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谷歌和百度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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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谷歌和百度合併能賺一筆,百度和谷歌合併之後運作上市再賺一筆。
習慣一魚多吃的高盛不會放過這個機會。
在高盛的安排裡,不只是一魚兩吃,完全可以做到一魚三吃。
那就是把谷歌和百度的合併上市,運作成納斯達克復甦的標誌性事件。
自從納斯達克泡沫破裂以來,再沒有網際網路公司能夠在納斯達克上市。
像網易、搜狐、新浪這些原本要在千禧年登陸美股的華國網際網路企業們,都沒能獲得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機會。
他們想退而求其次,在港股上市,港股的投資者們都興趣寥寥。
好在拳頭遊戲股價大漲一事,新出了Newman概念股這個新詞,這被港股的投資者們認可。而網易和搜狐,作為背後有周新持股的準Newman概念股,他們的上市好像迎來了轉機。
至於新浪,Newman概念股對他們來說是利空,因為周新唯獨沒有看上新浪。
周新問:“這種商業資本運作,你們應該去問Robin的意見,我對百度以投資為主,我很少介入到百度的日常運營中。”
周新知道,Robin肯定不願意,Robin是一個對百度控制慾極強的人。
如果不是他從來沒有表現出對百度的興趣,Robin也不會讓周新在三輪融資過程中,依然能夠保持如此高的股份佔比。
控制慾如此強的人,顯然不願意自己的企業被收購。說是合併,實際上是谷歌收購百度,在谷歌-百度聯合體中,Robin勢必然會被邊緣化。
“百度的其他投資人都願意和谷歌合併,只要你願意,那麼關於這件事的贊同票就超過了50%。
所以你的意見至關重要。
Robin對百度和谷歌合併的事情持懷疑態度,他不太想讓百度和谷歌合併。”亨利說。
從周新同意出售quora給時代華納這件事來看,亨利認為周新在這種資本運作上的接受度很高,和Robin比起來要更好談下來。
百度沒有采取同股不同權的架構,周新手上30%的股份,加上其他投資機構35%的股份,足以直接促成百度和谷歌的合併了。
周新說:“我在百度和谷歌這兩家公司上,都持有股份,只是持有百度的股份多一些,持有谷歌的股份少一些。
站在我個人的角度,百度和谷歌合併,然後上市,我能夠獲得大量的利益。
這對我個人來說有很大的好處,我也願意促成此事。
但是我希望是和robin聊好,再促進此事,而不是透過這種方式,強制性地把創始人排除在外。”
這對高盛來說沒有影響,對他來說有影響。
幹了這樣的事,一魚多吃的是高盛,周新只能吃到上市這樣一次性的紅利,損耗的是他的信譽。
只要是創始人,就不會喜歡過多幹涉他的投資人,更別說私下把他賣了的投資人。
谷歌和百度合併,如果周新選擇和高盛合作,直接把Robin踢出局,雙方就把這件事定了。
那未來這件事傳出去後,周新想再投資其他網際網路企業會非常艱難。
沒有人會信任一個能夠擅自把創始人踢出局的投資人。
高盛這種事幹多了,也沒有太多心理負擔,他們經營之深厚,讓他們不擔心這種事情的影響。
再說,高盛只是IPO承銷方,又不是投資人,能夠辦成這件事說明他們神通廣大。
亨利說:“這件事對Robin同樣有著巨大的好處。
百度和谷歌合併再上市,他能夠迅速獲得一大筆財富。”
周新說:“我相信你們已經和Robin聊過,然後被他拒絕了。
對於有理想的創業者來說,錢真的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滿足個人的精神需求。
你們現在開出的價碼不能說服Robin,如果你們能夠把谷歌-百度CEO的職位留給Robin,相信他會同意的。”
亨利苦笑,這樣Robin是會同意沒錯,問題是谷歌的創始人不會答應。
拉里佩奇的控制慾不會比Robin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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