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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莎幾乎從來不曾寫信給她父母,不只是因為她跟我交往而跟家人疏遠。儘管我耐心地教導馬莎讀書寫字,她跟她媽媽其實都接近文盲,她們會寫字母,能簽署自己的名字,大字卻都不認得幾個,也都不曾花時間寫信。她爸爸會讀會寫,卻從來不寫信。馬莎偶爾回家探親(她在老家附近的雅茅斯沒有任何朋友,只有家人),但她總是一再強調她不曾跟家人透露她在這裡的生活情況:沒說過她的地址,沒提過她的真實處境,更沒透露過她跟“道森先生”的虛構婚姻。根據她不久前回家提供的資訊,她家人始終以為她在倫敦某間普通旅館擔任女僕,跟三名同樣出外謀職、虔信基督教的好女孩合租一套廉價公寓。

我可以相信她從沒把真相告訴過家人嗎?

嗯,我覺得可以,馬莎沒騙過我。

我帶馬莎出門的時候,有沒有在城裡遇見過熟人?或者更重要的是,有沒有人看見過我們?

我幾乎可以確定沒有。儘管倫敦有時候確實很小,儘管上流社會的朋友和熟人偶爾會狹路相逢,我卻從來不曾帶馬莎到任何可能撞見我生活圈子裡的人的地方,更不會在大白天裡。我跟馬莎一起出門散步的少數機會里,我總是帶她到城裡的偏僻角落,比如遙遠的公園、燈光陰暗的小館或小巷弄裡的餐廳。我總是告訴她我想探索這個城市,想跟玩捉迷藏的孩子一樣發掘這個城市的新景點。我相信她早就看穿我的把戲,但她沒有埋怨過。

不,不會有人知道。就算真有人見過我們,他們也不知道跟我在一起的年輕小姐是誰,更不會放在心上:只是另一個挽著無賴威爾基手臂的年輕女演員。我結交過無數這種女性。只是另一朵長春花,就連卡羅琳都知道這些長春花的存在。

我離開椅子,走過去坐在床邊。馬莎翻身過來面向我,鼾聲暫時停止,卻沒有醒過來。

我手裡還拿著枕頭,月光覆蓋我修長靈敏的手指,彷彿用白色顏料為它們上色。我每一根手指都比枕頭上的白色枕套更潔白。突然間,我的手指好像融入細柔枕巾,彷彿沉沒其中,融化了,變成布料的一部分,宛如屍體的手消失在白堊裡。

或溶化在生石灰坑裡。

我上身前傾,把枕頭蓋在馬莎沉睡的臉上。我右眼後側的甲蟲匆忙往前跑,想看個清楚。

法蘭克·畢爾德!

兩個月前我跟畢爾德說起我朋友有個被拋棄的已婚女性朋友,那人目前獨居,懷著身孕卻手頭拮据。我請他推薦產婆。

畢爾德用饒富興味又帶點責難的眼神望著我:“你知不知道你朋友的女性友人預產期大約何時?”

“應該是在6月底,”我覺得耳根發熱,“或者7月初。”

“那麼等她九個月的時候我會親自去看她……很可能會親自幫她接生。有些產婆技術高超,很多卻會弄死人。給我那位女士的姓名地址。”

“我手邊暫時沒有這些資料,”當時我告訴他,“我會跟我朋友打聽,再寫信告訴你。”

我給他馬莎的姓名地址,然後把那件事拋到腦後。

但畢爾德可能沒忘,萬一他這星期看到報紙……

“可惡!”我大罵一聲,把枕頭扔到房間另一頭。

馬莎立刻醒來,費勁地撐起來坐直,像大海怪似的浮出鋪著床單的海面。“威爾基!怎麼回事?”

“沒事,親愛的。只是風溼性痛風加上頭痛,抱歉吵醒你了。”

頭痛千真萬確,因為甲蟲(不知何故怒氣騰騰)鑽回我大腦深處。

“哦,親愛的孩子。”說著,馬莎把我摟向胸脯。片刻後我就那樣入睡了,頭依然枕在她腫脹的胸部。

這段時期我撰寫的作品名為“夫婦”。主題是關於男人如何受誘跌入恐怖的婚姻。

最近我讀到皇家委員會前一年發表的英國婚姻報告,令人震驚的是,委員會認可了蘇格蘭的婚姻法,只要男女雙方同意,婚姻關係就成立。報告中竟然為這類婚姻辯護,指稱這種婚姻可以幫助“受騙婦女”抓牢那些對她們懷有不當意圖的男人。我在這些文字底下畫線,又在報告空白處寫下批註:“某些情況下,這些婚姻也是捕捉浪蕩男人的陷阱!!!!”

親愛的讀者,你可能會覺得那四個驚歎號太多了,但我向你保證,它們遠遠不足以表達我的心情。扭曲法律來協助那些對男人如飢似渴的花痴,這種做法實在太荒誕、太可憎。被誘捕踏入婚姻,甚至獲得皇室同意與協助,這種事簡直令人髮指,難以想象,比格洛斯特街90號僕人用梯裡那個實體更叫人毛骨悚然。

但我知道我絕不能以受害男性的觀點寫這本書。1869年的讀者(不,應該說一般大眾),根本就看不出這種陷阱會對那些他們自命清高地貶為“無賴”的男人造成多大的痛苦與災難(即使那些男性讀者與男性大眾之中絕大多數都曾有過類似的“浪蕩”歲月)。

於是我睿智地把我的受害男主角轉化為嬌弱卻出身高貴的上流仕女,因為一時失察,被迫下嫁一名暴徒。我不但把那個暴徒設定為牛津大學畢業生(哦,我多麼憎惡牛津和它代表的一切!!),更是牛津的運動員。

容我自誇,運動員這個點子真是神來一筆。生活在遙不可及未來的讀者,你必須瞭解,在我這個時代的英格蘭,體能訓練這種白痴行為和運動這種荒謬事物已經與宗教的偽善相結合,創造出一種名為“強身派基督教”的龐大怪物。目前蔚為風潮的觀念是,好的基督教徒應該“身強體壯”,應該投入各種沒大腦的粗野運動。強身派基督教不只是一時潮流,更符合達爾文的洞見,也說明英國為什麼有權統治整個世界以及俯仰其間那些孱弱的褐色小個子。這是體現在槓鈴、田徑賽和一堆人跳上跳下、把自己推上推下的運動場上的優越感。報紙、雜誌和講道壇紛紛大聲疾呼,要大家變節投入“強身派基督教”懷抱。牛津與劍橋這兩所古老輝煌英國的迂腐學者育兒室以他們一貫的傲慢氣勢信奉它。

所以你就知道我為什麼這麼得意地把這股潮流拋向我那些不明就裡的讀者。世上可能只有我知道我那個受困被虐的女主角其實是被擄獲的男人,只是,我的牛津暴徒已經足以引發議論了。

即使《夫婦》的創作還在最初階段,我已經因此樹敵不少。畢爾德和雷曼的孩子聽說了我的牛津暴徒,都很氣惱我,覺得我背叛了他們。枉費我跟他們說了那麼多經典職業拳擊賽的精彩傳奇,為他們描述英國拳擊冠軍湯姆·塞爾斯碩大的二頭肌。

這些事只會讓我笑得更開心,因為我經常逼著畢爾德帶我到他偶爾出診的拳擊或團隊運動訓練營。我在訓練營詰問那些受訓者和其他人,逼著他們說出這種強身生涯究竟有多麼不健康,又如何像迴歸達爾文弱肉強食叢林一樣,把運動員變成暴徒。此外,我還透過畢爾德質問訓練營的醫生,要他們說明這種訓練會對身體與心靈造成何種損害。站在豔陽下抄寫筆記對我而言是一大折磨,可是我至少每小時喝一次隨身瓶裡的鴉片酊,這才熬過來。

《夫婦》的第二個主題(隱藏在不公義的誘捕式婚姻背後)是:所謂的道德完全伴隨個人的悔過能力而來,這是動物(或運動員)徹底欠缺的能力。

畢爾德自己也是運動狂熱分子,他帶我探訪一個又一個汗臭瀰漫的病態巢穴的過程中,對我的理論未予置評。到了1869年7月4日,畢爾德在波索瓦街為馬莎接生了一個女娃娃。同樣也是畢爾德到教區處理那些棘手的程式,為孩子辦好戶口。孩子的母親登記為馬莎·道森太太,孩子叫瑪麗安(用我最暢銷的小說女主角的名字),父親則是威廉·道森,紳士,巡迴律師。

由於我寫作與研究工作忙碌且繁重,孩子出生時我沒有在場,一兩星期以後才去探視馬莎和號啕大哭的嬰兒。一如我在1月以及我情婦結婚、我向即將喪夫的弟媳求婚的那個10月夜晚許下的承諾,我把馬莎的生活費從二十英鎊調升到二十五英鎊,馬莎喜極而泣向我道謝。

可是親愛的讀者,我的故事進度超前太多,遺漏了一個更重要的細節。如果你希望充分了解這個故事的結局,就得跟我一起度過1869年6月9日星期三那天晚上,那是斯泰普爾赫斯特事故以及狄更斯遇見祖德的四週年紀念日,也是狄更斯最後一次度過這個紀念日。

[1] Uncle Tom’s Cabin:1852年出版的美國小說,作者為哈麗葉特·斯托,是一部反奴隸制度的小說,又譯為“黑奴籲天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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