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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66(第7页)

如今看来,周启新真的要留在北平工作了,好事啊,以后又多个朋友一起玩。

杨金穗记得他的性格还挺好呢,或者说,他们当时一起玩的几个同学,除了许霆嘴巴坏,别人的性格都挺好的。

杨金穗很快地拥抱了他,又很快地放手,热情地拉着周启新往凳子上坐。

他们家原本是有沙发的,后来嘛,家里换了一套家具,就换成了木质的长凳,看上去朴素一点。

杨地主一看,这的确是闺女的同学,便也放心了,小伙子白白净净的,过了这多年还记得来看老同学,还挺有情义的嘛。

一边想着,杨地主一边接过烤鸭拿到厨房去。

李大花带回来的外甥女冯大丫正在厨房做饭,见状连忙接了过去,问道:

“杨爷爷,是有客人吗?”

“嗯,金穗的同学来了,来了一个。”

“那我多做两个菜。”

冯大丫来了北平后,就去了街道妇代会组织的免费扫盲班学习。

但免费的扫盲班一天只开办一两个小时,本意是为了不妨碍劳动人民日常的劳动,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急需学会谋生技能的孩子来说,强度还是太低了。

所以,李大花又给她在街道办报了名,去做国营大食堂的学徒。

因此,为了多磨练技术,也是因为感谢人家的帮助,冯大丫就接手了杨家的一日三餐。

看到老爹从厨房出来后烤鸭就没了,杨金穗就知道老爹已经和冯大丫说了来客人的事,这才邀请周启新留下来吃饭。

许久不见,有太多的话题可以聊,不过杨金穗并没有多问他过去这十几年的经历,毕竟,这其中肯定牵扯到一些机密,而且比较惊险,回忆起来想必是不愉快的。

两个人就聊了一下近况。

对于杨金穗的近况,周启新还是很了解的。

《少年志》的杂志在冀州也能买到,而关于杨金穗这位老家名人的消息也传得很快,周启新陪着父母给大哥重新下葬时,就听到了这件事。

也是因为这一点,周启新在回到北平安置了住处后,就急急匆匆地来找杨金穗了。

周启新自己呢,则是去了教育部门。

大学的时候,虽然有任务在身,但是选专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喜欢的专业,那就是教育学,这可能也是受多方面的影响吧。

他本身是一个文静且有耐心的性格,很适合做教育工作,他也知道这一点。

再加上,后来受他大哥的影响。他大哥当年在外地读书时,接受了新思想的启蒙,开始参加运动,并且把他们一家都发展了。

很长一段时间,大哥不仅仅是他的哥哥,也是他的启蒙老师,这无形中也影响了周启新——那就是,一个国家想要发展,一个民族想要自强,对下一代的教育是很重要的。

如果没有大哥,他可能还会浑浑噩噩待在小县城,一直到大难临头、国之将亡的时候才会痛苦且不解,但却找不到解决办法。

而当然,那样的他,也无法和早早就明确了自己想做的事并付诸行动的金穗并肩而立。

另外呢,过去这些年在周校长家居住的经历,也让他很佩服周校长的为人,从而加深了对教育事业的向往。

杨地主坐在餐厅,但也能听到客厅的对话,他觉得这小伙子还不错:

和自家闺女从小认识,感情基础有。

学历高,和闺女也有话聊。

有正经工作,能养得起家。

经受了组织的考核,人品可信任。

而且,有好工作的人往往更有底线,毕竟穿鞋的人总是更怕失去鞋子的,虽然不能完全保证有好工作的人不做坏事,但是,这不还有第三点作为担保嘛。

还是搞教育的,嗯,教育小孩的时候肯定很有方法,不用累着他闺女。

长得嘛,也是闺女会喜欢的那种白净小伙的样子。

不过买猪看圈,小伙子看着人是不错,还是要看看他家里人如何。

杨地主可想不到,买猪看圈,其实这个“圈”,他早就看过了。

而杨金穗更是想不到,自家亲爹的联想能力竟然这么强,看到个男孩子,就想到了结婚,就想到了孩子教育……

晚上吃饭的时候,杨大金一家人也回来了,不知为何,杨大金总觉得周启新有点眼熟,但他此前并未见过对方,这一点,让他很迷惑。

而李大花呢,也有同样的感觉,一顿饭的时间,都在不露痕迹地打量着周启新。

周启新没有发现自己的马甲有点摇摇欲坠了,他从杨家出来,回了自己住的房子。

父母都在老家,他一个人住,一切都从简,单位给他安排了房子,他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入住了。

本也不觉得有什么,可从杨家回来,他才发现,自己这房子还是太简陋了点,显得不像是好好过日子的男人。

周启新本来还想着,这次去杨家做客,下次邀请杨金穗和当初的几个同学一起来自家做客。

如今嘛,就觉得不太行了,还是得好好打理一下,买点好用的家具,再买点好看的布料,裁剪一下,铺在家具上,像杨家那样,看起来温馨一点。

至于可能会被杨家人发现他真实身份这件事,周启新并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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