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不是郑青田。他是郑砚,钱塘县学最年轻的廪生,因拒写颂德文被黜。
“青田”二字,是他给自己起的葬名——埋掉那个会写字、敢说话的郑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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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半盏未凉
铜镜滑落,少年伸手接住。
“赵娘子在等您。”他说,“不在相国寺,不在半盏茶,而在——您第一次为她煮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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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田没问。他转身踏上石梯,推开门。天光刺眼,槐影巷空无一人。
他径直穿过汴京街市,绕过州桥,折向城南陋巷。那里有间塌了半边屋顶的土屋,门楣歪斜,挂着块焦黑木牌,依稀可辨“郑记茶寮”四字。
门虚掩着。
他推门而入。
屋内陈设简陋:一张瘸腿方桌,两把竹椅,墙角垒着几只粗陶罐。桌上摆着一只粗瓷碗,碗中茶汤尚温,浮着两片舒展的雀舌,汤色清亮,香气幽微——是明前顾渚紫笋,汴京难觅的贡品。
碗旁压着一张素笺,字迹清峻如竹:
青田兄:
茶凉七分,人归十分。
你烧了账册,我留了副本;
你断了手指,我存了医案;
你忘了名字,我记着笔迹。
今日不谈冤屈,只论茶事——
请试此汤:水活、火匀、器净、心定。
若仍觉苦,便添一勺蜜。
——盼儿敬上
郑青田端起碗,茶汤入口微涩,继而回甘,喉间泛起山野清气。他忽然想起,三年前赵盼儿初到钱塘,曾在他摊前买茶,嫌他水太烫,说:“茶魂在汤未沸时,人魂在话未出口处。”
他放下碗,目光扫过墙角陶罐。其中一只罐口覆着油纸,纸角压着半片干桂花——正是他当年最爱撒在新焙茶上的。
他揭开罐盖。
里面不是茶叶。
是厚厚一叠纸,每页都盖着朱红官印:“钱塘县衙·刑房存档”,最上一页写着:
郑砚案·勘验实录
断指者:孙德昌(孙三爷)
见证人:赵盼儿、顾千帆(时任江南东路提刑司佥事)
结案日期:景佑三年三月廿三
日期,正是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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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墨未干
郑青田的手在抖。
不是因旧伤,是因纸上墨迹未干。朱砂印鲜红欲滴,墨字乌亮如新——仿佛刚从官印盒里拓出,刚从提刑司公案上取来。
他翻到底页,现一行小楷批注,字迹与赵盼儿不同,却更熟悉:
此案重审,非为翻案,乃为补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