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起来时,我身旁空了一块,尚有余温,还有淡淡的酒精味。
太熟悉。
几乎是下意识我脑海中就浮现出宋牧之自厌自弃地掏出装着酒精的小瓶给自己消毒。
天才都有怪癖。
起码在看到宋牧之对待他的白月光之前,我一直是这么以为的。
我在他实验了一年终于成功那天,推掉原本的会议,想偷偷给他个惊喜。
没想到亲眼看到他的学妹扑进他怀里:
「学长,我其实喜欢你很久了。」
出奇。
宋牧之没像对我一样目露嫌恶,也没冷脸掏出喷壶。
只是微微错愕,将人推开:
「我早就脏了。」
女孩见他转身依旧不依不饶,坚定地抱住他,哽咽道:
「学长,我愿意做救赎你出深渊的那个人。」
宋牧之身体僵硬很久,克制地吻上了女孩的发顶。
「她占有欲强,看到会刁难你。」
真贴心。
我砸钱替他爸还债,供他妹上学,给他妈治病。
原来我是「深渊」。
我洗漱好,倚靠在浴室门口时果然看到了在厨房忙碌的人。
一米八,清冷学神,光风霁月,宽肩窄腰。
但有赌狗的爸,上学的妹,还有个生病的妈。
一天打八份工,不做金丝雀简直都浪费他这么好的条件。
我算什么?
算充满铜臭味,拿钱侮辱他的混蛋金主。
不过要是宋牧之知道他的白月光也在做我未婚夫的情人,应该表情会很好看。
我盯着他忙碌,没忍住笑出了声。
宋牧之闻声转过身来,皱起眉,声线一如既往地冷漠:
「来吃饭。」
桌上煎蛋加牛奶。
他俯身放下餐具时领口微微敞开,露出清瘦锁骨,带着一股干净洗衣粉的味儿。
我刚要抬手,宋牧之立刻受惊般收回了手,屈辱地将双唇抿到泛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