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零年,七月十五日。
桂花县,红旗公社,沈家村。
晌午的日头,毒辣辣地烤着黄土院。
三间东倒西歪的土坯房里,云峰缓缓睁开了眼。
“小六现在什么情况,把原主的记忆传给我”云峰用手揉了揉发胀的额头说道。
小六机械的电子音,在云峰脑海中响起,“老大,当前来到的地方是一个低维度的凡俗世界,现在所处的年代是大夏1980年。”
“以前所有的修为,都被这方天道压制。”
“这方世界的天命之子,叫陈建军,是一名重生者,将在今日凌晨重生。”
“任务:截胡天命之子,全部机缘。”
“老大,我现在为你传输记忆。”
。。。。。。。。。。
话音刚落,原主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沈云峰,沈家村的一名孤儿,今年十八岁。
去年冬天参了军,在部队演习时,为了救战友被滚落的器材砸伤了左腿,虽然被评了三等功,却被迫提前复员回乡。
原主爹妈走得早,只给原主留下三间破旧的土坯房,和一个一到雨天就漏雨的屋顶。
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原主的性子闷,半天说不出一句话的性子,在村里没少受村里人欺负。
而今天,正是他命运的转折点。
下午,他大伯沈建国一家,要以“侄子年纪小,不会过日子”为由,上门逼他把房子“借”给马上要说媳妇的堂哥沈云雷当婚房。
原主不肯,被堂哥沈云雷一把推倒在门槛上,本来就没好利索的左腿,当场二次受伤,落了终身残疾。
后来父母留下的房子还是被占了,他也彻底成为了一个瘸子。
只能沿街乞讨,八三年的冬天,冻死在了县城火车站。
原主死的时候,才21岁。
云峰坐起身,揉了揉眉心。
“修为虽然被这方天地压制了,不过。。。。。。。。”他握了握拳头,嘴角微扬,“对付几个跳梁小丑,足够了。”
真正令他在意的,是那个天命之子。
陈建军。
沈家村的下乡知青,城里人。
三十多岁了,其他知青要么与当地人结婚,要么回城了。
只有他依然还打着光棍,也没有回城。
在原剧情里,这位可不是什么好人。
重生前的他,就是一个油嘴滑舌,好吃懒做。
最后偷看女知青洗澡被抓,成为人人嫌弃的混子。
可就在今天凌晨,与其他混子喝酒,一不小心摔到水渠里,昏死了,等他再醒来,他便重生了。
他重回了1970年。
靠着对未来几十年的记忆,逐渐发家致富,陈建军崛起,原剧情里都有提到过。
陈建军重生醒来后,第一件事,便会去村里,瘫痪在床老地主周老蔫家,用身上仅用的五块钱,加上身上的二十斤粮票。
从老地主周老蔫,家里那堆“破四旧”的破烂里,“收”走了两样东西,用来喂狗的成化斗彩鸡碗,和一方坑底已经包浆的端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