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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第2页)

关系算是定下来了。

傅晚司三十四岁这年。

正儿八经地谈上恋爱了。

说起来让人笑话,细琢磨这事儿之后,傅晚司发现他还真没什么经验。

什么是谈恋爱他知道。

真放自个儿身上了,这恋爱要怎么谈,他倒迷茫了。

也不好跟外人问,就自己琢磨。

左池见天儿地抱着那本《山尖尖》看,跟什么惊世名著似的宝贝着。

因为是傅晚司的书,他不好意思往上面写字,就特意买了个漂亮的粉色封皮笔记本,把里面特别喜欢的段落都抄下来了。

左池东西不背着傅晚司放,笔记本就摆在茶几上,书也在,平时没事儿就躺沙发上“赏读”。

等他下午上班走,傅晚司坐到左池经常坐的位置,拿起了那本《山尖尖》和摞着的笔记本。

书被保存的很好,连个小折痕都没有,他记得左池说过他喜欢书,舍不得弄坏了。

傅晚司翻开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已经记了三分之一了,黑色钢笔字是抄下来的原文,橙色水笔字是批注。

左池用了两种字体,记正文就认认真真用一手漂亮的行楷,写批注的字也不知道是什么体,圆溜溜的,横撇竖折都打着弯儿,可能是左池体吧。

写到喜欢的地方还会画个简笔小桃子,拿粉色水笔涂成实心的。

非常有童趣的一本笔记。

傅晚司看了个开头就笑了快三遍。

他挑着那些小批注看。

其实这本书讲的是个村子的故事,一个小村子的兴衰映射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庞大的悲伤轻飘飘地浓缩在女人和男人身上,细枝末节的地方太多。

左池特别喜欢描述爱情的部分,记下来的大多是这些。

在一段写男人干活儿伤了手,女人帮他包扎的段落下面,义愤填膺地批注了一行“这么笨的人在我家活不过一个月”,几个感叹号后面又圆圆地写了一句“但在叔叔家能活,我现在就在叔叔家,他特别喜欢我,我可以不聪明”。

傅晚司扑哧笑了。

傅晚司感觉新鲜,他没从这种角度复看过自己的书,捧着笔记看了很久,杯里的咖啡凉了都没注意,天黑了去点了个灯继续看。

文中女人曾经捡了块漂亮的石头,男人喜欢,宝贝得打磨了好些日子,说要想办法穿个孔,挂在脖子上,女人嫌石头不好看,隔天给他买了个小坠子。

几十年过去,男人临死前都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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