案犯也許用了一把複製的鑰匙。門附近沒有任何腳印,絕對會將調查引向壁爐。又一次,如我所說,一個心智不成熟的跡象。他忽視了他行動上最明顯的破綻——因為他確實想到把腳印磨掉,若換成一個成人,當然不會留下這個破綻。”

“加上這點,”薩姆粗著嗓子說,“天哪,我真笨!”

“第三個矛盾,大概是所有矛盾中最有趣的一個。”雷恩的眼睛一時灼灼有光,“你們兩人——和我一樣——都被殺死哈特太太的那件不可思議的武器搞得很困惑。那麼多可用的武器,卻用一把曼陀林琴!為什麼?坦白說,在我讀到大綱之前,我一點兒也想不通為什麼傑奇會選一把曼陀林琴作為兇器。自然我假定,無論他跟從的是誰的策略,指定使用曼陀林琴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我甚至想到,使用曼陀林琴可能只是為了暗示其擁有者約克與本案的關聯,但那也不合道理。”

他再度拿起大綱。“參考大綱上面怎麼說?沒有一個字提到曼陀林琴!它只是這樣說:‘用鈍器敲擊埃米莉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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