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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說的是,”艾芙蓮說:“我認為你們所有的人當中,檢察總長說得最有力。就算到了最後一分鐘,我還怕他會贏呢。那個人讓我印象深刻,我不管有誰同意這一點。還有——”

“呵,呵,”H.M.說,“原來你有這種想法,啊?錯了,小妞。華特·史東是個更好得多的律師。我並不是說他是故意那樣做法,可是他把所有的全堆在一起,好讓法官能全給打倒。這真是我所見過像刻意誘導或挨拳頭時怎麼閃避一樣棒的花招。等他發現那小子清白無辜的時候已經太遲了,他本來可以拋開他原先的想法;可是我要讓案子審下去,這樣才能證明到底——弄清楚整個犯罪經過。所以你看到一個聰明的人怎麼不用稻草就做泥磚的精彩好戲。聽起來非常了不起,說穿了一文不值。”

我們在一個狂風暴雨的三月夜裡,坐在H.M.那間高踞在樓頂上俯視泰晤士河河堤的辦公室裡,H.M.在忙著調製威士忌水果酒(他說是為了配合安士偉的案子)之後,坐了下來,把兩腳蹺在桌子上,鵝頸狀的檯燈壓得低低的。屋裡的火生得很旺,樂麗波普坐在靠窗角落的一張辦公桌邊,正在記賬,H.M.眼裡看的是雪茄的煙霧,鼻子裡聞的是威士忌水果酒的香氣,不停地笑了又喘,喘了又笑。

“可是,”H.M.宣稱道,“我對會有什麼樣的判決,從未懷疑——”

“真的嗎?”艾芙蓮說,“你還記得當時的情形嗎?在他們做出判決,案子宣判之後,有人過來向你道賀,不小心碰掉了你桌上的一本書,你站在那裡又吼又罵地嘰哩呱啦足足講了兩分鐘——”

“哎,可以把這種案子忘掉總是讓人很舒服的一件事,”H.M.咆哮道,“我還有幾招留中不發的;不過,打個比方,就算你知道得很清楚一定會贏的一場賽馬,你還是會緊張吧。你知道,我得一路打到底,我得這樣弄下去才能做我的結辯,而我覺得在那番話裡有某些暗示會對真兇有正面的影響——”

“艾蜜莉亞·喬丹,”我說。我們沉默了一下子,H.M.望著他雪茄煙的頭,哼了一聲,最後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水果酒。“你一直就知道是她涉案嗎?”

“當然了,孩子,如果有必要的話,我還可以證明這一點,可是我得先讓被告席上的那個小子無罪開釋,我不能在法庭上說她有罪。在我給你們看的那張時間表上就寫著只有一個人可能犯下謀殺的罪行。”

“怎麼說?”

“我會談這件事,”H.M.說著在椅子上移動了一下身子,“是因為在我談的時候不必再考慮什麼規矩真他媽的舒服。

“呃,我不必再從頭把所有的事再說一遍。在吉姆·安士偉喝摔下藥的威士忌酒而昏倒在胡彌書房裡之前的事,你們差不多都知道了。事實上,你們什麼都知道,只不知道我深信有某人犯罪的充分理由。

“打從這個案子一開始,我就直接看穿了那個誣陷某人是瘋子的陰謀,就像我當初跟你們講過的那樣。可是如果不是安士偉動的手,那到底是怎麼殺的人,可讓我想破了頭。後來瑪麗·胡彌說到一件事——說她那心上人在牢裡最恨的一樣東西就是猶大之窗——而我突然悟到每扇門上都有個猶大之窗這樣驚人的可能狀況。我像魔鬼似的走來走去,從各個角度來看這件事,然後我坐下來,列出那張時間表;整個案情就開始逐漸明朗了。

“最初我看這件案子的時候,覺得只有兩個人和陷害雷金納·安士偉的計劃有關係:艾佛瑞和史本賽,我到現在還這樣想。不過。很顯然地有人發現了這個計謀,在最後一刻堅持要參與。

“為什麼呢?你們看!如果確實是用猶大之窗來殺人的話,兇手必須是和艾佛瑞·胡彌一起執行那個計劃的人。兇手一定要至少夠接近到能知道書房裡的情形進行得如何。一定是那個兇手拿走了那個多出來的酒瓶——在我的時間表上我就對酒瓶提出了疑問——這樣才不至於讓警方發現。這一切都表示和艾佛瑞同謀。有人參與了那個計劃,有人幫忙到那樣的程度;然後有人利用這件事幹淨利落地殺了那個老頭子。

“那個人是誰呢?當然,你們最早想到的就是史本賽叔叔,因為他毫無問題地是那個計劃的共謀,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至少,認為史本賽叔叔親手行兇這件事是不可能的。他有很完整的不在場證明,醫院裡的人有一半都可以作證。

“那,還有誰呢?你知道,能確定另外一個參與共謀的人而使整個範圍縮小,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艾佛瑞·胡彌這個人朋友很少,除了家人之外,沒有關係親密的人,他是個非常顧家的人。如果說他居然會把這種機密的事告訴一個非必要參與其事的人——哪怕是在壓力之下——那也一定是個和他很親近的人。

“你們要知道,到這個地步,我還只是坐在那裡想而已;靠的只是一個想法而已。我說,是個親近他的人。哎,雖然理論上看來,也有可能是外面的人偷偷溜進來行兇(比方說是傅來明),可是看來很令人懷疑。傅來明和他並不親近;甚至不算好朋友,你從他們彼此談到對方的口氣裡就可以聽得出來。何況,一個外面的人要偷溜進來的話,還得躲過戴爾和艾蜜莉亞·喬丹所組成的電眼監視器,他們兩個當中始終總有一個人在家。不過要是談到什麼可能的話,倒不妨用另外一個說法,看看會引到什麼地方。

“結果就是相信另外一個參與其事的必定是艾蜜莉亞·喬丹或戴爾兩人當中的一個。事情實在是太簡單了,所以反倒讓人花了很久的時間才想通。可是這個人很確定不會是戴爾。我且不說我自己深信,這位令人尊敬得可怕的戴爾,絕不會是令人尊敬得可怕的胡彌先生願意讓他偷看藏在櫃子深處的家醜的人。當做雷金納上尉發瘋的證人,可以。要當做同謀,不行。而且由時間表上也看得很清楚不可能是戴爾。

“就是這樣。由你們所知道的各種理由,我已經得到了胡彌被那支從十字弓發射的箭殺死的結論。某人一定得等到吉姆·安士偉藥性發作,然後這個人必須和胡彌一起進入書房,協助他把薄荷精倒進那個不省人事的傢伙嘴裡。再把另外那個酒瓶和蘇打水瓶拿出去。這個人必須先把那支箭帶出書房。這個人必須要讓胡彌在裡面閂上房門;至於箭還在門外,胡彌是怎麼給說動了閂門的,我就不知道了。這個人必須弄好猶大之窗的機關,這個人把胡彌殺了,關上猶大之窗,處理十字弓和酒瓶,收拾善後,這樣你們都清楚嗎?

“呃,戴爾在六點十分讓吉姆·安士偉進了門。(確認過了。)到安士偉在書房裡喝那杯下了藥的酒,至少有三分鐘的時間,還要更久藥性才會發作。(這點由安士偉本人證實。)戴爾在六點十五分時離開那棟房子。(這點我確認過,寫在我那張時間表的上端,那裡只有完全沒問題的事實。他在六點十八分抵達修車廠,正如他本人在庭上所說的,到修車廠走路約需三四分鐘。)有可能在一分半鐘的時間裡處理完殺死艾佛瑞·胡彌的那些亂七八槽的事情嗎?不可能,時間因素就證明不可能。

“而這一點就讓我發現了那個明顯的事實,就是隻有艾蜜莉亞·喬丹和胡彌以及那個失去意識的人在屋子裡。到戴爾在六點三十二分開著車子回來之前,她一個人在那裡有十七分鐘之久。

“哦呵?我們先來想一下這個女人,她有哪些合於參與那個計謀的條件?她和胡彌家在一起住了十四年;十四年呢,孩子們,這當然足夠讓她成為那個家庭的一分子了。她可以說是,或者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心一意地愛著艾佛瑞。她一激動起來——你們在法庭也注意到了吧——就會直呼他的名字,這可是除了他的親弟弟之外,沒人敢做的事。她的地位也讓她能知道很多在那棟房子裡的事情。要是艾佛瑞必須把他的計謀透露給什麼人聽的話,最可能的人選就是一個看來很實事求是、動作迅速、做事用心的女人,而且在那裡的時間也夠長久到能打進那攸關家族榮譽的封閉小圈子裡。

“然而這仍然只是理論而已,你們明白吧?所以我們來看看從六點十五分到六點三十二分之間那神秘的十七分鐘裡,她做了些什麼。(她說)她在六點三十分的時候收拾了行李下樓來。我要請你們注意她在法庭上所說的證詞,因為那正是很久以前她向警方說的同樣證詞——當初我特別小心地仔細研究過,就像對其他人的證詞一樣。她說她給自己收拾了一個小旅行包,替史本賽叔叔收拾了一個大箱子,然後她下了樓。

“就是這裡,戴爾的證詞裡有一點很有意思的事正好和這有關係。戴爾回來之後,發現她正站在書房的門前——聽好了,在書房門前。她突然哭喊著告訴他說書房裡的兩個人在互相砍殺,還命令他到隔壁去找傅來明。戴爾說這時候‘她給史本賽·胡彌大夫的一個大箱子絆了一下’。

“我覺得奇怪的是那隻箱子在通到書房的那條小走廊裡做什麼。那棟房子的樓梯——你也看過的,肯——直通前門。那也就是說,她提著行李下樓來,想到要去書房向艾佛瑞說再見,就往後面走進了那條小走廊,手上還提著行李——或者至少是,你們注意了,提著那個箱子。這是怎麼回事?如果是提著兩件行李下樓,以我的經驗是總會把箱子放在樓梯口,好方便再提到大門口去,一般人不會那麼麻煩地把行李拖到屋子後面去,跟人道別的時候還把行李提在手上到處走。

“就在這地方我腦子裡有了一種燒灼的感覺,開始明白了很多事。在我那張時間表上艾蜜莉亞·喬丹的行動那一欄下方,我畫了個問號,到目前為止,我對這件謀殺案到底知道多少呢?由我和警方看法不同而確信的事情有:第一點,艾佛瑞是由一支從十字弓射出來穿過猶大之窗的箭射死的,而那把十字弓從那天夜裡開始就從小屋裡失去了蹤影;第二點,艾蜜莉亞是唯一單獨留在那棟房子裡達十七分鐘之久的人;第三點,艾蜜莉亞當時在離書房門很近的地方,還很難解釋地隨身帶著那隻可愛的大皮箱,而那個箱子從那之後就再也沒了下文;然後我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就是第四點,史本賽叔叔那套漂亮的格子呢高爾夫球裝從那天晚上之後也失去了蹤影。

“喔!我們甚至還知道那套衣服是什麼時候發現不見了的。你們還記得,就在發現兇案之後,魯道夫·傅來明想到要取嫌犯的指紋,戴爾提到在樓上史本賽那套衣服口袋裡有個列印臺。戴爾衝上樓去取——但那套衣服不見了。戴爾不明白是怎麼回事,覺得很奇怪地下樓來,可是那套衣服到哪裡去了呢?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因為在書房裡發現了屍體而亂成一團的話,你首先會想到那套衣服會在哪裡?啊?”

大家都沒說話。

“我知道,”艾芙蓮說,“你會想到衣服想必收進箱子裡了。”

“沒錯,”H.M.同意道。他噴了一口煙,瞪大了眼睛,“有某個女人剛給那套衣服的主人收拾行李,史本賽叔叔是要去鄉下度週末。哎,要給那樣一個男人收拾行李,馬上就會想到的第一樣東西是什麼?一套格子呢的運動用西裝,英國嘛,我的英國。

“跟著這並不複雜的思路想下去。你們在時間表上會看到,六點三十九分時,傅來明要艾蜜莉亞到醫院去把史本賽接回來,也就在那同時,在那一刻,他想到要取指紋。他說,要是他們能有個列印臺就好了!戴爾說高爾夫球裝口袋裡就有列印臺,然後動身去取。我要提醒你們,你們由時間表上也看得出來,那個女人當時還在那裡,她聽到了這句話。所以,她為什麼沒有馬上開口說‘不用上樓去找那套衣服了,我已經收在走廊上那個皮箱裡了’呢?(就算她在把衣服放進箱子前,已經把列印臺拿出來了,她也會說:‘不用到衣服裡找,我已經把列印臺放在某某另外一個地方了。’)不管是哪種情況,她為什麼不說話呢?她不可能忘了剛剛才收好的東西;而且她是個很實事求是的女人,在艾佛瑞·胡彌手下工作,早已學會把所有的事都想到,可是她什麼話也沒說。為什麼呢?

“你們還會注意到另外一件事。那套衣服不單是在當時找不到,而且以後始終不見蹤影,再也沒有出現過。再加上還有一雙鮮紅色的皮製土耳其拖鞋(會注意到是因為那雙鞋太特別了)也不見了;你也開始明白那整個大皮箱都消失了蹤跡。

“這是另外一個原因。我們是不是知道還有什麼別的也消失了呢?當然知道啦。一把十字弓也消失了。我們來看看:一把短柄十字弓,可是前面的頭很寬吧?大得沒法放進(比方說)一個小旅行包……可是卻可以放進一個大皮箱裡,誰也看不見。”

H.M.的雪茄煙熄了,他不高興地用力吸著。私底下,我認為這回重建案情是他所做過最好的幾次之一;可是我還不想說什麼恭維的話,因為那樣的話他只會面無表情地樂在心裡,然後更得意地搞神秘。

“說下去吧,”我說,“一直到你在法庭上做結辯的時候為止,你從來沒向我們暗示過喬丹小姐有罪;可是你得照你的法子辦事,所以請繼續吧。”

“假設,”H.M.帶著在他來說已經算是開心的表情說道,“就算只是為了討論,我們假設那把十字弓藏在那個箱子裡了,這就有很好的理由來說明為什麼那個女人沒有開口告訴戴爾那套衣服不在樓上。她可不能讓他開啟箱子,結果發現那把十字弓,她也不能當著任何人的面自己把箱子開啟。反過來看,她該怎麼辦呢?戴爾上樓去找那套衣服了,她會想到——你可以打賭是這麼回事——一且他發現那套衣服不見了的話,事情就糟了,狐狸尾巴馬上會露了出來。戴爾會想到那個顯而易見的答案,他會說:‘勞駕,小姐,麻煩你把箱子開啟,讓我們拿那個列印臺。’因此,她必須趕快把那個箱子弄出那棟房子。她要去接胡彌醫師回來,傅來明在書房裡,戴爾在樓上;她可以提起箱子,帶著一路走到外面去開車,沒人會看見。

“到目前為止,我都走得很順。可是——”

“請等一下,”艾芙蓮插嘴說道,她皺起了眉頭,“這裡有一件事我不明白,而我始終沒搞懂,你覺得箱子裡都有些什麼東西呢?我是說,除了史本賽叔叔的衣服之外?”

“就像這樣的東西,”H.M.說,“一把十字弓,一個雕花玻璃的酒瓶,一個用了一點點的蘇打水瓶,一瓶用來消除威士忌酒味的東西;大概還有一支螺絲起子,當然,還有兩個酒杯。”

“我知道。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為什麼艾佛瑞·胡彌或是其他什麼人需要把一大堆東西帶出那棟房子,或是另外藏起來呢?為什麼他們一定要有兩個酒瓶呢?把下了藥的威士忌酒倒光,把酒瓶冼過,再倒進乾淨的酒,不是容易得多嗎?把酒杯洗乾淨放回原處,不也容易得多嗎?把蘇打水瓶往餐具櫃的架子上一放,有什麼讓人起疑的呢?——我沒有提十字弓的事,因為那本來就不是胡彌要的,而是兇手的,可是其他的東西呢?”

H.M.輕輕地笑了笑。

“你忘了嗎?”他問道,“原先除了艾佛瑞和史本賽之外,沒有別人參與計謀。”

“那又怎麼樣呢?”

“想想我們所推演出來的這些小細節,”H.M.用手裡拿著的那支熄了的雪茄煙比劃著說,“戴爾對那件計謀一無所知。艾蜜莉亞·喬丹也一樣。雷金納·安士偉會走進陷阱,和艾佛瑞一起給關在書房裡,從那時候開始,到發現雷金納是個瘋子的時間為止,其中艾佛瑞怎麼能離開書房呢?這段時間裡,不是戴爾就是艾蜜莉亞都在家裡;戴爾去取車的時候,喬丹會在那裡,等喬丹開車去接史本賽叔叔的時候,戴爾又會在那裡,你們現在明白了吧?艾佛瑞不可能衝出來跑到廚房的水槽邊,倒光了威士忌酒,把酒瓶沖洗乾淨,再裝滿酒走回來——客人不省人事地躺在一個開著門的房間裡,而他的兩名證人之一會看到他洗酒瓶。有人在那棟房子裡的時候不能做這件事,尤其是有人正在防著會有麻煩;像戴爾就受到警告,而那個女人本來就是那樣的。同樣的,艾佛瑞也不能把酒杯洗好,擦乾,再放回原處。他不能去把蘇打水放進櫃子裡,他必須不動聲色地守在那間書房裡,這就是我為什麼會說,而且還強調說:當初參與這個計謀的人只有兩個。

“我們最好談談這一部分,和我越來越覺得艾蜜莉亞有罪的事拉上關係。按照原先的計劃,艾佛瑞把他的小櫃子安排好了:他那些東西的另外一份都放在下面的小櫃子裡,準備取出來代替原有的那些。我的天啦!要記住一件很實在的事!那就是:在艾佛瑞的計謀之中,他絕不想跟警方扯上任何關係。不能仔細搜查那個房間,甚至不能搜查那棟房子。他只想騙過他自己的那兩個小小證人。他一個人的證人,那兩個不會多事的證人,他只要很簡單地把換下來的酒瓶、蘇打水瓶、酒杯,還有薄荷精等等全塞到小櫃子裡面——把櫃門鎖上。我要再向你們強調一點,他要騙過的是他自己的證人,而他絕不能離開那個房間,等到頭暈腦漲的雷金納給帶走之後,他再把那些東西處理掉。

“可是,艾蜜莉亞參了一腳之後,她可不想讓東西留在那裡。她打算殺了他,那也就是說警方會來調查,而所有那些成為罪證的紀念品不能就那樣留在小櫃子裡;必須帶到那棟房子之外去,否則就不能嫁罪給不省人事地躺在那裡的那個傢伙了。”

“我喜歡她,”艾芙蓮突然說道。“哦,去他的!——我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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