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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裡還是免不了有罪惡感,即便是在冒險途中,他竟然還是抗拒不了誘惑,渴望進去來杯啤酒,修葛走進前院,穿過那扇矮門。屋裡充斥著濃重的啤酒、泥土和舊木頭的氣味。他判斷,幾面牆起碼有四尺厚。沒有人知道這棟建築是何時或為何而建,除了前院那兩棟如修道院般的建築被當成馬廄,堆滿廢棄的乾草拉車和麥杆。裡面的人比他預期的更多,舒服的微醺、恍惚、在狹窄的走廊間跌跌撞撞。透過窗戶,他看見兩側各有一間房間,後面是個吧檯,史賓利轉進右邊的房間。

修葛垂頭穿過走廊,到後面吧檯。兩盞油燈薰黑了溼氣涔涔的牆。大多數人都聚集在室內的一角,有人在彈鋼琴,兩個大嗓門正在為一首歌爭論。修葛進入那間椽木橫亙其上、僅擺幾張高背長椅和長桌的房間;擦得發亮的黃銅裝飾長椅上方。牆上用不同圖案的髒油布補補貼貼。木製壁爐架上擺座沒有指標的鐘;此外,擠在昏暗角落,艾伯特親王身著高地服飾的畫像成了黏蠅紙。(棒槌學堂注:艾伯特親王,1819-1861,大不列顛維多利亞女王的丈夫。)艾伯特親王看似一臉不悅。離他不遠,兩三名頭戴無邊帽道貌岸然的老人擠在一張桌子,爭辯起來時,揮舞著白鐵酒杯,他們在銅領釦結裡伸長脖子扭轉透氣。其中一個說,“你現在別去當該死的笨蛋!”憤怒轉身,將杯子碰一聲重重放在桌上。“告訴你們,那個瑪莉公主是被炸死的!要是不監禁炮兵,瞧,上帝保佑,聽我說,我要——”碰!幹盡一大杯啤酒,瞪視他的對手。

身材矮胖的女侍端了一整托盤的酒杯想透過,又不知該如何是好。她不斷撇著頭避開層層瀰漫的二手菸,又得不時示出茫然的笑臉迎人。她對那些在挑釁的人喊著,“借過,請借過!”目光瞅著她的老闆求助,後者是位僅穿襯衫、氣派大方的人,一雙謹慎的眼睛沒有稍閒片刻。他站在吧檯後面大大小小的啤酒容器邊,雙臂交疊;猛然一拉把手,注滿一整杯啤酒。杜諾範靠近吧檯時,他上前一步。

修葛改變心意:“威士忌加蘇打水。”眼光動也不動盯住旁邊擱架上一面發亮的銅盤。儘管被煙薰得有點髒汙,他仍可從銅盤中看得到走廊上的門,和另一間房間的映影。史賓利正在那個方向。那間房間比較像是客廳;史賓利肆意而慵懶攤在一張有流蘇綴飾的椅子上。

修葛隱約聽到周遭的竊竊私語——“那個傢伙”“殺人兇手”“噓,小聲點!”蓋過鋼琴的演奏聲。沒多久,這個訊息就傳遍了整個酒吧。那三名老人飲盡了他們的啤酒,就像骨牌效應,東張西望……

將蘇打水倒入杯中,眼角盯著銅盤,修葛迅速別開臉面向銅盤及牆。史賓利站起身,大步從房間走到走廊上,穿過走廊到吧檯,他看起來一肚子火。人們趕緊將目光移開,假裝繼續喝自己的酒。一個引人注目的聲音高呼,“來一首“老約翰,威利”吧!”

史賓利邁步朝吧檯走去:“可不可以,”他以高不可攀的聲音說,令人連想到茉兒·史坦第緒,“先生,這裡可以直接點酒嗎?”

部分喧鬧聲降成嘰嘰喳喳的細語,人們都豎起了他們的耳朵。史賓利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尊貴舉止成了滑稽可笑的焦點。酒館老闆上前。

“我很抱歉,先生,真的很不好意思!他們這樣注意你,先生!請說,先生?”

“我要一杯白蘭地,”史賓利說,冷冷地摸著領帶,“如果你們有的話。我要最好的。拿一整瓶來,再加一杯啤酒。你要不要也來一杯?”

“喔!謝謝你。沒關係。”

史賓利不會正好看到他了吧。修葛不禁思忖……他決定轉身。美國人並沒有注意到他。斟滿一整杯白蘭地,他喝純的,之後又灌一口啤酒。他接著再倒一杯。老闆開了一瓶自家釀的啤酒,語氣輕鬆地搭腔。

“崔弗斯先生,今天天氣不錯喔。”目光機警觀察他的反應。

“嗯。”

“溫暖了點,是吧。”老闆以肯定的口吻說。瓶蓋發出嘶一聲,老闆緊皺眉頭,徐徐倒著酒,“先生,我猜這裡可能比美國溫暖多了吧?”

“暖多了。再把酒杯加滿。”

“美麗的國家,美國!你知道嗎,先生,我妻子表姊同父異母的哥哥住在堪薩斯城?”他點點頭,“住在那裡四十年了,他叫吉爾及·魯佩。也許你聽過他,先生;吉爾及·魯佩?我聽說他在經營一家木材廠。沒有!那裡可是個大地方……先生,那麼祝你身體健康!”

修葛從來沒有這麼感激過英國人的剋制力。這房子裡每一個人都好奇探聽莊園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整晚談話的主題肯定都圍著這件事打轉;現在連主角——本來應該已經被逮捕——也到場了。他們在豎著耳朵的情況下繼續閒聊。沒有人故意轉身瞄史賓利一眼。

老闆喋喋不休說個沒完:“你現在準備留在我們這裡吧,我希望,崔弗斯先生。”

“不,”史賓利說,“我今晚就要離開。”

“哦?”

“就今晚。我恨不得走得遠遠的。你聽著……”

他狠狠喝乾第三杯白蘭地,傾身挨近吧檯。不知是因為有白蘭地壯膽,還是他有意,或是他想成為眾人的焦點——他一開口,嘰喳的說話聲漸漸安靜下來,他的聲音壓過他們——修葛不知道出於什麼理由。史賓利倒是意識清晰要對酒館裡所有人說話。三杯白蘭地下肚,趁著他情緒高亢時,由舌端脫口而出。他清了清嗓子。他懷著惡意的眼神,得意洋洋環顧在場的人,他轉頭面向酒吧老闆。

“得了,別裝了!別站在那邊舔你們的啤酒,一副道貌岸然的德行。我知道你們心裡正在想什麼。殺人兇手。你們假惺惺在關心,警方怎麼還沒有逮捕我,是吧?”

老闆試著繼續扮演他的角色,似乎無視於他人的活動。他假裝跟別人不同:“哦,先生,既然你提到這件事——當然,我們都聽說了,真是一樁可怕的事件!”他活力十足擦亮吧檯,“我們對那可憐的老紳士感到難過……”

“把那瓶酒拿過來!可怕的事件!他們想把罪名套在我頭上,但是沒輒。告訴你們的朋友,我跟這件案子沒有任何瓜葛,我已經證實了這一點。”

酒館老闆面露笑容:“咦,那真的要恭喜你了,崔弗斯先生!我們也覺得你不是兇手,先生!那只是這一帶的人——你知道的,誰不愛道人長短。”他壓低聲音,“你只是特地來拜訪狄賓先生,很多人——”

“你是在跟我說話嗎?聽著,”史賓利飲乾杯中酒,碰然將杯子倒置,用手戳著酒吧老闆的胸膛,“我從來沒有進過他的房子。他們以為那個人是我,其實是狄賓先生偽裝讓別人認不出他。去和你們的朋友說吧,還有你們那些沒大腦的警察朋友。”

“先生?”

“我告訴你!是狄賓打算來告訴我,我是個騙子!”

酒館老闆聽得一頭霧永,史賓利自顧自地說。他越說越自信,簡直是武斷。

“聽著,我告訴你們是怎麼回事。老狄賓想要離開他家,懂了沒?別管為什麼。我不會說的。他想要離開自己家,懂了吧?很好。他上倫敦去,到劇場用品店買個化妝箱,又到一家成衣店買套衣服。然後,他就可以為所欲為,沒有人會懷疑他。但是尼克是個藝術家,你們懂嗎?——名副其實的藝術家;我不得不誇獎他。假如他在任何地方留下腳印,他也不留一點痕跡。他甚至有幾雙不同尺寸的鞋子。沒錯!而你不可能走進鞋店,要求買一雙比你的尺寸大三四號的鞋子。這太奇怪了;而且他們會找到是哪家店的鞋,要是事後出了什麼麻煩,警察絕對追蹤得到你,懂吧?”

史賓利往吧檯中間捱過去,漲紅的臉湊到離酒吧老闆只有一寸距離。以更嘶啞的嗓音說:“所以,尼克怎麼做呢?他到一個大家稱之為“莊園”的大宅;唯有那裡有棄置不用的傢俱,和一些我連放在煤窖裡都嫌髒的畫。某天下午,他揹著一個本來應該用來裝書的書包;跟得上我的話嗎?他溜到他們囤積廢棄物的房間,偷了一雙某人的鞋;現場沒有留下任何他的腳印,為什麼,因為他把這件事嫁禍給那雙鞋的主人,懂了嗎?這就是尼克乾的好事,這一切都是因為他要離開他家,以及……”

修葛還沒聽完這句話,驚覺自己幾乎正面對著史賓利聽他說話。他保持不動聲色,以空杯就唇,注視吧檯後面一張海報,約翰·渥克以一抹諷刺的斜睨露齒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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