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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毫不猶豫地盤下這家店,就是看中了這個小小的私密空間。前任店主毫不避諱地告訴自己,大學城興建之前,這裡是一家足療店。說穿了,就是個賣淫嫖娼的窩點。地面上做足療,價錢談好了,就去地下室行事。如果客人需要,裡面的隔間還能洗鴛鴦浴。

儘管這齷齪的勾當讓他噁心,不過,他還是喜歡這個地方。越是隱蔽、陰暗的地方,越是讓他感覺安全。那小小的隔間,彷彿能安放他的秘密與往昔。

接手這家店面之後,他拆掉了地下室裡的木質隔斷,把它改造成庫房。裡面的隔間只是徹底消毒,仍舊保持著原樣。每隔一段時間,他還會到這個隔間裡坐上一會兒,細細體味遠離人間的感覺。那種徹底隔絕的寂靜,讓他安心。

他吸吸鼻子,臉上的陰冷驟現,隨即,抬腳向那些木板走去。

隨著距離的縮短,那種古怪的氣味越發濃烈。等到他走到木板旁邊,蹲下身子的時候,雙眼已經被刺激得淚水漣漣。

他用手背擦擦眼睛,動手挪開了那些木板。

一個長寬各三米有餘,深達一米多的水池露了出來,渾濁的液體中,一個腫脹發黑的人體,面朝下,四肢張開,無聲地沉浮著。

他蹲在水池邊,饒有興趣地看了它幾分鐘,隨即,從牆角拎起一把鐵鉤,伸手勾住屍體的後脖頸,把它拖了出來。

被福爾馬林溶液浸泡過的屍體顯得異常沉重,他費了好大的勁兒,只能把它拖到水池邊緣。這似乎增加了他心中的怒火,氣喘吁吁地抬腳踢了過去。屍體的頭被踢得扭向一旁,溼漉漉的頭髮揚起一片水花。

他靠在牆上喘息了一會兒,抬腳走到那張鋼絲床前,拎起搭在床頭的一條鐵鏈,又折返到屍體旁邊。

屍體上的溶液流淌到地面上,在燈光的照射下,泛出黯淡的光澤。屍體表面的大塊破損也顯露無疑,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黃白色的骨頭。

他站直身子,雙眼熠熠生輝,臉上的表情因為興奮而變得扭曲。

“啪!”

沉重的鐵鏈狠狠地打在屍體的背部,腫脹的面板上立刻裂開一道口子,沒有血,只見慘白的肌肉組織外翻出來。

屍體的殘破似乎讓他更加興奮,手中的鐵鏈也一下緊似一下地抽打上去。

受刑者無能為力地趴在地上,毫無血色的肉體隨著抽打不時顫動著。那股刺鼻的氣味再次蔓延開來,伴隨著沉悶的“啪啪”聲,默默地盤旋在密室上空。

一大早,方木就接到了米楠的電話,讓他到分局來一趟。方木心急火燎地趕到,卻在足跡室前和楊學武不期而遇。

楊學武對方木的出現有些尷尬,右手不自覺地往身後藏。然而,當方木下意識地看過去的時候,楊學武卻理直氣壯地把右手拿了出來。在他手裡,拎著一份肯德基早餐。

方木移開目光,抬手去敲門,隨口問道:“沒吃早飯?”

“給米楠買的。”楊學武毫不避諱地承認,“她昨晚在這裡工作了一夜,你不知道?”

說罷,他就推開門,大步走了進去。

米楠對兩個人同時出現並不意外,接過楊學武手中的早餐,衝方木指指辦公桌上的幾份影印件,示意他自己看。

影印件上是一些毫無規則的花紋,上面標記著編號和尺寸。方木仔細辨認了一會兒,發現幾處花紋和富民小區殺人案中提取到的殘缺足跡很像。只不過,這些不出頭的“大”字形花紋要小得多,而且有相當程度的變形。

他有些失望,指著那些花紋問道:“這能說明什麼?”

米楠把手中剩餘的漢堡三口兩口塞進嘴裡,剛要開口,就被噎住了,不住地捶著胸口。楊學武急忙把豆漿遞給她,同時不滿地對方木說道:“好歹人家忙活了一宿,你說話客氣點行不行?”

方木也覺得自己有些過分,看著楊學武給米楠敲後背,心裡更是泛起一股酸意。幾次也想上去幫忙,都生生忍住。

米楠卻覺得不自在,被楊學武敲了幾下之後就躲開了。等到呼吸平復了一些,她簡單地介紹了一下情況。

在麵包車的兩個前輪中,米楠各提取出一些泥塊,經過清理和鑑別,找到了幾處“大”字形花紋。這些泥塊都嵌在縱向花紋和側花紋中,經過擠壓和碾壓,這些“大”字形花紋都發生了變形,只有一大塊粘連在車輪側面的泥巴中,有一個相對清晰一些的。

這種清理和鑑別工作肯定需要大量時間和精力,而且需要相當程度的耐心和細緻。想到這些,方木越發覺得自己剛才的態度對米楠不公平。於是,他儘量舒展開緊皺的眉頭,對米楠點頭說道:“多謝了,你辛苦。”

米楠淡淡地一笑:“我知道你在想什麼,這些痕跡連殘缺足跡都算不上,根本不能當做證據——我也沒指望會有重要發現。”

方木有些不解:“那你為什麼還要做這麼多工作呢?”

米楠收起笑容,正色道:“為了驗證我的一個設想。”

“哦?”方木和楊學武同時來了興趣,“你說說看?”

“我覺得,犯罪現場還有另一個人出現過。”

在米楠看來,之前警方對兇手的描述,都以他獨自作案為基本思路。同時,作案現場基本無跡可尋,也說明兇手是一個極其謹慎、小心,思維清晰,反偵查能力很強的人。然而,在第47中學殺人案現場提取到半枚殘缺足跡,懷疑兇手作案時穿著一雙類似匡威牌(亦可能仿冒)的帆布鞋。這似乎與兇手的性格不符。如果姑且將其認定為兇手的百密一疏的話,在接下來的兩起殺人案現場,都發現了疑似帆布鞋底花紋的痕跡。以他呈不斷完善化的犯罪技能來看,不可能再次留下痕跡。這不得不讓人產生懷疑,現場,真的只有一個人麼?

“你的意思是……”楊學武沉思片刻,問道,“兩個人協同作案?”

“不會。”米楠搖搖頭,“如果是你,你會選擇這麼粗心的同夥麼?”

“那就奇怪了。”楊學武攤開雙手,“兩個人先後來到現場,彼此還不認識——你覺得這可能麼?”

米楠的臉色微紅,垂下雙眼說道:“我也無法解釋這一點,所以這隻能算是我的一個設想。不過,我覺得,在車燈上寫字的人應該不是兇手。”

方木和楊學武同時問道:“為什麼?”

“麵包車是用死者的鑰匙開走的,這說明兇手先入室,控制住死者後,才能拿到鑰匙。我覺得兇手多次折返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那樣會增加被人發覺的風險。所以,他應該是縱火後才下樓將麵包車停在消防車道上。這個時候,火已經在現場燒起來了,他應該要儘快撤離才是。如果一定要留下那些字,為什麼不直接寫在車裡,反而要下車寫在車燈上那麼麻煩?另外,我們懷疑兇手戴了腳套,所以在車裡沒發現任何足跡,而車前的泥地上卻有——你覺得他會拽下腳套,再下車寫字麼?”

楊學武連連點頭。方木也覺得米楠的分析有道理,但是結論太不可思議了。

兩個人,在沒有事先聯絡的前提下先後來到現場,當兇手將麵包車停在消防車道上之後,另一個人蹲在車燈前寫下那組編碼。

他到底想幹什麼?

如果米楠的推測成立,那麼,在富民小區殺人案中的水囊上寫下那串編碼的,會不會是同一個人?

忽然,方木想到一件事情。

在第47中學殺人案中,會不會也留下了類似的編碼呢?

他來不及向米楠和楊學武解釋,只說了句“等我一下”就匆匆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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