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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書:

致詹寧斯巡官,或其他有關人士,我從菲爾博士處已得知案情的整個發展,他也聽我述說了作案過程。我坦然面對。依稀記得,法律檔案上應註明“神智清醒”或類似字眼,但我相信這項慣例我若未加以嚴格遵行將受到諒解,因為我對法律檔案慣例毫不熟悉。

我還是開誠佈公地招認吧。這不難做到——因為自白書完成之後,我只消舉槍自盡就得解脫了。方才有那麼片刻,我還處心積慮,要在對談中將菲爾博士射殺。可惜槍煙只剩一枚子彈。當我拿出槍對準他時,他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頸子,暗示此舉將給我帶來處絞刑的後果。經過三思,我不免想留下子彈,好一槍把自己了斷。這遠勝過被人家吊死,我因而放下了武器。我坦承,我恨菲爾博士,打心底痛恨他揭發了我。但我總得把自己的福祉擺第一位,我畢竟不想被吊死。人說那十分痛苦,我卻最沒能耐忍受痛苦。

我要率先蓋棺論定,為自己說句公道話。這世界待我太薄,我不是個罪犯呀。我資質優異,受過良好教育。我敢說,在任何團體我都熠熠發光,對此也頗感欣慰。我拒絕透露自己真實姓名,就讓個人來歷永遠塵封起來,以防大家尋線查出。其實早年我確曾研讀過神學。事不湊巧,我被某神學院開除了——所謂不湊巧,無非只是我這血氣方剛的年輕人,對神的敬拜敵不過一個漂亮女子的吸引力,一時失足罷了。但若說我偷竊金錢,我至今仍要鄭重否認,也鄙斥任何人指控我曾企圖將這事嫁禍於同學。

父母親對我並不瞭解,也未付出同情。被踢出神學院的我,不免感覺懷才不過。簡言之:我求職無門。我的天賦才幹多好,但凡給我一個機會,都會在短時間內飛黃騰達。可惜苦無機會,甚至不值一顧的工作都沒份。我向一位姑媽借錢(她已不在人世,願她安息!)混日子過,飽嘗了貧困的苦頭——是的,我曾飢寒交迫——對此境遇深惡痛絕。好想安頓下來過舒適的生活,受人尊重,發揮所長,品嚐安逸的樂趣。

三年多以前,我在紐西蘭駛來的客輪上結識年輕的湯瑪士·奧德里·桑德士。他說,他透過叔父的一位老友班傑明·阿諾爵士,運用影響力在英國謀得一份棒呆了的新職務,而他與這位爵士從未謀面。我因熟悉神學,因此在那趟旅程中與年輕的湯瑪士·桑德士結為好友。這些毋須贅述了。那個可憐蟲抵達英國後,不久就死了。這樣一來,我靈機一動想到,藉此良機舊日的我應該消失,搖身一變成為假的湯瑪士·桑德士,頂替他前去查特罕到任。我並不怕事蹟會敗露,因為我對他的過去掌握了很多,足以取代他。反正他的叔父從來不離奧克蘭一步。當然啦,我得跟他叔父通訊保持聯絡。但許久才需寫一封,又是打字的,不必擔心筆跡不符。此外,我把桑德士護照上親筆簽名模仿得維妙維肖,不擔心他叔父起疑。桑德士在英國雖就讀過伊頓公學,可是他大學及神學課程都是遠在紐西蘭的聖玻那菲斯學院研修的。因此我在此地遇到他同窗舊識的可能性反而不大。

生活縱然寫意,卻也平淡無奇。沒錯,我晉身到了紳士的社會階層。可是——誰能例外——我還想要做個富有面瀟灑的紳士。然而我必須壓抑種種物質慾望,日常講道才能表裡合一以服眾。我可以自豪豪地說,我教區的帳目清清楚楚,有史以來只有唯一的一次——郡上一個女侍威脅要將她被我欺負的醜聞張揚出去——我萬不得已才擅用公款好打發她。可我向往更優越的生活。好比說,住遍充滿歐陸情調的大飯店,僕役成列地伺候,並不時地談一場戀愛。

我與菲爾博士的談話中,發現他幾乎什麼都知情了。我從老安東尼·史塔伯斯的日記——是他的公子提摩西·史塔伯斯好心給我看的——推敲到跟菲爾博上三年多之後所得相同的結論。我研判女巫角水井下一定藏了財物。如果這財物是可以拿去變賣的——珠寶或金塊什麼的——我就可以立即辭掉工作一走了之。

這也不須詳述了。命運——厄運——又介入了。上帝為何默許這種事發生?那藏寶處竟讓我給找到了。樂的是,果真全都是寶石。早年我在倫敦曾結識一個可靠的人。他能在比利時安特衛普海港搞定黑市,替我賣個好價錢……我厭惡“搞定”這個字,破壞了我被譽為“阿狄生第二”的純正散文風格。但由它去吧……我在說,我找到那些珠寶了。保守估計,它們價值可有五千英鎊上下之巨。

我記得很清楚,我是十月十八日尋到寶的。正當我跪在藏寶的凹穴內,撬開裝滿珠寶的鐵盒,且遮著燭光以免惹人注意,突然聽到井口有動靜。只見繩索抖動,接著一條細瘦的腿已從井口跨出去。同時我聽見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獨一無二的笑聲。無疑地,他發現井內有人爬下來看究竟。看到我正埋頭努力,於是攀回地面上去笑個夠。我可以說,他向來對教會及一切神聖的人事物都懷著一種說不出的嫌惡。不不,應該說是憎恨。而他輕蔑的態度往往幾近於對神的褻瀆。所有人當中,就屬玩世不恭的他對我的信譽能造成最大傷害。即使他不確定我已找到寶藏(但我深信他已看在眼裡),光是發現我在井內這副貪婪猥瑣的景況時,他得意洋洋的那股勁兒,已足以毀了我的前途。

這就得講到我性格中不尋常的一面。有時候我會興起一種完全按捺不住的反射動作,也就是暴力虐待。它對我而言幾近於享受。從小我就曾把小白兔抓來活埋,或把蒼蠅翅膀活生生扯下來。年事稍長這種衝動常演變成一些不堪的行為——我已記不清了,也極力隱藏這些我想了就膽顫心驚的行為……話說,我發覺提摩西·史塔伯斯正站在井口,就等著我上去,他一身騎馬的行頭被雨淋得透透地。他笑彎了腰,樂不可支地直拿馬鞭往自己大腿上拍。珠寶盒塞在我上了鈕釦的大衣衣襟內。我手裡則握著那小鐵撬。

當他笑得七暈八素整個人背了過去時,我出手了。我狠狠鎚了他好幾下,待他倒地後還不住手。原本我並無預謀,但當下心裡就有了譜。我決心藉助於史塔伯斯家族斷頭的傳奇,穿鑿附會地轉為對我有利的說辭。

於是我用鐵撬擰斷他脖子,趁黃昏時分將他棄置在一個小樹叢內,並吹口哨把他的馬引到附近。

稍後我驚魂甫定,聽說他竟然沒死,還想見我。我的恐慌可想而知。菲爾博士最近才告訴我,就是這節骨眼令他懷疑起我來——提摩西·史塔伯斯怎會召個牧師去他臨終的床邊,而且指定要單獨見面呢。那番談話之後,我再也掩飾不了焦慮不安的心情,這一點果然沒逃過博士的眼睛。一言以蔽之,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跟我說的話,菲爾博士前兩天已猜到七、八分了,也就是將我的罪狀寫下,鎖在典獄長室的金庫內,好教謀殺的控訴日日懸在我心頭,整整達三年之久。當我聽他這麼說時,完全亂了陣腳不知所措。本想伸手掐死他,但那隻會招致他一聲慘叫;我則當場會被捉拿。我又想要是有這三年緩衝時間,還怕找不出一個辦法來反制他的詭計嗎?待我走出房門,見到其他人時,我處心積慮地要製造一個伏筆,說那老傢伙已神智不清了——惟恐一不留意,他嚥氣前會臨時起意,即刻把我的事抖出來。在此,對於我如何想出多項偷取那份宣告檔案的計謀,也不多著墨了。那些都沒枉費心機。除了辭去職務離開查特罕一途,三年的時間足以讓我逃離林肯郡遠遠的,可惜就有這麼一個要命的理由逃不得:

一旦我失蹤,大家必會放話出去,開始對湯瑪士·桑德士展開調查。那麼真正的湯瑪士·桑德士已死的資料就會曝光而真相大白——當然除非我出面冒名回應他們的傳訊,才能停止他們的調查。若我是自由身,不受典獄長室金庫記憶體的謀殺控訴所脅迫,我當然可以隨傳隨到。我可以單純地扮演從牧師職務退隱的湯瑪士·桑德士。可是我若因這謀殺案而成為通緝在逃的湯瑪士·桑德士——而我一輩子難逃此命運——則大夥會發現當年來自奧克蘭的那位正牌神職人員已死,然後矛頭就會指向我。這麼一來,我就會憑空再多出一項殺人又頂替他職位的罪名。所以只要一失蹤,我左右都將面臨謀殺罪的控訴。唯一可行的,就是想盡辦法盜取保險櫃那份檔案湮滅證詞。

為此,我在年輕的馬汀·史塔伯斯先生前往美國之前和他結為知己。不免自吹自擂,但我自認個人魅力足以讓我左右逢源,任誰都能變成莫逆之交。我與馬汀交好,覺得他有點驕矜、頑固;除此之外是個非常有親和力的小夥子。他把金庫鑰匙,進出典獄長室的條件,及他二十五歲生日那天要盡的義務一五一十告訴了我。他遠在兩年前的生日那天就已經混身不自在了。時光推栘,我從他自美國寫來的信中看出,他的恐懼感已到了病態的地步(恕我用此字眼)。這一點,加上他堂弟赫伯特對優秀的馬汀眾所周知的敬慕之情,對我而言,頗有機可乘。我的目的當然是在取得那份檔案。很不幸,為達目的不得不殺了馬汀。我真的很喜歡這年輕人——也不幸他堂弟赫伯特亦非得陪葬不可,但我的處境實在危急。

我已指出我的妙計依賴馬汀的恐懼和赫伯特對他的英雄崇拜,但此外還靠一個條件,那就是這兩位年輕人無論身材、長相都像呆了。幾步之外,很容易混淆。

我取得他們的信任之後,就為他們獻計。馬汀不需要親自守夜去承受那令他聞之喪膽的試煉。到了那天,晚餐一過他們兩人就該各自回房。然後——就怕有人打擾,使計謀曝光——馬汀要表明不希望任何人打擾。赫伯特該穿上馬汀的衣服,而馬汀則裝扮成赫伯特的摸樣。為了節省守夜結束時換回自己身份的時間,我建議赫伯特把兩人的衣物打包,交給馬汀保管。馬汀則將這個小行李綁在赫伯特摩托車後面,且立刻啟程,騎車沿後巷來到牧師公館。時間一到,赫伯特就帶著馬汀的鑰匙出發上典獄長室,然後依照史塔伯斯傳統,按指令行動。

要了解,這些是我教他們做的。我自己的步驟又另當別論了。照說赫伯特該在午夜十二點正離開典獄長室。馬汀在牧師公館換回自己的衣著且騎車回到監獄,應在監獄前方路上等赫伯特。此時赫伯特便將鑰匙、燈及守夜所取得的書面證明交給堂哥。此時堂哥馬汀再徒步走回宅邸。堂弟赫伯特拿了摩托車,騎到牧師公館換裝,也回宅邸去——看起來只是堂哥守夜這晚要經過身心嚴酷的試煉,堂弟為了紆解對他操心過度所造成的壓力,遂到鄉間飆車去了。

我的任務,不用說就是:第一,為我自己製造一個無懈可擊的不在場證明;第二,讓馬汀的謀殺看起來像是赫伯特所做的好事。針對這點,我賭注全都押在這堂兄弟兩人的榮譽感上,這本身當然是一種極為可貴的情操。我提議,雖然在形式上這守夜的傳統將不再一板一眼按規定執行,至少他倆絕不可違背祖傳的保密精神。因此赫伯特固然可以權充替身守夜,又逕自開啟金庫內的鐵盒,但是從金庫取出的任何文字內容,他千萬不可過目。他只能把所有東西放進口袋,午夜時分在監獄外與馬汀碰頭時一併交給他。返回宅邸後馬汀再抽空展讀。翌晨若是沛恩先生抗議他從金庫鐵盒取出了不該挪動的檔案時,馬汀大可以聲稱他是忙中有錯。無傷大雅的錯,因為他的行為在在證明此一考驗的目的已圓滿達成,也就是在典獄長室待上了一個鐘頭。

我個人的計劃很乾脆。馬汀來到牧師公館的時間不會遲於九點半。我可以就地將他解決掉。很遺憾,我未能讓他毫無痛苦地死去。但鐵撬一擊,他就昏迷過去了。我則扭斷他的脖子,並假造其他內外傷。我可以不引起任何人疑心,早早將他載到女巫角去,丟在牆下。依年曆預測,那天的天氣將又溼又暗,果然不假。安置妥當後,我就赴菲爾博士家去了。是我建議大夥集合守望典獄長室窗戶的。天下還有比這更方便的不在場證明嗎。當午夜典獄長室的燈光一熄,若是分秒不差,那麼守望者侷促不安的心情都會平息。他們會認為馬汀已安然度過難關。稍待片刻我就可以告辭。不論我多晚到,赫伯特都會在監獄前面耐心等候。因為他在等他堂哥,又不能被大夥瞧見自己在場,我越拖延越好。我離開菲爾家時,要下車與赫伯特會合。我打算告訴他,很不巧當我離開牧師公館的那段時間,他堂哥已醉得不省人事——這個說法對認識馬汀的人而言都大可採信——如此一來,赫伯特就有必要跟我一同回牧師公館,幫馬汀打點一下好叫他速返宅邸,免得桃若絲小姐開始擔心。

這下子,鑰匙、燈及鐵盒內的物品都在赫伯特身上,跟我打道回牧師公館了。他的情況不須設計什麼障眼法。一個子彈穿過去就得了。夜深時我可以輕而易舉地回到監獄,檢查赫伯特有沒有遺留任何線索。我原想找個藉口促使他將陽臺的門開啟,又怕他起疑,便決定親自出馬。

事情實際發生的過程,我不用重複了。然而有一刻(容後再談)我的如意算盤出了差錯。幸虧沉著才未陷入險境。是衰運將我擊潰的。赫伯特將衣物打包時,不巧被總管撞見。這顯示他想逃亡。馬汀——大家以為是赫伯特——騎車從後巷離開時也被人瞧見,又顯示他想逃亡,桃若絲·史塔伯斯小姐剛好從宅邸出來(機率實在太小了),正是赫伯特佯裝馬汀離去之時。幸虧他們之間有段距離,光線暗又是背影。當桃若絲向赫伯特說話時,赫伯持僅口齒不清地胡謠了幾句作醉酒狀才沒被識破。這堂兄弟兩人化身為對方,沒有一次跟別人正面接觸。即使巴吉將車燈送去馬汀房煙,其實是赫伯特在那兒待著,如巴吉所說,他沒將燈直接交給對方,只將它留置在房門口。而巴吉去馬廄取燈時,在微弱光線下見到騎上車揚長而去的則是馬汀。

我對馬汀採取了致命手段。我承認下手時曾遲疑,因為他眼淚汪汪地緊握我的手,感謝我幫助他成功逃避了恐懼已久的守夜試煉。當他彎身去拿酒瓶時,我心血來潮還是出擊了。他好輕。我體格算是強壯的,搬動他不費吹灰之力。紫杉居後頭一條小巷弄直通監獄附近。我在陽臺下、水井邊將屍體現場佈置了一番,才回到菲爾博士家。我曾動過念,想將井邊鐵叉穿透屍體,藉此寫實的細節印證安東尼之死的古老傳說。縱使如此,我還是放棄了這個主意,免得看來有那麼一點太過湊巧、太造作、太刻意迎合那個史塔伯斯詛咒。

這時我唯一擔心的是赫伯特能不能安然溜出來。我不願辱罵死者,但我可以很公允地說,他是個頭腦魯鈍、手腳笨拙的傢伙,遇到危機缺乏機智。他曾遲疑半天,數度與馬汀吵得天翻地覆才接受我這計策……不管怎樣,菲爾博士跟我說,當我們在他花園等鐘敲十一點時,我矯枉過正了。我焦躁不已的樣子,加上等待的關鍵時刻提出一個突兀的問題,問道“赫伯特他人呢?”令博士起了疑竇。我只能說,我當時情緒繃得太緊,露一點馬腳實在是在所難免;現在來談另一個運氣太背的情況,害我功虧一簣。我當然是指鐘錶的那十分鐘誤差。赫伯特熄燈比預定的早了十分鐘,差點壞了大局。有好一陣子我都想不透,他離開時間既然出錯,為什麼他卻幾乎像時鐘一樣準時,在真正的十一點正抵達典獄長室呢?很遺憾,我的問題被菲爾博士搶先在大廳向女僕給問掉了。赫伯特戴的表確實走快了。但當他耽在馬汀房裡等的時候,很自然地一直抬頭看著屋煙的鐘,而未看手上的表。他已吩咐女僕把所有的鐘以他手錶為準調好,也以為女僕已照做了。而菲爾博士發現,馬汀房裡有一面大時鐘,時間是正確的。因此赫伯特是憑正確時間離開宅邸,卻依自己的表,在錯誤時刻離開了典獄長室。

這時,並非我估計錯誤所致,而是全靠運氣,那個(我十分推崇的)年輕藍坡緊張的情緒已高漲到崩潰邊緣。他決定衝過草原。我試圖勸阻他,因為赫伯特走出監獄時,若被他撞見就糟了。那會毀了我,所以一見擋不住他,我只好尾隨而去。我這沒戴帽子的神職人員像個鄉間嬉鬧的小男孩一樣,不顧一切冒著暴風雨跑去,這畫面菲爾博士也看在眼裡。我的心思卻在別的事上頭。只見藍坡依我所希望的,很自然地舍監獄大門不去,逕自跑上了女巫角。

這麼一來,我靈感乍現,但這是個性使然,而非聰明才智之賜。我看出這危機如何能化為轉機。我像個無辜的人一樣,若無其事跑向監獄門口。我曾諄諄警告赫伯特,他走進監獄門口時可以亮出燈光,但走出來時無論如何不能曝光,以免有路人看到他與馬汀為伴而納悶。

經我費心,時機算得恰恰好。又是深夜又是大雨的,那藍坡竟迷路了。我有充裕的時間去見赫伯特。我確保他拿到檔案了,然後站在那風大雨驟的夜色下,簡單地告訴他,他時間算錯了——真是妙計!——他早了十分鐘,而馬汀還沒離開牧師公館呢。我又說那夥守望者已紛紛起疑,統統跑來了。他必須速返牧師公館,徒步去而且得繞道而行。我還真怕他透出燈光,索性把他手煙的燈猛一抽走,打算丟棄在林間。

另一招閃過我腦際。除了間歇的閃電權充照明之外,藍坡是伸手不見五指的。我因此用腳踹碎那燈,急著去找他的同時,便將燈隨意丟在牆下。就是要在這種危急情況中,人急中生智才會達到這般登峰造極的水準。此時我已沒什麼好怕的了。赫伯特步行離開了,藍坡也不可能錯過馬汀的屍體。就算他錯過,我也準備假裝不小心踩到。而我的車是附近唯一的一輛交通工具,理應由我去查特罕找菲爾博士或警察來。這又爭取到充裕時間,可以回到牧師公館,坐等赫伯特。

還用說嗎,事情進展順利。那一夜我所要完成的超越了一般人的能耐,但我冷靜地一一達成。既然殺了馬汀,一種難以形容的刺激感驅使我可以乘勝追擊,再殺它個一打。我已通知警察局長。在聯絡馬克禮醫師之前,我很自然的暫返牧師公館去拿雨衣。

我稍微耽擱了一點時間,跟赫伯特幾乎同時到達。我本該謹慎些,等他走近了才對他開槍,以免噪音過大。但牧師公館是間孤立的屋舍,左輪槍的槍聲不容易被聽到。而當時感覺,若站在一段距離外,瞄準他兩眼中間的位置,好像會比較過癮。

隨後我套上雨衣,跟馬克禮醫師一起開車回到監獄。我們所有的作業都在一點以前結束了。那時離破曉還有幾小時,讓我可以完成各項佈置。我從未感到過這麼想把一切整頓妥當,像有人樂於把房間整理得一塵不染那樣。我本可把赫伯特的屍體妥善藏在地窖的——至少暫時如此——另外還藏了摩托車、打包的小皮箱及一些對付馬汀的工具。但我必須將房子加以清掃美化,才能安心上床睡覺。此外我既想將馬汀的謀殺嫁禍給他堂弟,就得小心翼翼不留任何漏洞。

我的一切做為都在那一夜完成。工作不吃重,因為屍體都很輕。我路太熱了,連盞燈都用不著。好幾次我曾來往於監獄的路,踽踽獨行——站在矮牆上(恐怕也常被人看到)——又走過頗具歷史性的走廊,口裡唸唸有詞,引用一些適切的詩詞——以致於我摸黑都知道路。有史塔伯斯幾把鑰匙在手,我終於可以登堂入室,進入典獄長室了。有老半天,我不能確定去陽臺的門是否從來未曾上過鎖。無論如何(我說過)反正是可以打得開的。我開啟了那鎖,就大功告成了。

還有一件事。金庫內裝有檔案的鐵盒稍後被我丟人水井裡了。這麼做是因為我仍懷疑(不,是害怕)死在我刀下的提摩西那鬼聰明。我怕鐵盒另有什麼夾層藏有檔案副本,索性整個拋棄。我可得萬無一失才行。

想到昨晚我差點被抓就覺得莞爾。我對菲爾博士家的那一連串討論起了戒心,也備好輕便武器在一邊旁觀。那天在林中有人擋了我去路,便開了槍。今天得知,受傷的只不過是巴吉總管,我鬆了一口氣。稍早在本自白書中,我曾表明會據實以告。現在我收回這話。縱使幾分鐘後我將用槍抵住太陽穴,扣下扳機自盡,有一件事我仍無法坦白。有時在夜晚我彷彿看見一張張的臉。昨晚我又看到了,一時之間令我心裡發毛。不談它了。這種事會破壞我計劃中天衣無縫的邏輯性。我只能說這麼多。

讀此宣告的諸君,我馬上就完了。我與那鑽石商朋友順利成交——為免惹人疑心,我與他交易並不頻繁——歷經了幾年光景。我已儲備好了。當厄運的壓軸好戲來臨時,我接獲我“叔父”的信,說他十年以來首度要來英格蘭看看。我默默地認了。簡單說——我累了。掙扎太久,我只想離開查特罕,因此我竟大意地將叔父要來的訊息讓全鎮知道。我找了個託辭,請班傑明·阿諾爵士去接他,明知他會拒絕而堅持由我去。我早該退隱的。三年來我苦思命運所賞給我的幾番險惡處境而不解。如今我是否能善終,似乎已不重要了。

菲爾博士出於慈悲,將手槍留給我。我還不想用它。這個人在蘇格蘭場真太吃得開了……

現在我希望早把他殺了就好了。當死亡臨頭,我想我能忍受絞刑這個念頭,就算是短短几周之後的事也罷。燈有些微弱無力了,我也希望拿出紳士風度乾脆自了。手優雅地一抬,唉,至少衣著也該比現在稍微再體面些。

平日寫證道詞的靈感頓時都枯竭了。我算褻瀆了神麼?我告訴自己,一個才華洋溢的人不可能下場至此,因為我的證道——雖然我本人未真的被任命,也永不可能接受任命——都是相當高明的。我完美無暇的計謀究竟在那兒出了毛病?我問菲爾博士。我是為此才想跟他懇談的。他對我的懷疑變成具體指控,關鍵就在我莽撞地為了揮去他們對我的一切疑慮,而謊稱提摩西·史塔伯斯臨死前透露殺他的人是家族中的一員。我的確太躁進了,可我前後所犯的錯倒很一致。若我此生機緣好一點,讓我發光發亮的話——我真的會是個了不起的人物。我不得已擱下筆來,手裡好換上另外一件傢伙。

我恨大家。若有可能,我願掃光全世界。現在我得舉槍自盡了。我褻瀆了神。私下從不信神的我,我祈求,我祈求……上帝幫助我吧。我再也無法往下寫了。我要吐了。

湯瑪士·桑德士

他終究沒能自盡。當大夥兒開啟書房的門時,只見他抖個不停——槍正向腦門舉到一半,卻怎麼也提不起勇氣扣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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