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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裡篝火熊熊,烤肉加上美酒,氣氛正濃烈。

那王大此時灌了一口美酒,對著朱拂曉道“先生,你看我叔父一副落魄潦倒的樣子,但卻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被人尊稱為白衣神箭。一手箭術登峰造極,就算軍伍之中,也無人可及。已經到了出神入化鬼神莫測的程度。這幾日虯髯客來到瓦崗地界,正要與瓦崗群雄交手驗證武藝,我家叔父就是聽聞虯髯客路過此地,特意等候討教的。”

“虯髯客?”朱拂曉眉毛一挑“那個虯髯客?”

他倒是知道前世小說中有一個‘虯髯客’,但虯髯客分明是歷史虛幻出來的人物。

自己現在到底在那個世界?

現在隋唐進行到了什麼程度?

紅拂月下追李靖了沒有?

“當然是那個打遍天下無敵手,號稱是江湖第一刀客的虯髯客。”王大眼神中滿是得意,只是待瞧見朱拂曉那副懵逼的表情,方才笑容一滯,訕訕一笑“倒忘記了,先生不是江湖中人,不曉得江湖中的事情。”

朱拂曉看向王倫“在下雖不是江湖客,但對於江湖中的事情,倒也頗為好奇。閣下欲要與那虯髯客決鬥,不曉得在下可否旁觀一二?”

“你若喜歡,就儘管隨我一道去觀看,也好為我做個見證。那虯髯客武藝高,號稱天下第一刀客,已經達到‘至柔’之境,我卻是不服。至柔之境又能如何?還不是肉體凡胎,被弓箭射到,依舊要涼涼。縱使尋常弓箭射不死他,但我有祖傳鐵胎弓,有十石的力量。對於這群喜歡吹噓的江湖豪客,最是不爽。”

王倫的聲音中充滿了不屑的味道。

朱拂曉端起酒盞“多謝閣下。對於江湖爭鬥,在下好奇已久,今日正好過過癮。”

他有心想問‘至柔’是什麼境界,但雙方素未平生,貿然開口詢問怕是不好。

足足兩個時辰,叔侄二人方才酒足飯飽,然後起身告辭離去。

看著二人遠去的背影,朱拂曉靜靜的站在院子裡,掃過地上散亂篝火,屋子內早就熟睡的小妹,然後心頭念動將白骨小鹿召喚出來整理庭院,自己卻持著燈籠走出了院子。

他要趁著今夜,將那上百具屍體煉入白骨骷髏,使得白骨骷髏更進一步。

且說王倫與王大走出庭院,出了百丈之後,才見王倫表情嚴肅道

“你這先生不簡單!”

“不簡單?”王大不解。

“尋常書生,哪裡能狩獵狼豺虎豹?縱使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面對狼蟲虎豹那也是五五開。”王倫看向王大“最關鍵的是,他確實是一個普通人。一個普通人竟然能夠狩獵者等猛獸,豈是凡俗之流?”

“原來如此。”王大恍然。

朱拂曉一路匆匆而去,然後用白骨骷髏揹著自己,二人以魔法燈掩飾了行跡,倒是不怕被人看到。

朱拂曉爭分奪秒的趴在白骨骷髏的背上,不斷修煉魔咒,修煉體內‘白骨觀’妙法。

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回。

直至下半夜,朱拂曉方才身上沾染著灰塵返了回來,細看揹負他身軀的白骨,已經是整個頭顱內有一個碗大的綠色火焰,整個身軀都被那密密麻麻的符文烙印其上,一道道堪稱是詭異的黑色線條,穿過每一根骨頭。

那白骨散去了本來慘白色,反倒是好像沾染了某種翠綠之光,與上方的鬼火對應。

吞噬了上百具屍體,朱拂曉將其收入燈籠內,然後任由其消化底蘊、進化,自己一個人卻盤坐在屋子內,默默的打坐修行。

修行聖盃法、修煉死亡魔法、入山狩獵,就是朱拂曉的日常生活。至於說自家便宜老子叮囑的‘讀書’,朱拂曉早就忘記的七七八八了。

伴隨白骨觀入門,對於體內氣血消耗越來越大,朱拂曉每日不得不不斷吃肉,方才能維持形體不變,免得瘦成骨頭架子。

自從昨晚之後,王倫每日都拎著美酒,來到朱拂曉的院子蹭肉吃。

朱拂曉現如今射獵之術獨步天下,倒也不差王倫與王大一口吃喝。而且他能感覺到,王倫的生命磁場,何止強了三娘子的十倍?

王倫有多強朱拂曉不知道,但他知道柴關在王倫面前,就是一個豆腐渣。

“你這書生倒奇怪,人家都叫你朱秀才,為何不見你讀書?”

這一日晌午,酒足飯飽之後,朱拂曉斜倚在凳子上,整個人修行聖盃法,。在一邊的王倫剔著牙齒,看向他的目光裡露出一抹好奇之色。

“老婆餅沒有老婆,紅燒牛肉麵沒有牛肉,同樣秀才也未必會讀書。科舉何其之難,天下士子無數,猶若過江之鯽,可以比之魚躍龍門。既然希望渺茫,我又何必去繼續讀下去?能用學識混個溫飽,已經是足矣!”朱拂曉打斷了聖盃法的修煉,開口隨意應付了一句。

“哈哈哈,兄弟果然是個妙人!我王倫能認識到閣下這般人物,簡直三生有幸。”王倫笑著道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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