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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山上下來,韓印提醒康小北用手電在風景區牌坊附近照照,看能不能再找到些痕跡,果然發現一組汽車輪胎印記。

康小北舉著手電打著光,韓印用手機拍下輪胎痕跡,然後抬頭看看天,雲彩往南走,估計應該不會再下雨了。他囑咐康小北明天一早通知技術科來鑄個模,查查輪胎所屬車種。

回程已是午夜時分,康小北還是神采奕奕,韓印也因為剛剛的發現精神倍增,但他一直望著窗外默不作聲。車子駛到古江大橋,康小北終於憋不住了,說:“印哥,這一晚上看完拋屍地點,你有什麼見解,和我說說吧?”

韓印轉過頭,反問道:“由大橋通往虎王山這條高速公路是什麼時候修建的?”

“你說的是‘寧八高速路’,聽老輩說大概是20世紀60年代初建的,一直到90年代末期,古江以北的城市進入本市都要經過這條路。”

“嗯,這就對了。”韓印若有所思地說道。

“什麼對了?印哥,你倒是說說看法啊?”

“呵呵……”韓印笑了兩聲,“要不你先說說?”

“算了吧,我哪兒敢在您面前班門弄斧啊!”

康小北嘴上謙虛,但韓印看得出他還是有些躍躍欲試,便鼓勵道:“說說看嘛,咱們一起探討探討。”

“那行,那我就說說。”康小北放慢車速,整理了一下思路,“我覺得‘1·4’碎屍案中,兇手拋屍的交通工具肯定是汽車。當下的城市夜晚十分繁華,而且拋屍當晚天氣晴好,兇手除非開私家車,否則一定會在某個地點被目擊。”

韓印點點頭,對康小北的分析表示認同,繼而問:“專案組對車輛的排查一點兒線索也沒發現嗎?”

“幾個拋屍地點都沒有監控裝置,古江大橋倒是有,但那裡一個晚上的車流量巨大,逐一排查起來難度很大。而且今時不同往日,現在由江南到江北已經由原先的一座橋增加到四座,另外還有一條隧道,兇手可選擇的過江方式太多了,誰知道他走哪條路啊?所以組裡現在只能儘可能排查拋屍當晚有過往返的車輛,目前還沒有什麼進展。”康小北遺憾地說。

韓印“嗯”了一聲,讓康小北往下分析,康小北便接著說道:“至於早年間的‘1·18’碎屍案,我真的說不好。當年專案組認為是騎腳踏車拋屍,我覺得有道理,但又覺得有難度。由第一拋屍地點到古江大橋差不多有6公里,古江大橋長4.5公里,由大橋到虎王山要7公里左右,再加上兇手由殺人現場到第一拋屍地的距離,估計往返一次至少會有40公里以上,而且當晚又下著大雪。就算兇手是一次性拋屍,想要在一個晚上完成,我認為從體力上和時間上都很難做到,要是分多次拋屍,那就更不可能了。而當年摩托車上橋是要透過武警盤查之後才能通行的,我想兇手應該沒有那個膽子。再有就是汽車了,可1996年有汽車的人不多,一般有車的要麼有權要麼有勢,一個外地來的剛上學不久的女孩,應該不會有機會認識那樣的人。總之,一想起這個,我腦子裡就亂,覺得腳踏車、摩托車、汽車都有可能,又都有漏洞。”

“除了拋屍用的交通工具,其他的你還有什麼想法?”韓印又問。

“我覺得兇手肯定是個變態。正常人怎麼會把人切碎成幾百塊,就算是為了拋屍方便,也用不著切得那麼碎,而且還有膽子把肉和頭都給煮了,還把屍體拋在鬧市區。更可氣的是,竟然兩次都拋在同一條路線,分明是向咱們警察挑戰嘛!”

“聽你的話,你完全傾向於兩起案子是同一個兇手所為?”

“是啊,組裡的人都這樣認為。”康小北說完,又小聲嘟囔一句,“只有葉隊持有一定的保留意見。”

原來專案組意見並未真正統一,這可是辦案的大忌。康小北的話讓韓印心裡犯嘀咕,又想起下午與胡局長和副組長付長林見面時,他們一個裝腔作勢,一個冷麵敷衍,韓印突然有些擔心,此番被邀請也許不只協助破案這麼簡單。他不禁在心裡暗暗提醒自己,不管發生什麼情況,都儘量要置身事外,以免捲入與案子無關的權力鬥爭中去。

見韓印不知為何突然怔住了,康小北有些著急,乾脆把車停到路邊,催促道:“印哥,你倒是說說你的分析啊?”

“哦、哦。”韓印回過神來,思索一下,謹慎地說,“好吧,有很多細節我還要再研究研究,就先簡單說兩點吧!”

“從‘犯罪地理畫像’的理論上說,靠近高速公路附近的作案,多為外地人所為。我認為這一點同樣適用於‘1·18碎屍案’的拋屍心理,也就是說,我傾向於那起案子的兇手是外地人。”

韓印進一步解釋:“虎王山緊鄰寧八高速路,而這條路是當年江北進入本市的路徑之一。我認為兇手是古江以北某個城市的人,但長年生活在本市,可能是在此地工作或者求學。他逢年過節往返於家鄉和本市時,會經常看到坐落在路邊的虎王山,所以當他殺人碎屍後,想要掩蓋死者頭顱時,下意識便想起那座荒山。而如果是本市人,應該對城市比較熟悉,可能在江南就能想到比較適合的地點,沒必要冒著風險經過有武警把守的大橋去虎王山。而且當年虎王山還是座荒山,可能本地人也未必熟悉那兒。”

“對,你說得太對了,我就是風景區建好了之後才知道有那麼個地方的。家裡人也好像是聽說碎屍案後,才知道有那麼座山。”康小北插上一句。

“再有是關於‘1·18’碎屍案拋屍使用的交通工具問題。”韓印接著說,“第一個可以排除汽車。如果兇手有車,就不必分多處拋屍,他可以一次性將屍體殘骸全部扔在虎王山,既省事又隱蔽;而摩托車就如你剛剛所說,半夜三更,又是大雪天,兇手提著包騎摩托車上橋,武警即使不去盤查,也會對他印象深刻,所以他肯定不敢冒這個險;再來說腳踏車,這個你分析得也有道理,安全時間內,兇手很難完成當晚的整個拋屍計劃。”

“啊,都不是,那會是什麼?”

“你忘了,還有公交車。”

“公交車?怎麼可能?”康小北一臉不相信的樣子。

“不,不完全是公交車。”韓印耐心地解釋道,“山下既然有學校,那應該就通公交車,即使當年沒有直達的,也會在附近有站點,剩下的路兇手可以步行,這樣一個來回,我想有三小時就足夠了。所以我分析,兇手是在當天傍晚,先乘公交車到虎王山拋掉頭顱,返回後,由下半夜伺機拋掉其餘部分。”

“至於下半夜,我認為兇手是騎腳踏車一次性完成拋屍的,當然他原本可能計劃分多次,但那場大雪讓他改變了主意。”

“首先,路程縮短一半,時間上完全行得通;再者,仔細分析幾個拋屍地點之間的距離以及拋屍內容,你會發現,兇手是遵循著距離由短到長、內容由重到輕以及由難於攜帶到易於攜帶的原則,這也體現了兇手的交通工具比較原始。”

擔心康小北一下子聽不明白,韓印又具體解釋說:“兇手在第一個拋屍地華北路,拋下的是裝著肉片、最重的,也是騎車最不好攜帶的旅行包。接著,他又在距離華北路只有七八百米遠的廣城路,著急地卸下第二重、相對目標較大的雙肩揹包,顯然也是意在減輕騎車的負擔。那麼前後卸下兩個包後,騎車便輕鬆多了,所以兇手一口氣騎了兩公里多,才在左水路拋掉死者的衣物和內臟……”

康小北大概聽懂了,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麼一路上韓印總在詢問距離的問題,但在交通工具上還有個疑問,便打斷韓印的話問道:“為什麼不是摩托車?”

“摩托車倒也不能完全否定,但如果是摩托車的話,排查起來相對就容易得多,兇手應該不難找,所以我覺得最有可能的還是腳踏車。”韓印又繼續剛才的話,“還有一點,第二次拋屍的終點並不是左水路,而是江邊。我認為兇手將死者的生殖器、骨盆,以及不小心夾雜進去的一根手指,都扔進了江裡,這也是我們一直沒找到這些殘骸的原因。好了,今天就說這些吧……”

康小北正聽得入神,韓印卻戛然而止,康小北顯然覺得不過癮,意猶未盡地說:“再說點兒,再說點兒吧,那‘1·4’碎屍案呢?”

“‘1·4’碎屍案,拋屍用的是汽車這點可以確定。重點應該分析的,是兇手與前案刻意保持一致的拋屍動機,這還需要深入研究才能有結論。”韓印打了個哈欠,長出一口氣,“走,回去吧,我困了,以後有的是機會。”

經韓印提醒,康小北看看錶,發現的確很晚了,連忙發動車子,向招待所的方向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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