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起源地,我会遇到怎样的你?
清纯天真?
还是野心依旧?
闵氏这次拿到的身份是,名门贵公子,陆颂。
他也没怎么废力气,就轻易找到了他那年轻稚嫩的爱人。
她太惹眼了,从小就掩不住光芒。
“原来……你叫容薰。”
她的家庭关系简单,父母恩爱,妹妹活泼,她也天赋超群,从小被寄予厚望,在名利场如鱼得水。
隔着一层世界的玻璃罩,他冷静观察着她的命运轨迹。
他看着她跟自己的表弟恋爱,他们在放学后的体育仓库生涩地接吻。
他又看着她分手,出国留学,在另一方天地游刃有余,谈笑风生。
她美貌,高智,谈吐风趣,当然也不缺男友,橄榄球队的明星队长可以单臂把她抱起去看街头演出,话剧新人演员面孔神秘又忧郁,是她最好的绘画对象,还有成熟魅力的哲学家,他为她写下整集情诗。
他们都为她献出了蓬勃的生命,热情的双唇。
终于,在命运的主线上,他也出场了。
那是书画社团的一次招新,陆颂被社长当成书画招牌挂了出去,要他现场演示书法。
比起周围吵吵闹闹乱成一锅粥的环境,他们书画社团颇费心思,现场就借着一处盛开紫藤萝花的长廊悬挂起了书法字帖。
每次人们经过那个男生身边,都会下意识放轻脚步,暗线绣的南天竹,素雅纯黑的长袍系了一条红纱带,从那阔袖里露出端正清隽的手骨,他执笔,俯着身写着字帖,笔力苍劲,重拙,有骨也有肉。
廊边垂下一瀑紫花,风起,花穗如雨落,有一枝抽过他的肩膀。
闵疏正要抬笔拂开。
黄铜器皿般的阳光久疏问候,热烈擦亮她的手背,她从他的后背俯过来,拨开了那一枝紫藤花,“花气薰人欲破禅?看来,缘分已到,我今天是走不掉了。”
闵疏侧过脸,她也正好冲着他笑。
“同学,你这边怎么报名?”
前缘今生,久侯故人归。
最终番外3之优等繁殖(闵爹溺……
顺理成章的,他们交往了。
男俊女美,高智高配,人人称他们是天生一对,只有闵氏知道,他是靠着过去的经验来攻陷她。
哪有天生的情人,天生的命运,天生的合拍?
一切都不过是有心人的有意为之,蓄谋已久,他以前也不敢想象,他会为一个人类做到这个地步。
他们做了许多男女朋友做的事。
像是,这辈子第一次接吻,拥抱,做性,生理的臣服,纯然的喜悦,他们去赤道淋了一场好热好暖的雨,春天傍晚牵着散步,去看夜樱,顺带捡了只流浪橘猫,还学会一人抱着一人给猫剪指甲,他给做了一套黑蛇骨瓷杯,她很喜欢,用来装她收集的各色宝石。
她用危地马拉翡翠练手,给他做了第一枚袖扣,很中意,穿到最喜欢的白衬衫上。
他学会了做饭,最拿手的是番茄炒鸡蛋。
第一次纪念日,双方虽然有了身体的关系,但还不太熟,她给他送了只百达翡丽鹦鹉螺当门面装饰。
第二次纪念日,厮混渐深,她送他一件贴身的黑色高领毛衣,很紧。
简直是狼子野心。
闵疏哭笑不得,“这才夏天,怎么送我这个?”
女友撑着手,歪着头看他,“跟朋友路过橱窗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很适合你,我还买了一副黑框无光眼镜,你也戴着试试?”
闵氏只好去试衣。
出来,她颔首,“果然像个斯文儒雅的败类。”
闵氏失笑。
客厅开着凉爽的空调,身下垫着一张绿绒毛毯,闵氏把这件勒得胸廓明显的黑色毛衣撩起来,用嘴叼着,腹下的肌肉因为女友的喜好,他练成了健康小麦色,匀称而流畅,运动起来就笼罩一层细密的汗珠,像是用来渍过梅子的琥珀色,澄澄的,漂亮至极。
她勾着他的肌肉线条。
他同样掐着她那杏仁露白似的腰肢,起先不紧不慢地碾磨,弄了两三次后,她开始放空走神,玩起桌边的茶杯宝石,他就极速吞吐弹匣。
女友踢着他的大臂。
“……别!陆颂!你停下!别弄得到处都是!沙发刚买的!”
也只有这个放纵的时刻,闵氏才会放任自己那庞大的情欲,把她那一副人类脆弱的瓷白色骨骼搂在怀中,“别挡,你会不舒服,那就再买一张。”
闵氏又道,“到处都是才好,喂饱你才不会淘气乱跑。”
女友叹服,“陆颂,你说人话,跟你交往以后,我哪里乱跑过呢?”
她转头,脸上挂着那一副让他为之神魂颠倒的明媚笑容,“陆颂,我正在为你深深着迷呢,能不能对我多点信任感?”
可我不是陆颂,你连我是人是鬼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