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贵”指卯木(比肩)助身,需官星(申金)制伏或印星(水)化官。
“月通水气”印星得令,化官生身,主贵;若月令不通,需大运补足,否则成“身强用财”格,主富。
“无伤破”强调四柱无酉卯冲、子卯刑等破坏印星或官星。
原文:
甲子、辛未,侍郎。甲午、丙寅,学宪。丁卯、戊申,郑以伟,学士。庚子、己卯,给事。
译文:
甲子年辛未月生,官至侍郎;甲午年丙寅月生,任学宪。
丁卯年戊申月生,郑以伟,官至学士;庚子年己卯月生,任给事。
注解:
“侍郎”为六部副职(正三品),“学宪”即提督学政(正三品),掌一省教育科举;“学士”为翰林院高级官员(从二品),“给事”即给事中(正七品),掌监察六部。
“甲午、丙寅”火木旺地,伤官生财,财生官,成“伤官生财”格,主贵。
原文:
乙巳日甲申时,身强官旺。春聪明显达,官至四品。夏身心劳碌。秋、冬眼疾。午年月行财运,贵。一云:刑中化贵。
译文:
乙巳日甲申时出生,日主身强官旺。
春月(木旺)聪明显达,可至四品;夏月(火旺)劳碌奔波;秋冬(金旺水旺)易患眼疾。
午年月(火旺)行财运(土运),主贵。另一种说法是:通过刑冲化解不利,转为贵气。
注解:
“身强官旺”因巳火(伤官)生土(财)进而生金(官),需火土运通关,平衡五行。
“刑中化贵”指巳申刑合,化解官杀压力,转凶为吉;但需配合大运(火土)强化食伤制杀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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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疾”因申金(官星)克乙木(肝),秋冬金旺加剧木气受损,故主眼疾。
原文:
乙亥、癸未,同知。癸酉、戊午,评事。丙寅、甲午,周道登,礼部侍郎。
译文:
乙亥年癸未月生,任同知;癸酉年戊午月生,任评事。
丙寅年甲午月生,周道登,官至礼部侍郎。
注解:
“同知”为知府副职(正五品),“评事”为大理寺官员(正七品),掌司法案件复核;“礼部侍郎”为礼部副职(正三品)。
“丙寅、甲午”木火旺地,伤官制杀,成“伤官驾杀”格,主文贵。
原文:
乙未日甲申时,生未酉亥月,聪俊特达,官至二三品。丙丁寅午卯酉年月,伤食制煞,权贵。
一云:旺中有失,终旺。
译文:
乙未日甲申时出生,若生未酉亥月(土金旺),聪慧出众,可至二三品高官。
丙丁寅午卯酉年月(火木金旺),食伤制伏七杀,主权贵。
另一种说法是:虽中途波折,最终仍显贵。
注解:
“未土为财库”财星得令,生官(申金),需印星(水)化官生身。
“伤食制煞”指丙丁火(食伤)制伏申金(七杀),转凶为吉,成“伤官制杀”格,主权力。
“旺中有失”因财官过旺,需大运(水运)化官,否则易因贪功冒进受挫。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