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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他心脏忽然猛地一跳,抬手轻轻碰了碰钟临夏。

钟临夏回过头看他,身子却没有转过来,依然朝着台阶的方向。

两颗黑亮的圆眼真诚地看着他,脸颊的泪水还没来得及擦干,嘴角突然扯出一个很决绝的微笑,尚未变声的声音还很稚嫩,这样的声音却在此刻,说出了一句与之极为违和的话。

“我现在从这滚下去,你以后,能都送我吗?”钟临夏看着钟野,眼睛一下都不眨,很认真的样子。

钟野顿时后背一凉,瞬间冷汗满身,下意识伸手攥住钟临夏手腕,用力把人从台阶边拉了回来。

钟临夏踉跄了几步,站在几乎快要和他紧贴的位置上。

他这边还惊魂未定,眼前的小屁孩却没事人似的咧开了嘴,眼睛里分明闪着泪光,笑得却很灿烂,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钟野看见那张笑脸,气得全身的血液都往头顶涌,头脑一下一下地发晕,他把钟临夏的脑袋掰过去让他看,声音都有点发哑,“你自己看这台阶有多高,摔下去会死人的你知不知道?”

钟临夏却不以为意,他抬起自己的右手,举到两人之间,举到钟野面前。

钟野瞥见自己用力到关节泛白的手,突然莫名心虚,啪地一下松开了手。

对面的人却笑得更甚,并没有放下自己的手。

手腕上的红痕清晰可见,钟临夏的目光穿过手腕,看向别开了目光的钟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得了便宜,但没再卖乖。

只是又说了一遍,“哥哥,送我吧。”

相同的命运

察哈尔路林荫密布,这里最不缺就是连天的梧桐树。

今天的天气略有些闷热,潮热的雾气笼罩在头顶和远处,让人分不清身上到底是潮气还是热出的汗水。

钟野的车依然骑得很快,迎面的风算不上凉快,钟临夏坐在自行车后座,却觉得很舒服。实验中学的校服是棉质的,比他从前读的那些学校的校服都要透气、舒服。

钟临夏一只胳膊穿过书包与钟野背后的空隙,另一只胳膊则长长地伸出去,恨不得伸到路边的梧桐树干上去。

微风从指尖缝隙穿过,钟临夏的目光始终停在自己的手上。

小手,没什么明显的骨节,和脸一样白净。

但他小时候其实一直都很不喜欢自己的手,小时候跟着陈黎去亲戚家串门,二姑奶会拉着他的小手说:“这孩子的手太小了,肉还多,男人的手哪有这样的。”

这么说的亲戚多了,时间久了,钟临夏自己也这么觉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很多同学都进了青春期,不仅身材开始拔节抽条,四肢和手也一样。

钟临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个个朋友,都从小肉手变成骨骼清晰可见的大手,有些上面还有青筋和血管,他也觉得,那样才是男人的手。

他不再嫌弃自己的手,是从去年暑假的某一天开始的。

那时候他和陈黎刚到南城,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陈黎在一个有些破旧商业街打工卖衣服,虽然后来那条商业街的商铺都被作为军产收回了,但陈黎在那打工的时候,那里还不算太破。

老板看陈黎一个人带着他打工不容易,允许他和陈黎每天打烊后住在店里,但条件是,钟临夏白天不能待在店里。

所以每天白天,他就只能去路上闲逛。

没钱坐公交地铁,他的脚步被限制在老旧的商业街里,其实挺没意思的,大多数的店都紧闭着店门,不让他进去蹭空调。

直到那天,他帮服装店发传单时,走进了一家琴行。

那是他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钢琴,看到那么多钢琴。

琴行的老板娘见他隔着玻璃看了很久,便很热情地招呼他进来,钟临夏不肯,她就打开门,把钟临夏拉进来。

“进来看看又不收你钱,”老板娘拉着他的手,接过剩下的传单,“这些都给我吧,我最近想买衣服了。”

钟临夏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紧发热,哪怕是低着头,也无法掩盖自己逐渐红到耳根的脸,

心脏开始“砰砰”跳动,他甚至怀疑自己巨大的心跳声,可以被身边的老板娘听得一清二楚。

他也说不清心脏为什么开始剧烈跳动,说不清到底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机遇,让他终于能摸到日思夜想的黑白键,还是因为明知自己绝不可能买得起,却还是克制不住想要进去的心虚。

关于那天的记忆其实已经开始变得模糊,即使他很想要记住那天的每一个细节,记住黑白键流过手指的触感,却还是难以留住那短暂又单薄的记忆。

但他还记得按下第一个白键时,老娘很珍惜地看着他的手,眼睛里映出窗外夕阳的暖黄色光,无意识地感慨了一句,“多么好的一双手。”

他停下手,说了自己进到琴房后的第一句话。

“为什么?”

老板娘笑了一下,举起了钟临夏的手。

他看着自己的手,还是很小,很肉,一点青筋骨头都看不见。

但老板娘却说,“学钢琴不是看手好不好看的哦,”她点了点钟临夏的手指,接着说,“你的手指虽然不细不长,但是很有力量,弹琴比别人轻松很多,对于学钢琴的孩子来说,这比好看可重要多了。”

钟临夏低头看着琴键,其实嘴角早就悄悄翘了起来,心里甜丝丝的。

“你别笑呀,真的,”老板娘以为他是不信,又摸了摸他其他几根手指,“你看,你没有哪根手指很长或者很短,尤其是小指还能和其他手指差不多长的,很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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