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周远安和平时一样炖了梨汤。
他端到床边,送到林穗手里。
头一次,林穗竟没了胃口。
她看着周远安手上纵横交错的小伤口,心里那股酸涩涌了上来。
“若我是你,定要跟二丫走了。你想啊,她家境好,又有那么多的科举文书,还有现成的笔记,多少人求之不得。你放弃了,未免可惜。”
更重要的是,她和周远安只是暂时住一块而已。
一如王二丫所说,她将来是要走的。周远安没必要为了被迫的一纸婚书,而断送大好前程。
哪怕知道他最终肯定会成功,但若是答应二丫了,过程也许没那么难熬,说不定还能加快中状元的进程。
皆大欢喜的事情,就应该支持。
只是,林穗心里憋着的那股气越来越浑厚,她现在都不明白自己的心思了。
周远安捏紧瓷碗,仍然保持着递的动作,却将林穗垂眸捏耳朵的小动作收入眼底。
他沉默半晌,解释道:“书只是借读,恩情归恩情,她的名字巧合取自典籍,并无他意,我从未多想。”
但林穗仍然闷闷不乐。
周远安一瘸一拐地靠到床边,坐了下来,只把温好的冰糖雪梨递到林穗的手边。
“梨汤冷了就不好喝。”
林穗无奈叹了口气,总不能跟食物置气。
她接过碗,用木勺扒拉着,小口小口地喝着,慢慢地汤见了底。
周远安松了一口气,接过瓷碗,一瘸一拐地去外面清洗。
喝了梨汤,林穗心里那股气也松了不少,她看向周远安,担心道:“你的腿怎么样了?”
周远安定住了,吐出两个字:“无碍。”
实际上林穗已经好全了,她就是想偷懒几日,瞧见周远安这么犟种,吃饱了有力气了,她的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她一把掀开被子,顾不上穿鞋,赤脚跑下床,蹬蹬蹬地跑到周远安旁边,一把将他按下去,坐在竹凳上。
“坐好,让我看看。”
林穗拉了一个凳子过来,把周远安的脚放在上面,一把掀开了他的裤脚。
周远安直愣愣地盯着那双粉白的脚丫子,就那么光溜溜地踩在泥地上,耳尖立马红了。
他喉咙滚了一下,刚要斥责,转头自己的两条腿伤就那么猝不及防地暴露了,他下意识伸手去挡。
周远安自小就帮着家里干农活,要么去四处寻散工做,小腿肌肉扎实,布满老茧,本该黝黑的皮肤早就淡化了,恢复了原本的浅黄色。
左边小腿外侧竖着一条长条硬疤,是之前骨裂的创面。原本撕裂的皮肉早已长拢愈合,疤痕凸起一条暗红硬的棱。边缘皮肤皱巴巴的,周遭一圈泛着青白淤青。
外头只松松缠着一层粗麻布,无红肿,未流脓。
林穗眉头蹙起,尝试着轻轻按下去。
周远安的腿控制不住颤,内里骨头隐隐作痛,但他死死咬住牙齿,硬是没吭声。
右腿的新伤长在膝盖附近,一道两指长的新鲜剐伤格外刺眼。
尖锐的树枝狠狠划开表层皮肉,边缘嫩肉微微外翻,随手将捣好的草药敷上包扎好,粗布上沾着暗黄药泥。
轻轻掀开布条时,林穗看到周远安下颌绷紧,强忍着,一动不动。
下午因为《尔雅》滋生出来的别扭,瞬间被沉甸甸的心疼和愧疚覆盖,堵得林穗喉咙紧,差点就落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