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原主的二姐三姐,赶紧的嫁人,原主虽然长得漂亮,五官好看,可这些年没有好好打扮过保养过,吃的一般,做的多,活的累,她整天灰扑扑的,自然遮掩了她大半的颜值。
加上原主那时候年岁也不到领证的年纪,嫁不了人,又没有工作,自然要下乡。
下乡后的第四年,原主就死在了下乡的农村。
其实原主所在的柳城,是中部省份的内陆地级市,哪怕如今柳城的gdp,比省城还强很多,城市也建设的比省城也好,可这样的地方知青基本都是在本省范围内下乡,很少去外省的,除非自己申请。
原主去的农村是隔壁市的农村,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隔壁市的农村都是山,真是穷,跟黔省的大部分农村一样的穷。
那地方到五十多年后,依然只是刚脱贫没几年。只是那地方的风景极好。
不只是全国有名,全世界也很有名。
特别是大棒子国的人,最是喜欢去那里旅游。原主死在一场火烧森林的救火中,是英雄,还救了一位男知青:何晟,这位何晟可不简单,是本省的世家:何家,人。
何家如今混的最好的一支在京城,就是何晟的爷爷这一支。何晟与原主在同一个村子里插队做知青。
何晟比原主晚半年去村子里做知青。
两人并不算关系好的那种,选这座村子,是因为这座村子里大队长,支书都是何家认识的人,关系极好。
原主救了何晟,还死了,这份恩情比天重,比海深,重情义的何家人自然要报恩,这份恩情就落在了原主的姐姐弟弟的身上。
按说应该是原主的弟弟身上,可江燕比叶清和会钻营,会讨好人,加上叶清和并不愿意利用姐姐用命换来的恩情索要好处,最后受益的人自然变成了江燕。
谁让叶母很疼这个女儿。
何家人不知道叶母待原主很是一般,不然也不会听叶母的话,各种优待江燕。
那时候的江燕已经结婚,她倒是会找结婚对象:陈志远,他是八一机械厂附近的机床厂的厂长的儿子,也在机床厂上班,属于技术员。
不过,机床厂在□□年的时候,并入了八一机械厂,现在也属于八一机械厂,但属于分厂。
陈志远与江燕结婚后,他就沾染上了气运,成为了男主。有了何家的帮衬,陈志远后来从技术岗转行政岗也转的及时,后来陈志远成为了机械厂的厂长,又从机械厂调去了政府,最后他做到了省长。
江燕也做了省长夫人。
至于原主,早已化为枯骨。
原主心中有对父母的怨念,但与家里父母哥哥姐姐弟弟都没有什么仇。
原主留下的心愿也只是:好好的生活,精彩的过完这一生。有能力的时候,如果弟弟过得不好,能伸手帮衬一把,倒是可以帮衬一把。
心愿中还有老家的爷爷奶奶都还健在,希望清欢能帮她孝敬孝敬二老。
按说教原主识字的三爷爷,也是原主该牵挂的,可老人家已经去世。三爷爷没有子女,只有一个老伴儿,早已去世多年,老爷子故去后,他家的老房子给了原主。
虽然房子只有三间正房,两间厢房,但三间正房却是难得的青砖瓦房,两间土坯瓦房。其中一间是厨房,一间是仓房+杂物间,至于旱厕在西房一侧的斜后方。
那房子现在是原主的,就在原主的大伯家隔壁,那房子如今是原主的爷奶在居住。
老家离市里不过十八里,村子:石桥村,背靠大山,前有大河。
至于父母哥哥姐姐,原主都没有提过,她压根儿不想管他们。
毕竟原主从未从他们身上感受多少的亲情,倒是弟弟,给了她不少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