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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薩姆咕噥著說。他們緊緊地握了手。巡官突然走向他的車。發動引擎之前,他先看了一下雷恩的字條:

佩蒂:我都知道。回來。雷恩。

他鬆了一口氣,微笑了,用車踩下引擎,揮揮手,消失在碎石路上揚起的煙霧中。雷恩起身看著車子消失,臉上掛著非常詭異的笑容。然後他顫抖著坐下,把毯子裹得更緊了。

第二天下午,兩個男人面對面坐著,一老一少,都神色憔悴,咬著指甲。公寓裡涼爽安靜。他們各自手肘邊的菸灰缸裡堆滿菸頭。兩人之間的地板上凌亂地攤著晨報。

“你想她會——”羅威啞著嗓子已經問了第十二遍。

“孩子,我不知道。”

然後他們聽到前門上響起鑰匙插進鎖裡扭動的聲音,都跳了起來,衝到門廳去。門開啟了,是佩辛斯!她“啊”了一聲,撲到巡官懷裡。羅威靜靜地等待。沒人說話。巡官嘟噥了一句沒有意義的話,佩辛斯開始哭泣。她好像飽受折磨,精疲力竭,臉色蒼白,一副經過劫難歸來的樣子。行李箱卡著門框,門始終開著。

佩辛斯抬起頭,眼睛一亮。“戈登!”

“佩蒂。”

巡官轉身走向客廳。

“佩蒂,我一直不知道——”

“我明白,戈登。”

“我愛你,達林。我受不了——”

“噢,戈登。”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你是個貼心的好男孩。我的行為真是愚蠢。”

他忽然抓住她,緊緊地抱著,她可以聽到他的心貼著她的跳。他們那樣站了一會兒,然後開始親吻。

他們沒說一句話,走進客廳。

巡官像換了一個人,笑得合不攏嘴,一支新的雪茄在嘴上冒煙。他哧哧笑著說:“真好,好極了。戈登,孩子,恭喜了。好,他媽的,我們可以好好過日子了——”

“爸爸!”佩辛斯低聲說。他停住話,所有喜悅的表情都從臉上消失了。羅威抓著她無力的手,她輕輕地回捏一下。

“他知道所有的事?真的?”

“所有的事?誰?喔,雷恩!他是那麼說的,佩蒂。”他走過來,用猿猴般的長臂擁著她,“這他媽的有什麼區別呢?重要的是你回來了,對我,這就夠了。”

她輕輕地推開他。“不,有些事——”

薩姆皺起眉頭:“他告訴我,你一回來就讓他知道。我最好打個電話……”

“真的?”——佩辛斯憔悴的神色消失了,她的眼睛忽然狂熱起來。兩個男人瞪著她,以為她瘋了——“不,我告訴你,最好由我們親自告訴他。喔,我實在是個愚蠢、胡攪蠻纏、噁心的笨蛋!”她站起來,狠狠地咬著下唇,然後衝向門廳,“他可能會有極大的生命危險,”她大叫,“走吧!”

“可是,佩蒂——”羅威抗議道。

“走吧。我早知道……喔,我們可能太遲了!”她轉頭跑出公寓。羅威和薩姆面面相覷,臉上都有一些不安,接著抓起帽子跟著她衝出去。

他們擁進跑車,飛快地離去。車子由年輕的羅威駕駛,如果在燈下他是一條溫柔的書蟲,那麼在方向盤後面他就是一個惡魔。好一陣——一直等到擺脫城市裡的車輛——他們都沒說話。羅威專心地開車。佩辛斯臉色蒼白,眼神古怪,有些恍惚。薩姆像獅身女怪一樣,滿臉警戒之色。

當城市被遠遠拋在後面,寬敞的道路宛如白色的帶子在眼前展開,巡官打破沉默:“佩蒂,告訴我們吧!顯然雷恩有了麻煩。我一點兒都不瞭解你,你應該早告訴我——”

“是啊!”她的聲音有些沙啞,“都是我的錯……爸,不讓你知道是不公平的。還有你,戈登。讓你們兩個人都知道是很重要的。戈登,開快些!我告訴你們,前面有——有災難!”

羅威雙唇一緊。跑車往前衝,像逃命的野兔似的。

“到最後……”佩辛斯說,鼻子不停地翕動,“你們也看見了。我們得到結論:被害人和兇手就是塞德拉兄弟。我們認為其中一人在屋子裡殺了另一個人。但後來情況變了。上星期——在博物館裡——情況變了。我們當時查出廢墟里的死者是哈姆內特,生還者是弟弟威廉,還有威廉不可能是謀殺發生之夜進入屋子的那兩個人當中的一個。你們記得我怎麼證明這一點的吧——用鑰匙。這表示我們的推理不成立了;我們知道受害人是哈姆內特·塞德拉,但是不知道誰是那天晚上第一個進入屋子的人,那個綁架馬克斯威爾的人,刀斧手……我一想到這點,就回想起一些淡忘了的事,它們發生時或我看見時,沒有完全明白,但後來卻像——像一道閃電一樣清楚嚇人。”

她把目光投向前面的道路。“整個問題最後的關鍵,就是要找出第一個進入屋子的人。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這個人把馬克斯威爾綁起來,塞住他的嘴巴後,拿了馬克斯威爾的複製鑰匙,重新回到屋內。門因為有彈簧鎖,所以自動在他的身後關上。他從廚房的木箱裡拿出小斧頭,攻入書房,顯然在理論上書房是最有可能藏匿他要找的檔案的地方。他壓根兒不知道檔案可能藏在書房的哪裡;他毫不留情地砍碎所有的東西,這就是證據。首先他可能翻遍所有的書,猜想資料夾在其中一本書中。找不到,他就用斧頭砍開屋子裡的陳設——鑲著木板的牆面、地板,等等。到了半夜——我們從時鐘的指標知道——他破壞了時鐘,我猜他認為裡面可能藏匿著檔案。他完全沒有頭緒,在書房裡找不到檔案,在一樓其他地方也找不到。所以他上樓去威廉·塞德拉的臥室,因為那是第二個最有可能藏匿東西的地點。”

“這些我們都知道,佩蒂。”薩姆奇怪地看著她。

“爸,別急……從打爛的臥室時鐘,我們知道他十二點二十四分在臥室裡。好,根據哈姆內特的手錶顯示的時間,他是十二點二十六分在屋子裡遇害的——就在刀斧手破壞樓上臥室裡的時鐘兩分鐘之後。問題是:哈姆內特到底是幾點進入屋子的?他得開啟門,走進書房,看見一片混亂,爬到書架上方的空心牆板那兒,拿出檔案,爬下梯子,可能檢查一下檔案,然後碰見兇手,掙扎之後遇害。顯然這整個過程不止兩分鐘!所以哈姆內特必定是在刀斧手還停留於屋內時進去的。”

“所以呢?”巡官的聲音沉了下來。

“我就要說到那裡了。”佩辛斯平靜地說,“上次威廉·塞德拉說,哈姆內特想毀掉檔案。一旦哈姆內特在書房裡拿到檔案,他會怎麼辦?立刻毀掉。用什麼方法毀掉呢?用火是最快最方便的。他一定是擦亮一根火柴,手裡拿著檔案,開始把紙放在火苗上。”她嘆了口氣,“當然這只是從理論上說,沒多大意義,不過澄清了一個疑點。這解釋了哈姆內特手腕和手錶上的斧痕的出現!因為如果就在哈姆內特正要把火柴湊近檔案的當時,剛好被刀斧手碰個正著——他想解救檔案,而不想摧毀檔案——情急之下,他自然就會攻擊哈姆內特,使檔案免於被火毀滅。因此他像閃電似的,揮起手上的斧頭砍向哈姆內特的手,一下砍在他的手腕和手錶上,迫使破壞者鬆手放開檔案和火柴。無疑,哈姆內特也奮起抵抗。掙扎間,刀斧手射殺了他。整個掙扎可能起自書房,刀斧手在那裡放下斧頭,慢慢地移向走廊,我們在那裡發現了哈姆內特的單片眼鏡,哈姆內特可能在那兒被射殺的……刀斧手把哈姆內特的屍體拖下地窖,不知道炸彈就在那裡,然後,如果在他揮砍哈姆內特的手腕之前檔案還沒被毀的話,他拿起檔案離開了屋子。從劈砍和掙扎的痕跡來看,刀斧手好像不計代價——肉搏、謀殺——要儲存那份檔案。”

哈姆雷特山莊坐落在懸崖上方,羅威全神貫注地在陡峭的道路上開著車。當他純熟地和彎曲的道路角力時,佩辛斯沉默不語。忽然間,莊園出現在眼前。車子穿過古怪的小橋,輪胎沿著碎石路歌唱著。

羅威皺著眉問:“即使這些都是實情,佩蒂,我還是不明白到底結果是什麼。兇手的蹤跡還是和從前一樣無從查詢。”

“你這樣想嗎?”佩辛斯叫出來,她閉上眼睛,瑟縮了一下,像小孩吞嚥苦藥似的,“這都很清楚了,清楚得和——原罪一樣!這人的特徵——他的特徵,戈登——屋裡發生的事情暴露了他的身份!”

兩個男人不解地看著她。他們此刻穿過大門了,徐徐駛下彎曲的車道。奎西小小的身影、像皮革般的臉孔從丁香花叢裡冒出來,眯了一下眼,然後綻開笑容,露出無數條皺紋。他招招手,跳到路上。

羅威停住車子。

“奎西!”佩辛斯聲音僵硬,在兩個男人之間微微站起身,“雷恩先生好嗎?”

“你好,薩姆小姐。”奎西神情愉快,“他今天好多了,謝謝,精神好多了。巡官,我正要去寄這封信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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