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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費奇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庫爾茨,便窩在椅子裡,兩眼平視。“要是您執行了我們的禁酒令和肅娼令,庫爾茨局長,今兒個,盜賊和歹徒恐怕早就全逃到紐約市去了!”

一大清早,蒂克納·菲爾茲公司裡的小店員和低階職員就已忙作一團。霍姆斯醫生是最早到達的但丁俱樂部成員。由於來得早了點,他只好在大廳裡踱步打發時間,後來決定到菲爾茲的辦公室去坐坐。

“哦,對不起,先生。”他推開門卻發覺辦公室裡有人,便一邊致歉一邊關門。

一張瘦削陰鬱的臉向著窗戶。霍姆斯一眼認出來了。

“哎呀,親愛的愛默生!”霍姆斯笑容滿面。

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身材瘦長而微駝,穿著藍色外衣,戴著黑色圍巾。他從沉思中回過神來,問候霍姆斯。在遠離康科德的地方見到詩人、演說家愛默生可是一件稀罕事。康科德是一個文學奇才雲集的小村莊,曾一度與波士頓形成競爭之勢,特別是在哈佛因愛默生在神學院的一次演講中宣稱一神派已經死亡而禁止他在校園裡發表演說之後這種情勢就更為凸顯。愛默生是美國作家中惟一一個與朗費羅齊名的人,所以,即便是霍姆斯,一個處在文學界中心的人物,見到作家也要開心得不得了,覺得榮幸之至。“我剛做完一年一度的學術演講回來,這可是由當代詩人米西納斯慷慨資助的。”愛默生的一隻手撐在菲爾茲的辦公桌上,好似在給教徒祝福,這是他以前當神父時養成的一個姿勢,“我們大家的監護人和保護人。我正好有幾篇文章要留給他。”

“喔,您該回到波士頓了。星期六俱樂部沒有您,我們心裡空空的。我們差點兒要召集一次抗議大會,要求准許您回來!”霍姆斯說。

“多謝,我是決不會受到如此熱烈的歡迎的。”愛默生笑道,“您曉得,我們不會忙裡偷閒致信當權者或朋友,只會擠出時間來寫信給討賬的律師或者請人來幫我們修房子。”緊接著,愛默生問起霍姆斯近況如何。

霍姆斯先講了一大串奇聞軼事,然後說:“這一向我在考慮再寫一部小說。”他不敢說自己已經動手寫了,因為他對愛默生著實有些發怵。愛默生思路敏捷,說話有說服力,誰聽了他的意見,都會覺得自己似乎錯了,只有他是正確的。

“噢,我希望您把它寫出來,親愛的霍姆斯,”愛默生真誠地說,“您可不能辜負我的期望。跟我說說闖勁十足的上尉吧。他還在唸法律嗎?”

一說到小霍姆斯,霍姆斯就神經緊張地笑了起來,似乎他兒子這個話題本來就很可笑;當然不是這樣,小霍姆斯根本就沒有什麼幽默感。“我以前對法律也有所涉獵,覺得它味同嚼蠟。小霍姆斯詩寫得很好,雖說不如我的好。他又搬回家來住了,活像是個白種奧賽羅,坐在圖書館的搖椅上,給年輕的苔絲德蒙娜講他受傷的故事,來打動她的芳心。有時候,我覺得他非常不喜歡我。您孩子討厭您嗎,愛默生?”

愛默生髮了一會兒愣,說:“父子之間不太平,霍姆斯。”

說這話時,他臉上的表情就像是一個成年人踩著石子過溪流。霍姆斯從其中看出了愛默生的為人謹慎,忐忑不安的心情便隨之放鬆下來了。他希望交談能夠繼續下去,但他也知道,愛默生隨時都可能會毫無徵兆地結束談話。

“親愛的愛默生,我可以問一個問題嗎?”霍姆斯真心實意想徵求愛默生的意見,但他什麼意見都不提。“您對我本人、菲爾茲和洛威爾有何看法?我的意思是說,您如何看待我們幫助朗費羅翻譯但丁的《神曲》?”

愛默生眉頭緊擰,彷彿被霜凍住了似的。“倘若蘇格拉底在這兒,霍姆斯,我們可以在街道上和他談個明白。至於我們親愛的朗費羅,我們就不能去找他攀談。他那裡是一座宮殿,奴僕成群,美酒羅列,衣飾華美。”愛默生低頭沉思了一會兒,然後又說:“我偶爾會想起在蒂克納教授指導下研讀但丁的日子,就像您一樣,不過我總是認為,但丁是一件珍品,就像一頭第三紀的猛獁象——它應該陳列在博物館裡,而不是存放在某個人的家裡。”

“可是您曾對我說過,將但丁介紹給美國將會是本世紀最有意義的成就之一!”霍姆斯堅持說。

“是的。”愛默生認真考慮著霍姆斯的話,他喜歡儘可能把問題的各個方面都考慮周全,“這也是對的。儘管如此,霍姆斯,我寧願跟一個忠實可靠的人交往,也不願意同幾個空談者打交道,他們巧舌如簧,喋喋不休,不為別的,只為了大家相互吹捧。”

“但是,如果作家們互不往來,文學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呢?”霍姆斯笑著說,他在保護但丁俱樂部的全體成員不受傷害,“誰又可以說那些傑出的劇作不是莎士比亞和本·瓊森本·瓊森(Ben Jonson,1572~1637年)是與莎士比亞同時期中較為重要的劇作家之一,他於1598年完成Every Man in His Humour,莎士比亞也曾參加此劇演出。他是當時最遵守古典觀念的劇作家,經常指責其他劇作家只懂迎合“低俗客”的鄙陋趣味。本·瓊森擅長使用喜劇來譴責罪惡與愚行,使得許多人稱他的劇本為糾正喜劇(corrective comedy)。相互讚美的結果,不是博蒙特與弗萊徹博蒙特(Francis Beaumont,1584~1616年)與弗萊徹(John Fletcher,1579~1625年)曾合作寫過不少劇本,其中《菲拉斯特》(Philaster)、《處女的悲劇》(The Maid’s Tragedy)、《王與非王》(A King and No King)、《傲慢的夫人》(The Scornful Lady)等都是1608~1613年間寫成的。他們的劇本多是悲喜劇與浪漫悲劇的形式,兩者均為嚴肅主題。他們都精於戲劇結構,而題材側重駭人聽聞的事件。

愛默生弄平整他帶給菲爾茲的文章,以示他此行的目的已經達到。“記住,只有把過去的天才轉變為現實力量的人,才是第一個真正的美國詩人。而第一位真正的讀者註定是在街道上而不是在雅典娜神廟裡誕生的。美國精神被揣想為怯懦、愛模仿和馴順,因為我們高雅體面、彬彬有禮的學者懶散成性。我們國家的靈魂,以世俗為其導向,沉迷於自身。不採取行動,學者就尚未成其為人。觀念必須透過優秀者的身體力行才能化為現實,否則它們不過是夢想罷了。閱讀朗費羅的東西的時候,我可以一萬個放心,全然沒有憂心忡忡的感覺。我們的未來不會從這裡誕生。”

霍姆斯覺得愛默生給他出了一個無人能解的斯芬克斯之謎。愛默生走後,他果斷決定對這次談話的內容秘而不宣,不想告訴但丁俱樂部的其他人。

“這真的有可能嗎?”在對巴基議論一番後,菲爾茲問道,“隆薩這個乞丐深受《神曲》影響,以致他認為這首詩比所有的生命還要重要,這可能嗎?”

“文學攫住一顆脆弱的靈魂,這既不是第一回,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想想約翰·威爾克斯·布思(John Wilkes Booth)吧,”霍姆斯說,“在開槍射擊林肯的那一刻,他用拉丁語高呼,‘永遠打倒暴君’。這是布魯圖斯刺殺尤利烏斯·愷撒時說的話。在布思眼中林肯就是那位羅馬帝王。記著,布思是莎翁舞臺劇演員,正如我們的撒旦是一個高明的但丁研究者。我們每天一味的閱讀、理解和闡釋,卻不曾動手去做我們暗地裡希望發生的事情,而恰恰是這個人,將它付諸行動,變成了現實。”

聽了霍姆斯的話,朗費羅莫名驚詫,“可是,布思和隆薩似乎是在無意中這麼做的。”

“巴基肯定隱瞞了隆薩的某些情況!”洛威爾沮喪地說,“你看到了,他當時十分勉強,霍姆斯。你怎麼想?”

“這就像在撫摸一隻刺蝟,”霍姆斯贊同道,“如果一個人開始攻擊波士頓,開始對政府首腦或者州府心懷怨恨,大概可以肯定他時日無多了。可憐的埃德加·坡在醫院去世前不久,就牢騷滿腹,滿口怨言。所以穩妥的做法是,倘然你察覺一個人正在滑向這種境況,最好不要再借錢給他,因為他去死不遠了。”

“這個窮得叮噹響的傢伙。”一提到愛倫·坡,洛威爾就嘀咕著開始抱怨。

“巴基一直在瞎猜胡想,”朗費羅說,“可憐的巴基。丟掉工作只會使他越加不幸,毫無疑問,他在絕望之中是不會以友善的態度來對待我們的。”

洛威爾避開朗費羅射過來的目光,故意略過巴基攻擊朗費羅的長篇言辭不提,“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虔誠的感恩比優秀的詩歌更為罕見,朗費羅。巴基的情感不比辣根更豐富。隆薩進警察局後怕得要命,可能是因為他知道是誰謀害了希利。他曉得巴基就是兇手,沒準他還是幫兇呢。”

“我們一提及朗費羅翻譯《神曲》的工作,他就像根火柴一樣,一觸即燃。”霍姆斯猶 疑著說,“兇手把希利的屍首從臥室轉移到了院子裡,必定是一個身強力壯的傢伙。除此之外,我們發現巴基和兩個受害者都沒有關係。”

“他們不需要有任何關係!”洛威爾說,“記住,但丁將很多他從未謀面的人安置在了地獄。巴基與希利或塔爾波特並無私人關係,可是有兩點不容小覷。首先,他精通《神曲》。除了老蒂克納之外,他是惟一一個不屬於我們俱樂部,卻對《神曲》有著與我們一般無二的智識的人。”

“同意。”霍姆斯說。

“其次是動機。”洛威爾繼續說,“他窮得像一隻耗子。他覺得我們的城市拋棄了他,所以整日借酒澆愁。如果沒有當家庭教師這份臨時工作,他早就不名一文了。他憎恨我們,因為他認為在他被解僱的時候,朗費羅和我袖手旁觀。巴基寧肯但丁毀於他人之手,也不願看到背信棄義的美國人去營救他。”

“嗨,親愛的洛威爾,巴基會選擇希利和塔爾波特下手嗎?”菲爾茲問道。

“他樂意選擇誰就選擇誰,只要他們犯下的罪惡與他決定施以懲罰的罪惡相符,並最終可以在《神曲》裡找到罪惡的緣起。照此看來,《神曲》在美國還未來得及站穩腳跟,尚未得到美國人的認可,他就會毀了它的名聲。”

“巴基可能是我們的撒旦嗎?”菲爾茲問。

“應該說:他一定是我們的撒旦嗎?”洛威爾說,他握著自己的腳脖子,皺眉蹙額。

“洛威爾?”朗費羅低頭看著洛威爾的腳。

“噢,別擔心,謝謝你。可能是我幾天前在大橡樹園被鐵支架碰傷了。”

霍姆斯醫生彎下身子,示意洛威爾捲起褲腿。“腫了有段時間了吧,洛威爾?”淤紅的傷口已經從美分硬幣大小腫到了美元硬幣大小。

“我怎麼知道?”他根本沒把自己的傷當一回事。

“也許你應該像關心巴基那樣關心你自己。”霍姆斯責備道,“傷口沒有癒合,反倒惡化了。你只是簡單包紮了一下,對嗎?不像是受感染了。你一點不適感都沒有嗎,洛威爾?”

突然間,他的腳疼得越發厲害了。“不時地疼痛。”於是他想起來了,“我在希利家的時候,有一隻蒼蠅鑽到了我的褲管裡。莫非真的是蒼蠅叮的?”

霍姆斯說:“瞎說。我從未聽說過那種蒼蠅會叮人。多半是別的什麼蟲子。”

“不是,應該就是蒼蠅,還被我打得稀巴爛。”洛威爾咧著嘴說,“霍姆斯,我帶給你的東西當中就有一隻這樣的蒼蠅。”

霍姆斯想了一想,問道:“朗費羅,阿加西教授從巴西回來了嗎?”

朗費羅說:“估計本週就會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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