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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等到麗茲上床後才上樓去書房,途中在他們的臥室門前停了片刻,聽到她均勻的呼吸聲,確信她已睡著了。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他要試的會不會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將是危險的,極其危險的。

他的書房是一間大房間,分成兩片:讀書區和工作區。讀書區排滿了書,有一張沙發,一張躺椅和一盞落地燈。工作區在另一頭,那裡主要是一張醜陋的老式桌子,很破舊,但很實用。泰德二十六歲就擁有了這張桌子,麗茲有時告訴別人,他不願扔掉它是因為他相信它是他“詞彙的源泉”。她這麼說時,他們倆都會微笑,好像他們真相信這是開玩笑。

在這件古董上面調著三盞罩著玻璃的燈,但泰德像現在這樣只開這幾盞燈時,刺眼、重疊的光圈投在凌亂的書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彈子戲。在這麼複雜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麼規則,誰也不知道。但在溫蒂事件後的那個晚上,旁觀者可以從泰德緊繃的臉上猜出遊戲的賭注極大,不管規則是什麼。

泰德會百分之百同意這猜測。畢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時才鼓起勇氣這麼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機,上面罩著罩子,一根不鏽鋼回車杆從左邊伸出來,像搭便車者豎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著桌沿,然後開啟打字機左邊的抽屜。

這個抽屜又寬又深,他從中拿出他的日記本,然後把抽屜拉到最盡頭。他放貝洛爾牌鉛筆的陶瓷瓶滾了過來,鉛筆從中掉了出來。他把它拿出來,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後把鉛筆歸攏起來放進去。

他關上抽屜,看著瓷瓶。在第一次暈眩中,他曾用一支貝洛爾牌鉛筆在《金狗》手稿上寫了“麻雀又飛起”幾個字,然後,他就把這個瓶子扔進抽屜裡。他從沒想過再使用它……但是,前幾天晚上,他又擺弄過鉛筆。現在,它們就擺在十幾年來一直襬的地方,那時斯達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裡面。很長一段時間斯達克都很安靜,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然後念頭一閃,狡猾的喬治從他腦袋中跳出來,就像一個失控玩具盒,盒蓋一開啟,跳出一個人。我在這兒,泰德!走吧,老夥計!前進!

此後大約三個月,斯達克每天十點都會跳出來,週末也一樣。他會跳出來,抓住一根貝洛爾牌鉛筆,開始寫那些瘋話——這些瘋話能夠賺到錢,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書寫完了,斯達克會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隻鉛筆,看著杆上的牙齒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噹一聲。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聲說。

但喬治·斯達克是他嗎?他曾經是他嗎?在最後一部斯達克小說《駛往巴比倫》最後一頁的下面寫上“完”字後,他從未用過這些鉛筆,除了在暈眩狀態。

畢竟,沒有用它們的必要,它們是喬治·斯達克的鉛筆,斯達克已經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認為他最後會把它們扔掉的。

但現在,他似乎又用得著它們了。

他的手伸向寬口瓶,又縮了回來,好像從一個很熱的火爐縮回手一樣。

還沒到時候。

他從襯衫口袋抽出鋼筆,開啟日記本,拔掉筆帽,猶豫了一下,然後寫起來。

“如果威廉哭,溫蒂也哭。但我發現他們之間的聯絡比這更緊密,昨天溫蒂從樓梯上跌下來碰傷了——一個紫色蘑菇狀的瘀傷。當雙胞胎醒過來時,威廉也有一個。同樣的位置,同樣的形態。”

泰德開始自問自答,這是他日記的特點。當他這麼做時,他意識到這習慣意味著某種形式的雙重性……也許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問:如果你把我孩子們腿上的瘀傷取下來,重疊在一起,它們會不會看上去完全一樣呢?

答:是,我想會的。就像指紋、聲音波紋一樣。

泰德靜坐了片刻,用筆頭敲著日記本,思考著這一問題,然後他俯身向前,開始更快地寫。

問:威廉知道他有瘀傷嗎?

答:不。我認為他不知道。

問:我知道麻雀是什麼,或它們意味著什麼嗎?

答:不知道。

問: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這麼多,對嗎?不管阿蘭·龐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們又飛起來了,對嗎?

答:對。

現在筆在紙上飛快地寫著,他已有好幾個月沒這麼快寫字了。

問:斯達克知道有麻雀嗎?

答:不知道。他說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話。

他停了一下,又接著寫。

斯達克知道有什麼東西。但威廉也應該知道有什麼東西——如果他的腿碰傷了,它應該很疼。但溫蒂跌下來時給他造成瘀傷,威廉只知道他一個地方受傷了。

問:斯達克知道他有個地方受傷了嗎?一個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問:鳥群是我的嗎?

答:是。

問:這是不是意味著,當他在克勞森和米麗艾姆的牆上寫“麻雀又飛起”時,他並不知道他在幹什麼,事後也記不住自己寫過這些字?

答:是的。

問:誰寫的那些字?誰用血寫的?

答:知道的人,擁有麻雀的人。

問:誰是知道的人?誰擁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擁有者。

問:我在那兒嗎?他殺害他們時我在那兒嗎?

他又暫停了一下。是,他寫道,然後又寫:不。兩者都對。斯達克殺豪默·加馬齊或克勞森時,我並未進入恍惚狀態,至少我不記得有。我認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見的……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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