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玠的罪状宣完,轮到苏令仪。
她仍跪在殿中。
六策归名没有使她私受亲王文书、越职议政的过错一同消失。依女官旧制,轻则革籍,重则杖责;若认作私结皇子、干预夺嫡,连家人也可能受问。
皇帝倦得靠在软枕上,许久才道:“你自陈有罪,又查粮、辨诏、救出文书院众人。朕可以赦你越职之过,复校书女史,另赐宅银。至于婚事,日后由皇后替你择一清正人家,不叫你再因肃王受人议论。”
这是极重的恩典。
一纸赦令能免她的杖,恢复女史品级,也能用另一桩体面的婚事洗掉“私结亲王”的闲话。从此以后,世人或许只记得寒门女史有才,被天子破格赦用。
苏令仪叩谢恩。
“臣女不敢辞陛下宽赦。但臣女还有一请。”
“说。”
“请陛下不要只赦臣女一人。”
殿中有人皱起眉,以为她还要替姜司籍、梁秋娘等人求情。
苏令仪呈上的,却是一张没有写完的簿式。
纸三个字:撰署簿。
“臣女能走到金殿,是因六策出了人命,又有旧稿、针脚、领墨与史录侥幸留存。若没有第七页,六策施行无错,臣女大概已经入肃王府;若案匣昨夜全烧了,今日也只能各执一词。”
“后来还有女史、书吏与地方小吏献策,未必人人都能等到一桩大案替自己作证。”
她请朝廷另设策稿存底。
凡仓粮、河工、赋役、赈恤等条议,无论最终由皇子、部堂还是地方长官呈奏,原始稿、历次改稿与查据目录都须留一份副本。随稿另附撰署簿,分列议、查册、起稿、核数、改定、清抄和呈奏。
谁只抄过字,便写清抄;谁改过一条,便在改定栏记那一条。不能把清抄写成主撰,也不能因主撰一人有名便抹去核数者。
正式奏疏仍由有资格者署名呈递,出了施政之责,也仍由主官承担。撰署簿不许末等书吏借此越阶自奏,只在封存、叙功、查错或涉案合勘时启用。
一名中书侍郎问:“照你所请,一份寻常奏疏后面跟着十余个姓名,人人都说自己有功,朝廷岂不日日替小吏争名?”
“撰署只记做过什么,不因落名便一概叙功。”苏令仪道,“正如仓簿记谁开廒、谁验粮,不是每开一次门都要赏一次。平日不争,出了错能查,真有功时也有据可认。”
“若有人冒署?”
“同伪造经手簿一样治罪。各人在自己所做一栏落押,前后页数与封存时辰相合,不能只写一个孤名。”
“军机密议也要留?”
“可依机密轻重分等,另匣封存。臣女所求是留,不是立即公示天下。”
又有人道:“属吏起草,本就是奉上官之命。若人人都留姓名,岂不坏尊卑?”
苏令仪答:“奉命清抄,便写奉命清抄;自行议,便写自行议。尊卑定谁能下令,不能把谁写了哪句话也一并改掉。”
这套簿式并非凭空想来。
赈粮出京时,她曾坚持在十六道副诏后贴经手录。正因起草、清抄、复核与封匣者分别落名,错误的泗州仓名与被改掉的“暂”字才能及时查出。地方驿站一路续名,又使金明驿扣报一日无从抵赖。
她将十六道经手录的验状一并呈上。
“旧例若可防错,便不必等再死一个人,才肯试新例。”
皇帝翻看许久,问:“你要自己掌这册簿?”
“臣女愿参与试办,也愿由旁人掌。章程若只靠臣女在一日,臣女一离开便废,仍不是路。”
皇后第一次开口:“可先在文书院、中书灾议房与河工署试行一年。正本随奏,撰署副簿由新设策籍房封存;史馆另记开匣次数,免得一处失火便什么都没有。”
苏令仪又补了三条。
其一,存底不只收最终成稿。每次增删须另写页码,旧页只许加“废用”朱记,不得抽去。若遇军机,只封得更严,不能因此不存。
其二,撰署簿一式三份。一份随正稿入中书,一份留策籍房,一份只录页数、封泥与开匣时辰送史馆。三处文字若不相合,任何一方都可请宫正司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