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临时搭起的木棚,棚外挂着“天命帝国江州府巡回法庭”的牌子。
棚里很简朴。
一张长案,三把椅子。
案后坐着一名中年法官,穿着深青色官服,胸前绣着獬豸纹。
两侧各有一名书记员。
棚外围了近百号人,大多是附近的农户、小贩、匠人。
叶成道挤在人群里。
今日审的是一桩田产案。
原告是个十七八岁的农家女,叫春娘,皮肤黝黑,手指粗糙,说话时声音颤但条理清晰。
被告是当地一个姓王的地主,肥头大耳,绸衫玉带,身后站着两个账房先生。
春娘的父亲三年前向王家借了十两银子,以三亩水田作抵押。
借据上写的是“若逾期不还,田归王家”。
去年春娘父亲病故,王家便来收田。
但春娘拿出了另一份证据——她父亲临终前按了手印的“还款凭证”,上面写明已还清本息,只是当时王家管事说借据遗失,未能取回。
王家不认,说凭证是伪造的。
法官听完双方陈述,先查验借据笔迹,又传唤了当年写借据的秀才、几个见证的邻人。
然后,他做了一件让叶成道意外的事——
他让书记员取来一盒特制的药水。
“此药名‘显影’,可验墨迹新旧。”
他将借据与凭证分别浸入药水中。
片刻。
借据上的字迹逐渐泛出深褐色——这是三年以上老墨的特征。
而凭证上的字迹,颜色稍浅,但也已稳定,绝非近期伪造。
法官又请来格物院的一位文书鉴定员,用放大镜细看纸纤维、墨点渗透。
最终,当庭宣判:
“借据真实,凭证亦真实。”
“王家既已收还款项,却隐匿借据、强占田产,触犯《承天律》第三百二十一条‘欺诈侵占’。”
“判令:三日内归还田契,并赔偿春娘这两年田租损失,计银十五两。”
“另,罚王家银五十两,充入地方义仓。”
王家地主脸色煞白,还想争辩。
法官敲了敲惊堂木。
“若不服,可向上级法司申诉。”
“但今日判决,即时生效。”
春娘跪地叩,泣不成声。
围观百姓中响起一片低低的叫好声。
叶成道静静看着。
等到人群散去,他走上前。
法官正在整理卷宗,抬头看见他。
“阁下有事?”
叶成道微微拱手。
“冒昧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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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那王家地主……是你的亲族。”
“此案,你会如何判?”
法官怔了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