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一鸣的尾款是一千元。
停车场方案约定每名代拍到场费一千五,进场前付五百,结束后付一千。他越过黄线、抓住唐栀包带,又在严军要求停止后继续直播,活动执行方以违约为由拒付余款。
这件事原本没有人知道。
事故后第四周,执行方又给他了一份追偿通知,要求他承担补光灯、导视牌和部分医疗垫付款,共计七万四千元。
陶一鸣当天晚上九点了一篇长文。
标题是:【我不是被雇来伤人,我是被雇来救唐栀。】
第一句话就写错了。被雇来救唐栀的人不是他,是贺明川。
后面的付款记录却是真的:五百元到场预付、六人提问名单、临时通行证,以及唐栀和贺明川精确到分钟的出现时间。
群聊里反复提醒保持两米、不接触、不拦车,也留着一句没有写进正式方案的话。
【唐老师出来后别一下散,至少让贺总进到画面再留通道。】
陶一鸣给这句话画了红线。
最后一张付款凭证来自泊岸文化,金额三万八千元,备注“停车场公众露面执行”。
他在长文里承认自己抓了包带,也承认许妍跑来时甩过手。
【我该负的我负。但现场所有人都知道是演的。第一次踩线为什么没人立刻赶我走?因为贺明川还没进镜头。现在他们想说所有事情都是我一个人临时疯,连答应的一千块都不付,还让我赔七万多。我没钱请公关,只能把证据放出来。】
文章出十二分钟,执行方打来电话。
陶一鸣把通话也录了。
对方先要求删除,随后说尾款可以协商。他问追偿呢,对方说要看他配合程度。
这段录音又被他补在评论区。
原本用来替唐栀澄清的十七秒还挂在热搜上。到晚上十点,新的词条压了过去。
【唐栀贺明川停车场摆拍】
【三万八救援】
【被雇来救她的人】
有人把贺明川挡住导视牌的十二秒倒放。血从衬衫上消失,碎裂的亚克力重新立起,他退回二号消防柱后面。配字是:三万八千元买来的爱情。
这当然不对。
那块牌子倒下来不在方案里,七针也不是预先画好的。可同一段画面曾被当作爱情是真的证据,现在再解释哪部分意外、哪部分设计,已经没人愿意替他们慢慢分。
十点二十,泊岸召开临时会议。
公关建议先执行说明原件,证明方案严禁身体接触;再由贺明川承担审批责任,唐栀只作为被通知的艺人,不参与人员选择和现场操作。
唐栀坐在会议桌另一头:“什么叫被通知?”
“方案由泊岸提出,执行团队也是泊岸联系。”
“我签了字。”
“您确认的是出席流程和安全条款,并未直接接触代拍。”
“我知道他们拿钱来。”
会议室安静了一瞬。
贺明川道:“知道人员为付费执行,不等于知道陶一鸣会越界。”
“外面问的是我知不知道摆拍。”
“摆拍不是法律概念。”律师说,“对外措辞建议使用‘预先安排的公开露面’。”
唐栀看他:“长一点就不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