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浴室到寝室的这段路上,尽管他俩碰到的大多数人都懒得关注身边的陌生人,但还是有那么一个投来奇怪视线的人,令林连溪不太舒服。
虽然他被走在他前面的曲焰然挡得严严实实,但林连溪对目光的感觉一向敏锐。
仔细想想他打扮得可能确实有点怪。
有句话说的好,想让一个裸体的人更加赤裸,那就让他穿上丝袜。
就像男人只穿条裤衩在男寝里逛很正常,但是一个长相过于清秀的男人偏偏还穿了件大了一码的衬衫半挡不挡,像是没穿裤衩似的,那着装效果或许就……略显怪异。
原本坦然走路的林连溪不禁反思了一下自己。
早知道还不如不要这件衬衫,但脱了又像是嫌弃曲焰然的衣服似的。
总之,能不出去,林连溪自然乐得不出去。
他看向曲焰然的书桌。
书桌上井井有条,本子是本子,书是书的,整齐到无趣。
只有一样东西让人无法忽视。
那是一个陈旧却干净的羊毛毡玩偶,只有巴掌大。
它的脑袋是卡通火焰形状的,像层层叠加的波浪形红色泪珠,脖子上还系了个绿色的树枝铃铛。
看得出来这是很久以前的老东西了,不可避免地有些暗淡泛黄。连铃铛也似乎是内部锈蚀了,即使摇动也不再发出声响。
但也明显能看出来主人在精心养护,捏起来没有多少脆化粗糙的感觉,也没有毛球,铃铛表面更是光洁如新,看得出来,曲焰然很喜欢这只玩偶呢。
林连溪也很喜欢这只玩偶,不住摆弄它脖子上的铃铛,尽管再怎么竖起耳朵也听不到声音。
随着林连溪的摆弄,他耳垂上的橙红色耳钉也微微摇晃,折射出一道几近于红色的光芒。
不久,曲焰然回来了。
开门声一响,林连溪颇有些心虚,赶紧收手,毕竟未经允许随意乱动别人的东西实在是有些不礼貌。
曲焰然倒是毫不在意,反而挺惊喜的样子。
他开心地说:“你也喜欢木木?我上一个室友还觉得我幼稚呢。”
“那你上一个室友真没品。这个玩偶明明这么好看。”
林连溪下意识先踩了室友的品味,这玩偶这么好,质量上乘手感绝佳,即便工艺粗糙手法生涩,但是长相别致心意真诚,喜欢它实属理所应当,怎么能叫幼稚!
过于愤懑的心情让他一时间没有注意到这只玩偶的称呼。
“我也觉得。”
曲焰然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它陪了我十几年了,我小时候身体不好,一个人待在病房里,爸妈都不在,就是它一直陪着我。”
“诶等等,它为什么叫木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