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不会有比她更好的人了。
我知道。
我知道的。
有些人,哪怕高高在上,也避免不了是个草包的事实。
而有些人,饶是身着布衣,可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知道她的前途
犹比日光,更灿灿三分。
当时她在夜色中说出想要得天下时,我就想跟她走。
我想跟她走的。
因为,我太清楚那个眼神意味着什么了。
野心。
枭志。
寥寥夜色也遮掩不住的蓬勃欲望。
她说的没错。
同类。
我们,就是同类。
饶是经年未遇,可只要一见,就能辨认出彼此。
我们,合该一同占据天下
又或者,一同身死。
而在身死之前,只要能同她在一起,无论生什么,要遭遇什么
都是值得的。
一切,都是值得的。
“你变了。”
嗡鸣回落,万物下旋。
我听到那坐在主座上的老者开口呢喃。
我的脑袋还有些疼,好几息之后,才反应过来,阮嗣宗原来是在对我说话。
他说:
“痴奴,你变了。”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别说是数年前临朝代政时的我,就算是一年前,我在伪朝历职郎署,被万官排斥之时,肯定也不会把自己弄到这么狼狈,明知会受辱,却还将头颅送到他的脚下。
可他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想,我才没有变。
我从一开始,就只是个卿。
如果得遇渴求臣服的贤君明主,我也想奴颜婢骨,以色侍人。
只是从前没有人值得我这样做而已。
如今有了,别说是踩几下头,就算是捅我几刀,挑断我的腿脚,只要他愿意辅佐妻主,那这一场,就还是我赢。
只要我的跪,能换妻主站
那这一场,就还是我赢。
耳中的嗡鸣渐渐退到远处,宛若潮水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