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啊,啊。。。。。。啊啊!!”谭勋晨的惨叫声骤然间响了起来!
莫晓晓轻轻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这一个手势竟然让此刻因剧痛而流泪不止的谭勋晨真的闭上了嘴!
“今天的事情,谁都不要说哦?瞧,这个礼物很可爱吧?看来,这根手指平时做了不少坏事呢,咯咯!林枫,我们走吧。”
林枫连忙点了点头,跟在莫晓晓的身后走下了楼,最后还忍不住回头看了看瘫坐在墙角的谭勋晨。
此刻谭勋晨的脸色一片苍白,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被切断了手指的左手无意识地悬在空中,用力地咬着自己的嘴唇,整个人陷入了彻底的呆滞。
林枫在心中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原来,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吗?这未免也太夸张了。
莫晓晓的黑色保时捷就停在门口,流畅的线条也仿佛凸显出了其主人的品味。
林枫背着谭缃诗坐上了车,身上的血腥味在车内一瞬间弥漫了起来。
林枫这才注意到,开车的竟然是莫晓晓本人。
“呐,林枫,你可以坐到前面来吗?”莫晓晓微笑着说道。
这可能根本就不是请求,而是单纯的命令吧。
林枫长叹一声,不得不坐到了莫晓晓旁边的副驾驶上,身体下意识地向边上挪了挪。
莫晓晓见状,轻声一笑道:“怎么了,不愿让我闻到身上的气味吗?你还真是个有趣的人,常人在这种情况下恐怕早就已经失神,要么干脆疯掉了,你竟然不仅没有感到恐惧想要逃跑,反而还顾虑到我的感受,真是有趣呢。”
林枫忍不住在心中骂了一句,就算小爷真的想跑,跑得掉吗?
车缓缓开动了。
血腥之中的一片沉寂,让气氛变得更加压抑。
“你不想知道,小诗为什么突然变成那样吗?”莫晓晓忽然问道。
林枫瞥了一眼莫晓晓,他当然感到好奇,但是从小说中学到了无数经验的林枫知道,越是这种有故事的人,越不要去挖掘他的过去比较好,自古反派死于话多啊。
林枫只好点了点头,毕竟这算是一个问题。
“是啊,你可是小诗的‘男朋友’,当然有这个资格知道了。”莫晓晓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
不过,这调侃让林枫一点也不想笑。
“小诗的童年,是一个地狱呢。”莫晓晓看着前方,淡淡地说道。
地狱?废话,生活在那种黑*的环境下,不是地狱才怪呢!
“小诗从前,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子,她不喜欢家里的明争暗斗,也不喜欢看到父亲花天酒地,玩了这个女人玩那个女人,她甚至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究竟是谁。”
哦。。。。。。那这确确实实有些悲惨。
“小诗的生活像一个深处豪门的千金小姐,没有外出的生活,没有学校里的朋友,没有能够沟通的人,她的世界,就只有房间里的一个书架,书桌上的一台电脑。所以,她很少与人说话,尤其是在父亲隔三差五的毒打之下,性格变得更加内向了。”
林枫顿时一愣,那男人还打女儿啊?
“小诗,是从心底里惧怕着她的父亲的。她见过父亲对交不上高利贷的家人施暴的样子,见过父亲强行对女性进行残忍施虐的样子,甚至她自己也被父亲所厌恶。两种性格的人,会互相厌恶也是当然的,所以,这就让她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一颗名为‘父爱’的种子。”
莫晓晓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转头看向了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