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心希望北辰听见媳妇的声音能尽快苏醒。
太煎熬了。
“政委,没事,我再看看。”
蒋司南不想走。
……
温雅宁刚才掀被子虽然很匆忙,但也看明白顾北辰的胳膊腿都在,小腿有包扎好的伤口,不严重。
主要伤在胸口,尽管脑袋缠了纱布,却只有薄薄两层,问题应该不大。
但他为什么还不醒呢?手术麻药早就过了。
莫不是脑袋震坏了?毕竟车子从那么高的山坡翻下来。
哎呀。
顾北辰以后不会变傻子吧?
如果变傻了。
她就不能离婚了,要照顾他一辈子。
因为没有女人喜欢他了。
温雅宁本来很难过,但是一想到顾北辰变傻的样子,心情还好点了。
姐姐肯定不会回头了,顾北辰也不会吃回头草。
温雅宁坐在床边,轻轻抓起顾北辰的一只手,放在她的掌心。
心酸。
三年了。
温雅宁第一次看见他的手,皮肤比以前粗糙很多,手掌和手指关节结着厚厚一层老茧。
究竟吃了多少苦,手才能变成这样?
温雅宁记的小时候,顾北辰给她折的纸工艺品。
就是那个一按后屁股就会往前蹦的纸蛤蟆。
十指笔直、颀长,骨节分明,皮肤白皙细腻,手型非常好看,再加上嘴角始终一抹温润如玉的笑容。
相得益彰,俨然一位风度翩翩的富家贵公子,气质群绝伦。
说句心里话。
温雅宁还是喜欢十八岁之前的顾北辰。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她觉得这诗词就是给顾北辰量身定做的。
但是,温雅宁手上传来的粗糙手感又在提醒她。
当初那个温润清雅,气质高洁,如清风松林,清丽俊秀的男子已经变成糙汉。
唉!
遗憾。
顾北辰当年怎么脑袋一抽,当兵了呢?
其实他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考大学不费劲。
现在改革初期,特别需要有文化的人才。
连那个苟村的傻子后来都财了。
呸!
温雅宁心里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