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三十八,四世同堂線上閱讀,老舍,大文學小說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今天,聽到瑞豐的一片話,他都沒往心裡放。可是,他卻聽進去了:暑假後要裁減英文鐘點。雖然老二別的話都無聊討厭,這點訊息可不能看成耳旁風。假若他的鐘點真的被減去一半或多一半,他怎麼活著呢?他立起來。他覺得應當馬上出去走一走,不能再老這麼因循著。他須另找事作。為家計,他不能一星期只教幾個鐘點的英文。為學生,他既沒法子給他們什麼有益的指導,他就該離開他們——這不勇敢,可是至少能心安一點。去到處奔走事情是他最怕的事。但是,今天,他決定要出去跑跑。

他走在院中,小順兒和妞子正拉著瑞豐從祁老人屋裡出來。

“爸!”小順兒極高興的叫。“我們看會去!”“什麼會?”瑞宣問。

“北平所有的會,高蹺,獅子,大鼓,開路,五虎棍,多啦!多啦!今兒個都出來!”瑞豐替小順兒回答。“本來新民會想照著二十年前那樣辦,教城隍爺出巡,各樣的會隨著沿路的耍。可是,咱們的城隍爺的神像太破舊了,沒法兒往外抬,所以只在北海過會。這值得一看,多年沒見的玩藝兒,今天都要露一露。日本人有個好處,他們喜歡咱們的舊玩藝兒!”“爸,你也去!”小順兒央求爸爸。

“我沒工夫!”瑞宣極冷酷的說——當然不是對小順兒。

他往外走,瑞豐和孩子們也跟出來。一出大門,他看見大赤包,高第,招弟,和胖菊子,都在槐蔭下立著,似乎是等著瑞豐呢。她們都打扮得非常的妖豔,倒好象她們也是一種到北海去表演的什麼“會”似的。瑞宣低下頭,匆匆的走過去。他忽然覺得心裡鬧得慌,胃中一酸,吐了一口清水。山木與別的日本人的瘋狂,他剛才想過,是必須教中國人給打明白的。可是,大赤包與瑞豐卻另有一種瘋狂,他們把屈膝與受辱看成享受。日本人教北平人吃不上粽子,而只給他們一些熱鬧看,他們也就扮得花花綠綠的去看!假若日本人到處遇到大赤包與瑞豐,他們便會永久瘋狂下去!他真想走回去,扯瑞豐兩個大嘴巴子。看了看自己的手,那麼白軟的一對手,他無可如何的笑了笑。他不會打人。他的教育與文化和瑞豐的原是一套,他和瑞豐的軟弱只有程度上的差別而已!他和瑞豐都缺乏那種新民族的(象美國人)英武好動,說打就打,說笑就笑,敢為一件事,(不論是為保護國家,還是為試驗飛機或汽車的速度,)而去犧牲了性命。想到這裡,他覺得即使自己的手不是那麼白軟,也不能去打瑞豐了;他和瑞豐原來差不多,他看不起瑞豐也不過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更使他難過的是他現在須託人找事情作。他是個沒有什麼野心的人,向來不肯託人情,拉關係。朋友們求他作事,他永遠盡力而為;他可是絕不拿幫助友人作本錢,而想從中生點利。作了幾年的事,他覺得這種助人而不求人的作風使他永遠有朋友,永遠受友人的尊敬。今天,他可是被迫的無可奈何,必須去向友人說好話了。這教他非常的難過。侵略者的罪惡,他覺得,不僅是燒殺淫掠,而且也把一切人的臉皮都揭了走!

同時,他真捨不得那群學生。教書,有它的苦惱,但也有它的樂趣。及至教慣了書,即使不提什麼教育神聖的話,一個人也不願忽然離開那些可愛的青年的面孔,那些用自己的心血灌溉過的花草!再說,雖然他自己不敢對學生們談論國事,可是至少他還是個正直的,明白的人。有他和學生在一處,至少他可以用一兩句話糾正學生的錯誤,教他們要忍辱而不忘了復仇。脫離學校便是放棄這一點點責任!他難過!

況且,他所要懇求的是外國朋友呢。平日,他最討厭“洋狗”——那種歪戴帽,手插在褲袋裡,口中安著金牙,從牙縫中蹦出外國字的香菸公司的推銷員,和領外國人逛頤和園的翻譯。因此,他自己雖然教英文,而永遠不在平常談話的時候夾上英國字。他也永不穿西裝。他不是個褊狹的國家主義者,他曉得西洋文明與文化中什麼地方值得欽佩。他可是極討厭那隻戴上一條領帶便自居洋狗的淺薄與無聊。他以為“狗仗人勢”是最卑賤的。據他看,“洋狗”比瑞豐還更討厭,因為瑞豐的無聊是純粹中國式的,而洋狗則是雙料的——他們一點也不曉得什麼是西洋文化,而把中國人的好處完全丟掉。連瑞豐還會欣賞好的竹葉青酒,而洋狗必定要把汽水加在竹葉青裡,才咂一咂嘴說:有點象洋酒了!在國家危亡的時候,洋狗是最可怕的人,他們平常就以為中國姓不如外國姓熱鬧悅耳,到投降的時候就必比外國人還厲害的來破壞自己的文化與文物。在鄰居中,他最討厭丁約翰。

可是,今天,他須往丁約翰出入的地方走。他也得去找“洋”事!

他曉得,被日本人佔據了的北平,已經沒有他作事的地方,假若他一定“不食周粟”的話。他又不能教一家老小餓死,而什麼也不去作。那麼,去找點與日本人沒有關係的事作,實在沒什麼不可原諒自己的地方。可是,他到底覺得不是味兒。假若他有幾畝田,或有一份手藝,他就不必為難的去奉養著老親。可是,他是北平人。他須活下去,而唯一的生活方法是掙薪水。他幾乎要恨自己為什麼單單的生在北平了!

走到了西長安街,他看到一檔子太獅少獅。會頭打著杏黃色的三角旗,滿頭大汗的急走,象是很怕遲到了會場的樣子。一眼,他看見了棚匠劉師傅。他的心裡涼了一陣兒,劉師傅怎麼也投降了呢?他曉得劉師傅的為人,不敢向前打招呼,他知道那必給劉師傅以極大的難堪。他自己反倒低下頭去。他不想責備劉師傅,“凡是不肯舍了北平的,遲早都得舍了廉恥!”他和自己嘟囔。

他要去見的,是他最願意看到的,也是他最怕看到的,人。那是曾經在大學裡教過他英文的一位英國人,富善先生。富善先生是個典型的英國人,對什麼事,他總有他自己的意見,除非被人駁得體無完膚,他決不輕易的放棄自己的主張與看法。即使他的意見已經被人駁倒,他還要捲土重來找出稀奇古怪的話再辯論幾回。他似乎拿辯論當作一種享受。他的話永遠極鋒利,極不客氣,把人噎得出不來氣。可是,人家若噎得他也出不來氣,他也不發急。到他被人家堵在死角落的時候,他會把脖子憋得紫裡蒿青的,連連的搖頭。而後,他請那征服了他的人吃酒。他還是不服氣,但是對打勝了的敵人表示出敬重。

他極自傲,因為他是英國人。不過,有人要先說英國怎樣怎樣的好,他便開始嚴厲的批評英國,彷彿英國自有史以來就沒作過一件好事。及至對方也隨著他批評英國了,他便改過來,替英國辯護,而英國自有史以來又似乎沒有作錯過任何一件事。不論他批評英國也罷,替英國辯護也罷,他的行為,氣度,以至於一舉一動,沒有一點不是英國人的。

他已經在北平住過三十年。他愛北平,他的愛北平幾乎等於他的愛英國。北平的一切,連北平的風沙與挑大糞的,在他看,也都是好的。他自然不便說北平比英國更好,但是當他有點酒意的時候,他會說出真話來:“我的骨頭應當埋在西山靜宜園外面!”

對北平的風俗掌故,他比一般的北平人知道的還要多一些。北平人,住慣了北平,有時候就以為一切都平平無奇。他是外國人,他的眼睛不肯忽略任何東西。凡事他都細細的看,而後加以判斷,慢慢的他變成了北平通。他自居為北平的主人,因為他知道一切。他最討厭那些到北平旅行來的外國人:“一星期的工夫,想看懂了北平?別白花了錢而且汙辱了北平吧!”他帶著點怒氣說。

他的生平的大志是寫一本《北平》。他天天整理稿子,而始終是“還差一點點!”他是英國人,所以在沒作成一件事的時候,絕對不肯開口宣傳出去。他不肯告訴人他要寫出一本《北平》來,可是在遺囑上,他已寫好——傑作《北平》的著者。

英國人的好處與壞處都與他們的守舊有很大的關係。富善先生,既是英國人,當然守舊。他不單替英國守舊,也願意為北平保守一切舊的東西。當他在城根或郊外散步的時候,若遇上一位提著鳥籠或手裡揉著核桃的“遺民”,他就能和他一談談幾個鐘頭。他,在這種時候,忘記了英國,忘記了莎士比亞,而只注意那個遺民,與遺民的鳥與核桃。從一個英國人的眼睛看,他似乎應當反對把鳥關在籠子裡。但是,現在他忘了英國。他的眼睛變成了中國人的,而且是一個遺民的。他覺得中國有一整部特異的,獨立的,文化,而養鳥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忘了鳥的苦痛,而只看見了北平人的文化。

因此,他最討厭新的中國人。新的中國人要革命,要改革,要脫去大衫而穿上短衣,要使女子不再纏足,要放出關在籠子中的畫眉與八哥。他以為這都是消滅與破壞那整套的文化,都該馬上禁止。憑良心說,他沒有意思教中國人停在一汪兒死水裡。可是,他怕中國人因改革而丟失了已被他寫下來的那個北平。他會拿出他收藏著的三十年前的木版年畫,質問北平人:“你看看,是三十年前的東西好,還是現在的石印的好?看看顏色,看看眉眼,看看線條,看看紙張,你們哪樣比得上三十年前的出品!你們已忘了什麼叫美,什麼叫文化!你們要改動,想要由老虎變成貓!”

同年畫兒一樣,他存著許多三十年前的東西,包括著鴉片煙具,小腳鞋,花翎,朝珠。“是的,吸鴉片是不對的,可是你看看,細看看,這煙槍作的有多麼美,多麼精緻!”他得意的這樣說。

當他初一來到北平,他便在使館——就是丁約翰口中的英國府——作事。因為他喜愛北平,所以他想娶一個北平姑娘作太太。那時候,他知道的北平事情還不多,所以急於知道一切,而想假若和中國人聯了姻,他就能一下子明白多少多少事情。可是,他的上司警告了他:“你是外交官,你得留點神!”他不肯接受那個警告,而真的找到了一位他所喜愛的北平小姐。他知道,假若他真娶了她,他必須辭職——把官職辭掉,等於毀壞了自己的前途。可是,他不管明天,而決定去完成他的“東方的好夢”。不幸,那位小姐得了個暴病兒,死去。他非常的傷心。雖然這可以保留住他的職位,可是他到底辭了職。他以為只有這樣才能對得住死者——雖然沒結婚,我可是還辭了職。在他心情不好的時候,他常常的嘟囔著:“東方是東方,西方是西方,”而加上:“我想作東方人都不成功!”辭職以後,他便在中國學校裡教教書,或在外國商店裡臨時幫幫忙。他有本事,而且生活又非常的簡單,所以收入雖不多,而很夠他自己花的。他租下來東南城角一個老宅院的一所小花園和三間房。他把三間房裡的牆壁掛滿了中國畫,中國字,和五光十色的中國的小玩藝,還求一位中國學者給他寫了一塊匾——“小琉璃廠”。院裡,他養著幾盆金魚,幾籠小鳥,和不少花草。一進門,他蓋了一間門房,找來一個曾經伺候過光緒皇帝的太監給他看門。每逢過節過年的時候,他必教太監戴上紅纓帽,給他作餃子吃。他過聖誕節,復活節,也過五月節和中秋節。“人人都象我這樣,一年豈不多幾次享受麼?”他笑著對太監說。

他沒有再戀愛,也不想結婚,朋友們每逢對他提起婚姻的事,他總是搖搖頭,說:“老和尚看嫁妝,下輩子見了!”他學會許多北平的俏皮話與歇後語,而時常的用得很恰當。

當英國大使館遷往南京的時候,他又回了使館作事。他要求大使把他留在北平。這時候,他已是六十開外的人了。

他教過,而且喜歡,瑞宣,原因是瑞宣的安詳文雅,據他看,是有點象三十年前的中國人。瑞宣曾幫助他蒐集那或者永遠不能完成的傑作的材料,也幫助他翻譯些他所要引用的中國詩歌與文章。瑞宣的英文好,中文也不錯。和瑞宣在一塊兒工作,他感到愉快。雖然二人也時常的因意見不同而激烈的彼此駁辯,可是他既來自國會之母的英國,而瑞宣又輕易不紅臉,所以他們的感情並不因此而受到損傷。在北平陷落的時候,富善先生便派人給瑞宣送來信。信中,他把日本人的侵略比之於歐洲黑暗時代北方野蠻人的侵襲羅馬;他說他已有兩三天沒正經吃飯。信的末了,他告訴瑞宣:“有什麼困難,都請找我來,我一定盡我力之所能及的幫助你。我在中國住了三十年,我學會了一點東方人怎樣交友與相助!”瑞宣回答了一封極客氣的信,可是沒有找富善先生去。他怕富善老人責難中國人。他想象得到老人會一方面詛咒日本人的侵略,而一方面也會責備中國人的不能保衛北平。今天,他可是非去不可了。他準知道老人會幫他的忙,可也知道老人必定會痛痛快快的發一頓牢騷,使他難堪。他只好硬著頭皮去碰一碰。無論怎麼說,吃老人的閒話是比伸手接日本人的錢要好受的多的。

果然不出他所料,富善先生劈頭就責備了中國人一刻鐘。不錯,他沒有罵瑞宣個人,可是瑞宣不能因為自己沒捱罵而不給中國人辯護。同時,他是來求老人幫忙,可也不能因此而不反駁老人。

富善先生的個子不很高,長臉,尖鼻子,灰藍色的眼珠深深的藏在眼窩裡。他的腰背還都很直,可是頭上稀疏的頭髮已差不多都白了。他的脖子很長,而且有點毛病——每逢話說多了,便似堵住了氣的伸一伸脖子,很象公雞要打鳴兒似的。

瑞宣看出來,老人的確是為北平動了心,他的白髮比去年又增加了許多根,而且說話的時候不住的伸脖子。雖然如此,他可是不便在意見上故意的退讓。他不能為掙錢吃飯,而先接受了老人的斥責。他必須告訴明白了老人:中國還沒有亡,中日的戰爭還沒有結束,請老人不要太快的下斷語。辯論了有半個多鐘頭,老人才想起來:“糟糕!只顧了說話兒,忘了中國規矩!”他趕緊按鈴叫人拿茶來。送茶來的是丁約翰。看瑞宣平起平坐和富善先生談話,約翰的驚異是難以形容的。

喝了一口茶,老人自動的停了戰。他沒法兒駁倒瑞宣,也不能隨便的放棄了自己的意見,只好等有機會另開一次舌戰。他知道瑞宣必定有別的事來找他,他不應當專說閒話。他笑了笑,用他的稍微有點結巴,而不算不順利的中國話說:“怎樣?找我有事吧?先說正經事吧!”

瑞宣說明了來意。

老人伸了好幾下脖子,告訴瑞宣:“你上這裡來吧,我找不到個好助手;你來,我們在一塊兒工作,一定彼此都能滿意!你看,那些老派的中國人,英文不行啊,可是中文總靠得住。現在的中國大學畢業生,英文不行,中文也不行——你老為新中國人辯護,我說的這一點,連你也沒法反對吧?”“當一個國家由舊變新的時候,自然不能一步就邁到天堂去!”瑞宣笑著說。

“哦?”老人急忙吞了一口茶。“你又來了!北平可已經丟了,你們還變?變什麼?”

“丟了再奪回來!”

“算了!算了!我完全不相信你的話,可是我佩服你的信念堅定!好啦,今天不再談,以後咱們有的是機會開辯論會。下星期一,你來辦公,把你的履歷給我寫下來,中文的和英文的。”

瑞宣寫完,老人收在衣袋裡。“好不好喝一杯去?今天是五月節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修仙強少在校園

唐簫

桃源小醫農

龍虎榜

寡婦門前桃花多

風中神話

日出與他

淵徹

穿成女兒奴大佬的前妻

紅芹酥酒

我的資訊素有毒

一壺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