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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八點左右,我再次前往“鷗莊”。先前我便發現,在巷子一角有一大堆鋸末,如同一座小山。眼見四下無人,我順手就將旅行提包藏入其中。

徐銘義的房間裡還有人在下象棋,也就是你和安記公司的朱先生。你們走後,我告訴徐銘義,席有仁明天下午會空出時間來等他。他十分高興,說自己有件事希望席先生幫幫忙。我並沒問是什麼事,因為就算問了也沒用。這一次,送咖啡來的女孩子並不是中午的那個女招待。我一邊喝著咖啡,一邊在臥室裡與徐銘義熱烈地談論上海時代的往事。

我無數次望向手錶,每次徐銘義都會問我:“您有急事嗎?”我反覆回答:“是的,有點兒事兒。”火盆裡的木炭燒得正旺,臥室裡十分暖和。他還特意將我的大衣塞進了衣櫃,即便我說很快就會告辭,他也不同意,反而一把抓起桌上的大衣走開了。

當手表指標指向八點二十分時,我站起身來,說道:“我該告辭了。”

“再待一會兒多好啊,不過,既然您有急事,我也不便挽留。”說著,他開啟衣櫃,取出了我的大衣。我向他道謝,穿上大衣,然後將手插入了大衣的口袋。這時,我突然產生了一個想法——如果有奇蹟發生,讓事先放在口袋裡的鐵絲消失不見該有多好。然而,奇蹟是不會發生的。鐵絲就穩穩當當地躺在口袋裡,而且,我的手指已牢牢將其握緊。

“我送你到門口吧!”說著,他搶先起身,向外走去。他或許覺得自己是個重病患者,故而步履蹣跚。一步、兩步——到第五步時,我便結束了他行走的動作……當然還有他的生命。

想不到竟然如此簡單。時間還不到二十五分,下手太早了。本來,一切都應在重新回來時再做,但當時時間還有富餘,倘若什麼也不做,只是靜待時間流逝,哪怕只是兩三分鐘,我也無法忍受。按照我的計劃,要將桌上的手提保險箱開啟翻亂,偽裝成是小偷所為——現在就做吧!我知道鑰匙放在徐銘義那件紅色套衫的口袋裡,最小的那個便是手提保險箱的鑰匙。我戴上手套去開保險箱,但過程有點不順,等到終於開啟箱蓋時,我看了看手錶,已經到該離開的時間了。

我並未在保險箱裡亂翻一氣,只是先將箱蓋開啟,就那樣放著。出門時,我看見了電話。電話鈴若是響個不停,一定會被人懷疑。於是,我便摘下了聽筒。

雖然心中焦急,但我必須慢步走出公寓的走廊,因為管理室的掛鐘尚未報時。一步、兩步——倘若走出五步後,掛鐘仍未報時,我就要以手錶罷工為藉口,向管理員詢問時間。總之,我必須讓他清楚地知道我從這裡離開,以及離開的時間。幸運的是,在我計算到第五步時,掛鐘終於報時了。我向自己的手錶望去,時間完全一致。我停了下來,裝作疑惑不解。然後,身後響起了管理員的聲音——“這個掛鐘慢了五分鐘。”

我宛如得救一般轉過身去,管理員確切無誤地看清了我的模樣。我又說道:“這塊手錶已經買了六年,一向很準,我還在想怎麼會突然慢了五分鐘呢?不禁嚇了一跳。”管理員恍然大悟般地笑了笑——做完這些便足夠了。

繞行一圈需要兩分鐘。至於從巷子角落裡的鋸末堆中挖出旅行提包、脫下大衣、換上雨衣、再將鞋換成海綿膠底的運動鞋,我準備了一分鐘的時間。共計三分鐘。

我走出“鷗莊”的正門後大步前行,進入狹窄的巷子後便開始奔跑。不知為何,僅僅半個小時的時間裡,那堆鋸末堆成的小山竟然消失不見了!附近澡堂的煙囪正向夜空吐著濃煙,鋸末堆或許已被搬到了澡堂的燃料放置點,連帶那個旅行提包。是因為天黑而沒看清?還是已經交給警察了?我腦中不禁一陣眩暈。

不過,我很快便恢復神智。化裝道具本就並不重要。我打算確認走廊無人後,再悄悄潛入,因此,化裝只是為了以防萬一。雨衣和帽子都不是必需的,我可以豎起大衣的衣領,墨鏡和口罩也都在西服裡面的口袋裡,有這些就足夠了。鞋子可以直接脫掉——不,似乎連這個也沒有必要。

只有一件事比較棘手,那就是繃帶。若要扮成徐銘義,繃帶必不可少。倘若借用屍體身上的,用完後再歸還,這樣做既花費時間,也會令人心生寒意。於是,我只能前往東亞大街的藥店購買。

我跑進巷子,向藥店奔去。但來到大街上後,就不能再奔跑了,因為我覺得路上的行人似乎都在看我。藥店裡,一個孩子正在看店。我開口說道:“來卷繃帶。”正在看漫畫的少年猛地抬起頭來,一瞬間,我在他的臉上看到了一絲近乎於驚懼的表情,而我比他更加害怕。不過,我很快便恢復了冷靜。悠閒地看著漫畫時突然被客人叫住,只怕誰都會大吃一驚。

那孩子慢吞吞地將放繃帶的地方指給我看。交錢時,光是找零錢就核算了兩次,焦慮不安的我不禁惡語相向。我說的是中文,那孩子應該聽不懂,但我很清楚,在這種地方說中文實在過於引人注目。我似乎給那少年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但當時情緒激動,也由不得我。

一對情侶正在“鷗莊”的後門附近緩緩漫步,我不得不超過他們。我豎起大衣的衣領,戴上墨鏡和口罩,一動不動地躲在電線杆後面——那時的時間慢得真是令人難熬啊!

在確認左右無人後,我便偷偷溜進了後門。幸運的是,走廊裡空無一人。自我離開後,已經過了十多分鐘,或許已經有人進入徐銘義的房間,發現了屍體,並立即報了警。不不,不會的——我對自己如此說道。倘若果真如此,附近應該早已變得一片混亂。

我偷偷溜進五號房間,從裡面悄悄將門反鎖。鑰匙串上一共掛了六把不同的鑰匙,我只用第一把便順利地鎖上了門。看來這是個好兆頭。我脫下大衣,放在客廳的圓桌上,然後摘下了墨鏡。我走進臥室,任憑鑰匙插在鎖孔裡。徐銘義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似乎一切都毫無變化。我站在衣櫃鏡子面前,開始往頭上纏繃帶。然後,我又強忍不快,從屍體身上剝下紅色套衫,套在了西服外面。

我和徐銘義都很瘦,只是我比他稍高一些。不過,只要彎腰曲背地坐在椅子裡,應該就不會被識破。只要裝作在下象棋就行了。頭上誇張的繃帶、遮住半張臉的口罩,以及極其惹眼的紅色套衫——只要有這三樣,想必任何人都不會發現破綻。我特意挑了與徐銘義極為相似的褲子穿著,但不可能完全相同。若是徐銘義沒有這三個顯著的特徵,我肯定不會想到要假扮他。總之,我先前扮作李源良,此番又裝成了徐銘義。

裝有象棋棋盤和棋子的盒子放在桌子最下面的抽屜裡。我取出盒子,放在低矮的方桌上,然後將桌子的位置儘量擺偏。必須讓其他人進入“客廳”,那人將會成為目睹徐銘義活著的有力證人。按照計劃,那個證人將端著咖啡壺,來到客廳的圓桌旁。

我將咖啡杯洗淨,放在圓桌上,然後向裡屋望去。裡屋——也就是臥室,擺在那裡的方桌一端被牆擋住,站在圓桌旁無論如何都是無法瞧見的。也就是說,“白宮”的女招待是不可能看到同徐銘義下象棋的人是誰。總之,她所能確認的就只有背對著她的徐銘義正在和人下象棋這一事實。

準備完畢。牆上的電話號碼一覽表中記有“白宮”的號碼。我模仿徐銘義的做法,稍稍掀起口罩,故意將聲音弄得含混不清,要了咖啡。

我轉動門上的鑰匙,將門開啟。在“白宮”的女招待來之前,若有其他人進來,我就完了。不過,一切都是賭博,只能碰運氣了。下象棋的客人已經回去了,徐銘義不是說很少會有客人來嗎——我明顯感覺到渾身冒汗。我一邊用顫抖的手擺弄象棋棋子,發出“啪啪”的聲音,一邊等待。我覺得已經等了很久,但手錶指標顯示,其實只過了不到五分鐘。“白宮”就在公寓旁邊,所以女招待很快便送來了咖啡。

“白宮”的女招待進入房間後,我終於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離開後不久,外面便響起了九點的報時聲。這也在我的計算之中。該做的都已做了。我將紅色套衫重新穿回屍體身上,這費了我不少時間——看來我果然還是很驚慌的。然後,我摘下頭上的繃帶塞進口袋,拿起客廳圓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將門悄悄地開啟一條細縫,一邊脫鞋一邊窺視走廊——空無一人。於是,我躥出門去,從走廊拼命跑到後門,一頭衝進了巷子。來到大街上後,我才想起應該穿鞋,大衣也還被我抱在懷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終於結束了——我將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鐵絲。還沒結束,必須把鐵絲扔掉。而立交橋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歸屬。

除旅行提包遺失外,計劃大體已經完成,我也鬆了口氣……不對!我想我當時一定臉色大變。我突然想起,我忘記在手提保險箱裡亂翻一氣,好裝作是小偷所為。不,這個並不重要。但是,在我離開時,那個手提保險箱的箱蓋應該是開著的,而當我過了十分鐘左右回去後,看到箱蓋已經合上了——我當時果然太過驚慌了,竟然沒有在意。直到我踏上明亮的街道、長舒一口氣時,才終於想了起來。箱蓋的確是合上的!我的雙腿突然顫抖起來。箱蓋不可能自動合上,也不可能有風吹進那個房間。是因為門的開閉嗎?不會,我應該已儘量做到悄無聲息。自然,也沒有地震發生。很明顯,在那十分鐘裡,有人進入了徐銘義的房間。不用說,那人肯定已經發現了徐銘義的屍體。

那個夜晚十分寒冷,我卻一邊走,一邊用手帕擦汗。我當時走路的姿勢必定十分難看。我心跳得厲害,簡直像要蹦出胸口,為了平息心跳,我本欲放緩腳步,卻突然覺得難以忍受,不由自主地邁開大步,匆匆前行。我在心中不停地責備自己……屍體在遇害之後立刻便被發現了,兇手就是在發現者來之前離開的人。我一味地耍小聰明,卻反受其害,故意讓管理員看到我的模樣更是決定性的失敗之舉。沒錯,這就是弄巧成拙!

然而,我走著走著,心中開始生出一絲希望。根據我的手錶顯示,我回到五號房間是八點四十一分。而在我喬裝打扮、叫來“白宮”的女招待,然後收拾好繃帶和套衫,最後離開五號房間時,我那慢了五分鐘的手錶顯示的是九點整。就算我第一次離開時前腳剛走,那位不明人士X後腳便到,從屍體被發現到我第二次離開的時間,無論如何都不會超過二十分鐘。那麼,從我離開到現在又過了多久呢?我看了看手錶——九點十五分。雖然比實際時間慢了五分鐘,但我的計算與幾點幾分無關,而與時間的量有關。也就是說,從屍體被發現到現在已經過了半個多小時,但我卻沒有聽見任何警車或救護車刺耳的警笛聲。說不定那個不明人士X是個小偷。倘若果真如此,他就不可能去通知警察。我總覺得這個猜測是正確的。我在心中祈禱,希望X存在這方面的弱點,如此一來,他就會保持沉默。

當晚,我一直開著收音機,新聞中始終沒有出現關於殺人事件的報道。翌日,到了新聞時段,我帶著半導體收音機出了門,邊走邊認真地聽新聞。我愈發確信X是一個樑上君子,因此便逐漸冷靜了下來。

前一天我便已經將徐銘義的請求告知了住在酒店的席有仁,他和我約定三點在我的辦公室會面。到了三點,席有仁準時抵達,我給徐銘義打了無數次電話,始終無法接通。最後,我撥通了“鷗莊”的電話。接電話的是管理員,我就託他帶話。管理員一口答應下來,這也說明,徐銘義的屍體尚未被正式發現。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殺人的經過,第二次則更為簡單,因為我已有過切身體會——不能太玩花樣,最好做得乾淨利落。

田村曾是朝日產業的員工,與我一同在出口部門工作過。因此,他知道我並不是銀行的原董事長,而是董事長的秘書。對我而言,他也是一個不能和席有仁見面的人。孰料,我們卻再次相遇了。他遵從政治家叔父的命令,帶來了邀請席有仁的請柬。據說,他也會出席招待席有仁的宴會。事情很棘手。他以前曾在中國待過一段時間,因此會說一些中文。其人為人輕浮,又習慣用十分拙劣的中文與中國人交談,而且極為健談,特別是在飲酒之後……

既然殺了徐銘義,我已經是騎虎難下。起初,我也考慮過收買田村的可能性。他不停地跟我囉唆,說他正被女債主討債,被追得焦頭爛額——“我現在在幫叔父做特殊工作,很快就能賺到五十萬(日元)。不過,一開始還是得老老實實的,所以很無奈。”於是,我提議以三個月為限,借給他五十萬日元。他當然歡天喜地地乖乖上鉤了。我指定了地點和時間,約好給他現金,當然又另外叮囑,叫他絕對不能外傳,他表示會寫好借據再去。

收買田村是很危險的。他是一個卑鄙的人,一旦抓住別人的弱點,恐怕就會糾纏不休。我手頭有一瓶未喝的威士忌,大約一年前別人送的。我在其中加入氰酸鉀,並帶到了約定的地點。田村是一個好酒之徒。

在約定地點,我將五十萬日元和那瓶威士忌一同交給了田村。他那般好酒,或許在回去的計程車中就會喝下摻有毒藥的威士忌,昇天而去。但出人意料的是,當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都抗拒住了威士忌的誘惑。回去後,田村將五十萬日元還給了等候良久的女債主。處理完身邊瑣事後,他才踏上了通向另一個世界的道路。這對他而言,委實不易。

我雖然除掉了兩個知道我不是李源良、並且意圖接近席有仁的人,但沒想到,又有一個人出現了——便是李源良的侄女,喬玉。她在美國留學時,曾見過正在視察旅行的席有仁。多年以前,喬玉在信中曾向她的伯父彙報過此事。我只將李源良的死訊通知了喬玉一人,因為她說結婚後打算一直留在美國,卻沒想到她偏偏在這個時候出現了。而且,在見我之前,她已經和你見過面了,我想她應該已將我的真正身份告訴了你。從你方才的目光中,我能清楚地看出這一點。又或者,你在問她之前便已知道,因為你帶來了那個象棋棋子。

你給了我寬裕的時間,我要謝謝你的厚意。而且,你還給予了我信任。我想,對你而言,要告訴我喬玉住在哪家旅館,是需要作出相當大的決斷的。因為我很有可能會帶著鐵絲或氰酸鉀前去那家旅館……然而,你卻凝視我的眼睛,說出了旅館的名字……或許你從未放鬆警惕,但請放心,我這次要解決的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

正如開頭所言,我之所以寫這封信,是希望在將來有人被冤枉時能夠起到作用。承你厚意,希望在那之前不要將此信公開。請原諒我屢次厚顏無恥地提出請求,但我希望能以李源良的名義舉辦我的葬禮,因為那些人們一直以為屬於李源良的業績和性格,事實上,都是屬於我的。我不知道你是會否同意,總之,一切就拜託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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