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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裡讓隨行的沃卡在他所屬的警察局下車,並對他昨天的表現表示讚賞。沃卡感覺像是凱旋了,將來成為警察廳屈指可數的、最為幹練可靠的警官像是指日可待了。

班裡在回來的路上就擬好搜尋計劃了。回到警察廳,他就帶著亥斯丁格斯走進自己的辦公室,開啟地圖,開始部署搜尋行動。

“你看,這是瓦第工作的地方——約翰·萊恩士父子商會。這是一家很小的店。吃過早飯,就去調查瓦第。先是查出他的真實姓名、住址,馬上電報給我。然後跟蹤他。我想他可能會將桶子藏在家裡或是什麼地方。我想在今晚以前他不會採取什麼行動。最好不要打草驚蛇。要是桶子尚未開啟的話,無論如何要阻止他開啟。桶子裡的東西不能動。我也要出去,你要隔一段時間電話告知你的地點。最好去喬裝打扮一下,儘快採取行動。”

班裡從家裡吃了早餐出來時,他已是面目全非了。往日的精明幹練的風采全然不見了,倒像極了一個小商人,或是為了買賣跑斷了腿的推銷員。穿著鬆鬆垮垮的長褲和骯髒的上衣,外面罩了件古怪的格子背心,領帶的樣式早已過時,帽子滿是塵土,鞋子也是髒髒的,後跟嚴重磨損。走路的時候身子往前趨,一副窮困潦倒的樣子。

他回了趟警察廳。亥斯丁格斯電話回來說,嫌疑人名叫帕馬,住在匹奇伍德路菲涅魯街七十一號。已經拿到了逮捕令,班裡開著警車直奔作戰地點。按照原定計劃將車停在格爾大道外沿,警官就下了車。步行沒多久就到了目的地。建築物的一端有一道拱門,掛著一塊老舊的招牌。穿過拱門之後,有一個圍起來了的廣場。廣場一側有一間可容八九匹馬的馬房。另一側有間小屋。屋簷下排列著四五輛不同的馬車。廣場中央有一輛褐色油漆的馬車,馬還沒退髻。班裡走近一看,油漆下面隱約可見白色字型的輪廓。馬房門口站著一名年輕男子。

“老闆呢?”班裡大聲問。

那人指著入口處:“在辦公室。”他說。

當班裡出現在門口時,一位蓄著白鬍須的胖嘟嘟的中年男子正在翻看賬簿。看見警官走了進來,他趕緊起身迎接。

“早上好。”班裡說,“我想租馬車。”

“噢,好的。幾時要?要幾天?”

“事情是這樣的。”班裡說,“我是開油漆店的。我的馬車壞了,正在修理。我想租一輛來頂替。要用四天。”

“不需要馬和馬車伕?”

“不用,我自己有。”

“那就不能租給你了。馬車從不單獨出租!”

“噢,是這樣。但我還是不要馬車伕。要不這樣好了,你要是同意租,我付你車價一倍的保證金。這樣你就大可以放心了!”

胖男子托腮思索:“倒也可以。”他說,“雖然從未有過先例。”

“還是讓我先看看馬車吧!”班裡說。

兩人走到廣場。在那輛褐色的馬車附近,班裡假裝左看右看:“可以運送小桶和油漆罐吧?”他說,“也可以放油漆桶?能否讓我看看裝卸用的梯子?”

胖男子將梯子上的鎖開啟,將梯子抽出來交給班裡。

“寬了點。”警官一邊說著,一邊把卷尺拿出來,“我量一下。”梯子十英寸寬、六英尺六英寸長。兩端還裝了金屬腳套。腳套呈矩形,上頭粘有泥巴。這就是瓦第越牆用的梯子。他猜的沒錯。

“這車就可以。”他說,“還有放工具和馬料的箱子。”班裡開啟箱子,迅速將裡頭的東西探查了一遍。有緩繩、乾草、細繩、帶柄的鉗子及一些零碎東西。他把鉗子取出來,“這是用於無帽螺絲的鉗子吧?”說著,彎腰試了試。在將它放回工具箱的時候,他看了一眼鉗子的柄把,兩側都有挫傷。這與山莊馬車房門鎖上的痕跡很吻合。

老闆有些不悅地看著他:“你該不是想買這輛車吧?”

“不,不!因為要多放保證金,所以看得仔細些了。”

兩人回到辦公室談租金。好不容易達成一致後,班裡說要和朋友會面,一會兒再電話正式答覆他。

警官滿意地走出廣場。不僅推論正確,還將證據收集齊全了。走回格爾大道,他到了郵局。現在是十一點五十,不到約定聯絡的時間。他站在郵局人口處等著。

不到五分鐘,來了一位流浪漢。他上下反覆地打量班裡,說:“是班裡先生嗎?”

“對的。”警官回答說,“你是給我送信來了?”

“一位叔叔說,我把信給你,你就會給我錢的。”

“好吧。”班裡說著,拿出了六便士。

信是這麼寫的:

瓦第現在要回家吃中飯。請在馬車出租房廣場的道路邊等候。

班裡回到車邊,坐上車前往目的地去了。他讓司機將車停在路旁,關掉引擎。他很快下了車,開啟車蓋,躬著身子在檢查。好似車輛發生故障了。

一位衣服破爛不堪、嘴裡叼著一根陶製短菸斗的窮漢子,兩手插在口袋裡,朝汽車慢慢走過來。班裡看也不看他,只是小聲說:“我想逮捕他。看見了就給我暗示。”

“五分鐘不到,他就能吃完飯往這裡走來。”

流浪漢向前探出身子,好像正在愣頭愣腦的看著引擎的修理工作。忽然,他挺直了身子:“就是那一個。”他壓低聲音說。

從汽車的後窗玻璃看過去,一名個子不高、身材瘦削但很健壯的男子正朝這邊走過來。待他走到車邊時,班裡衝了過去,抓住他的肩膀。流浪漢和司機將他圍了個緊。

“帕馬,警察!你因盜竊桶子被逮捕了!不要掙扎,那樣對你毫無益處。”

他看起來似乎很茫然,不知所措。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手銬已經上了手了。

“我知道了,先生。我們走吧。”他一邊上車一邊說。在行人來不及反應的時候,車子已經開出去好遠了。

“事關重大,帕馬!”班裡說,“偷竊桶子是一項罪名,半夜入宅又是另外一項罪名。最少七年!”

“哎呀,先生,我不懂你在說些什麼?”他嘴唇顫動,聲音嘶啞,“什麼桶子?我並不知道!”

“撒謊是沒有用的。我們什麼都知道了!要想減輕刑罰,就只有據實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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